做大做强高等教育是促进高等教育合理分流影响社会合理分层流动的首要选择,而不断增加高等教育投入是做大做强高等教育的现实保障。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由人口规模和快速扩招等因素引发的社会成员对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和现实条件下国家所能提供的高等教育有限供给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缺口,而弥补缺口的主要障碍是高等教育经费严重不足[1]。为突破这一制约发展的瓶颈,我国政府必须对高等教育投资制度予以改革。
其一,制定大幅增加财政投入的制度。从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分流影响社会分层流动的经验来看,他们无不将增加政府财政投入放在首位,大力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以发展高等教育来推进社会分层流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近十年来高校学生数量增加了5倍,而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增加幅度只有1.2倍,远远不能满足高等教育规模增长和质量提高的需求,高等教育投入的增长明显滞后于高等教育的发展,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在教育经费中的比例也有所下降。与此同时,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成本却呈现攀升趋势,出现了较大增幅,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较前一年增加了9%,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了12%[2]。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资金投入极不充裕,近年来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徘徊在3%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以上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4.6%的平均水平,不足以把高等教育带入世界瞩目的水平[3]。截至2007年,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高等教育部分仅占GDP的0.6%,在全球国家中属于较低水平(许多发展中国家也超过了1%);即使把对科技的财政性投入进入高等院校部分(约占20%)计算在内,其总额也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投入水平[4]。为此,我国政府应将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作为国家目标和重要任务,大幅增加国家财政经费投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5%—6%,财政性高等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提高到1.2%,超过发展中国家,尽快赶上发达国家。(www.xing528.com)
其二,健全高等院校多方筹资制度。以美、英、德为代表的高等教育强国在发展过程中大都形成了政府和社会共同投资的多元筹资制度,保证了高等教育享有充足的财政支持。我国自1997年实行全国普通高校收费并轨,并逐渐提高收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费短缺的矛盾,但投入不足仍是制约高校发展的首要因素。在目前政府投资有限的情况下,积极鼓励高等院校寻求多元化的筹融资渠道,科学高效地利用好资金与资源,是解决高等教育经费不足的重要途径[5]。闵维方认为,“在计划经济时代,大学发展所需经费90%多靠国家拨款。而今天,就北大来讲,现在学校日常运行预算的三分之二要靠学校自筹”[6]。在积极争取政府拨款、收取合理学费、节俭高效利用好现有资源的前提下,“高校可凭借其独特的社会地位与科研、服务功能,尝试通过高校资产证券化方式参与资本市场筹融资、联合发行高等教育债券、组建高等教育基金、发行高等教育彩票、建立教育发展公司、吸引国外资金投入等方式谋求更多的资金与资源支持”[7]。第一,政府可以允许高校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参与资本市场筹融资。高校资产证券化包括高校收费收入证券化和高校其他资产的证券化。所谓高校收费收入证券化是指高校将未来一段时间的应收学费作为未来资产,把未来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转换成为市场流通证券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这种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模式是,首先合理规划市场融资规模,然后在科学预测未来收费流的基础上确定应以多长时段的收费收入组成可供出售的资产池,最后由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运作的中介组织收购资产池并发行、收费,以收入支持证券。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超过2900万人[8],拥有稳定持续、数额巨大的资产流。从我国社会资金的富余状况看,我国近几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保持了持续增长态势,目前超过26万亿元人民币[9],如果发行信用等级高、未来收益相当稳定的高校收费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则居民的投资意愿应该是很强烈的。此外,高等院校雄厚的科研和人才实力使其拥有科技产品、股份公司等更多可供证券化的资产种类。第二,政府可以允许高校通过发行高等教育债券方式参与资本市场筹融资。高等教育债券包括国债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和企业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所谓国债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是指由教育部代表高等院校面向社会发行的用于高等教育支出的专项债券。发行国债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可以在不增加国家财政支出负担的情况下,弥补高等院校教育经费短缺,同时又可以为投资者增加新的投资渠道。我国曾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了解决财政投入的不足,加快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发行过许多专项建设债券,如三峡债券、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国家电力建设债券等。高等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也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在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国家有必要通过发行高等教育债券来拓宽高等院校的经费来源。高等教育债券由政府财政做担保,其还款有保障,因此应属于类似国债的高信用等级债券,其所具有的高投资价值决定了它必然会受到资本市场的欢迎。所谓企业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是指由高等院校作为发债主体,面向全社会发行的类似企业债券性质的专项债券。发行此类债券可以通过多所高等院校联合的方式进行,这样可以使得那些规模小、实力较弱的高校也能够发行债券。第三,政府可以允许高校通过组建高等教育基金方式参与资本市场筹融资。在参与资本市场运作过程中,组建高等教育基金是高等院校融资增收的另一条途径。所谓组建高等教育基金是指高等院校将财政拨款、学杂费收入、科研收入、社会捐助收入等汇集成专门的基金,通过参与资本市场运作,实现资本增值,解决高等教育经费短缺问题。第四,政府可以允许高校通过发行高等教育彩票方式面向全社会募集发展资金。美国的普林斯顿和罗格斯等大学,当初就是从发行彩券取得部分建校资金的。我国先后发行过大量的体育彩票、福利彩票,聚集了用于特定目地的巨额资金,因此这不失为一种迅速筹集高等教育资金的途径。第五,政府可以允许高校通过建立教育发展上市公司的方式参与资本市场筹融资。教育发展公司可以利用高等教育的科技和人才优势,采用强强联合的方式,打造以科技和信息为特色的方阵与集团,上市后,发行教育公司股票,凭借其优势和特色吸引社会资金。第六,政府可以允许高校利用教育国际化趋势吸引国外资金投入。我国加入WTO已经8年有余,教育国际化步伐逐步加快,目前国内已有数百家国外合作合资高等院校。随着教育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国外资本投资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势头强劲。我国高等教育要强抓机遇,趋利避害,吸纳资金,为我所用。第七,政府可以允许高校通过成立教育发展银行筹资融资,为社会资本进入和退出高校的投资活动提供更广泛的市场渠道[10]。在高等院校开展筹资融资的过程中,政府要通过制定相关规则监管和保护高校行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参与,保障高等教育获得充足的建设和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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