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和知觉是主体进行高级认识活动的基础,也是通感产生的基础。感觉是个体对事物个别特性的直接反映,主体只有通过感觉才能产生通感。感觉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接受外部刺激,反映外界事物特性的外部感觉,如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皮肤感觉;二是接受机体内部刺激反映内脏器官状态的内部感觉,如渴、饥等内脏感觉;三是反映身体各部分的运动和位置情况的本体感觉,如运动觉、平衡觉等。这些复杂多样的感觉是人认识客观事物并产生通感的基础。
一种感觉反映的只是事物的某一种特征,人认识事物靠的是多种感觉的整合,即知觉。知觉是个体选择、组织并解释感觉信息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和某一种感觉相联系,而且往往是多种感觉协同活动的结果。知觉具有很强的主观性特点,它主要依赖于人以往的知觉经验。对于视知觉来说,虽然个体对事物的反映主要靠视觉器官,但得到事物软硬或冷热的非视觉感觉则是由于视觉与其他感觉通道协同作用的结果。
由上可知,人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是由感觉到知觉的形成过程,而通感也是在此过程中形成的。
(一)形式影响视觉感知
如果人不加以内心关照的观看事物,所看到的一切只是空洞的,因为没有心灵需要选择“看”到的东西,人的眼睛不能直接地、单独地对事物产生认识,它虽然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开始,但不包含思维的特殊活动。眼睛要把一件事物体现出来,必须涉及知觉,没有知觉参与的观看活动不会产生对事物的感觉。
知觉具有描绘事物和表现事物的能力,它参与人的感官行为,这是人类思维发展的结果。因为有了知觉的参与,相对于一般性的“看”,视觉则属于较高级的感知活动。自从人类可以通过知觉有选择地观看事物之后,形式就诞生了。眼睛需要特殊的形式对人的视觉产生作用,这是由于人的内心有在现实世界获取平衡的需要。一般的图像很难满足观者的内心需要,因为没有或者只有较少的形式能够突显出来,不足以深入人的感觉,产生视知觉。而经过艺术思维加工以后表现出来的形式则可以通过眼睛作用于人的心灵,产生一系列围绕作品主题的情感反映,满足人对于精神世界的需求,正是因为形式能够起到这样的视觉效应,也促进了所有诉诸视觉的艺术形式的发展。
艺术之所以称为艺术,形式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一幅视觉艺术作品的感染力取决于形式的表现力。艺术表现形式的问题其实也是我们一直在探讨的艺术根本性问题,没有哪个形式是可以以不变应万变的,某一时代会有为人们所喜爱的某一种形式特征,在研究当代艺术的表现形式时,我们也应当顺应时代的发展,以求用最为恰当的形式发挥视觉的最大作用。
(二)艺术应表现“生命的形式”(www.xing528.com)
在观看作品时,我们可能会在一个非常简洁的三角形乃至一条曲线面前寻思许久,而对若干色彩斑斓的图案只是匆匆一瞥。形式可以很快吸引我们的视线,但没有内容的形式也会很快在我们的视觉中消失。艺术语言往往要通过不寻常的形式,传达主体之神,传达失败就会导致观者徒有感官的感觉,而不能被其触动内心之感,这样的作品我们称之为“死”的作品。譬如音乐,如果组织起来的声音,除了刺激和镇定我们的神经,除了向美味佳肴引起味觉快感一般地产生听觉快感而别无他用的话,它可能广为流行,却永远不会在文化发上占据一个重要地位。同样,如果绘画只是为了满足于纯形式的视觉舒服感,那就用不着再去探讨画外之情趣和意境了。形式不能只仅仅满足人生理上的需要,它应当能够很好地体现主体生命情感的体验与感悟。
成功的作品在带给人想象的同时,还有令人激动不已的活力、生机,苏珊·朗格把艺术看成是“生命的形式”。“生命的形式”是人类精神领域在艺术上的表现,也是各艺术门类之间进行通融的基础。中国书法中行书的提、压、疾、缓犹如舞蹈中的节奏、动势;音乐中节奏的长短、高低、快慢、强弱与绘画形色的浓淡、疏密相通;建筑被称为是“凝固的音乐”;中国宋代讲究“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些艺术形式若不是具有一种生命运动的共性,那又是怎么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呢。
任何艺术都应是表现生命的形式,这种形式无论如何都是抽象的,哪怕是写实绘画,如著名的《蒙娜丽莎》,恐怕学者关注的不是它写实性的绘画技巧,而是在实中有虚的背景中透露的空蒙感觉,以及画中女人嘴角的那一丝微笑,这些都涉及人的情感。生命的含义表现为一种纯抽象的形式,也可以理解为生命的意象,它是作品对本体内驱力的一种延伸,是作品的灵魂。生命的形式以及艺术意象的形成不是什么玄虚的东西,它是以自然和生活为源的想象,是可以把握和有规律可循的。形式也赋予了视觉艺术以生命力,是好的形式我们都应该推崇。在视觉传达设计领域,要把能够反映人的真实本质的形式呈现出来。现在,我们从知觉的角度找到了一般的视觉感应的规律,并由此来研究通感意象,其实是把握形势最好的切入点。
(三)通感是形式的一种功能
形式决定了视觉感觉和知觉的强弱,即形式对于视觉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视觉传达设计必须通过创意性的形式来吸引人的视觉注意,并且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视觉能动性。人观看对象并不是被动地接受,人的视觉注意力有观看对象的偏好决定,所以形式若能够体现观者的偏好,则能成功的传播信息。通感由于能够沟通人的各个感觉神经,在一定的程度上又能够体现人的内在情感,生成通感意象,在形式领域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能够谓之“通感”的形式就是体现“生命的形式”,是“有意味的形式”,是能够为我们大多数人感动的形式。
通感实际上是形式所具有的一种功能,如视觉传达的形式元素本身就具有通感的功能,这些元素组合起来的视觉形式,可以拉进人与物、人与人的距离,传达可供人理解和沟通的信息。任何一种形式的外在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主要是因为各个艺术形式只作用于人的某些感知,音乐、雕塑、绘画各司其职。但我们又发现形式的内在是可以通感、彼此接近的,这是因为形式的通感功能在起作用。由于通感,我们能够在音乐中发现绚丽的色彩,在雕塑中感受冰冷忧郁的旋律,在绘画中倾听优美的诉说。
视觉形式一直在设计中占有一席之地,从原始人类的对衬、均衡的几何形式,到古典艺术时期的装饰形式,再到包豪斯的标准化、实用化的几何形式,循环往复的演变过程体现了人们对于形式的不懈追求。从后现代艺术时期至今,形式已经发展到“无形式”阶段,各类视觉形式并存且相互影响,传统视觉艺术曾经排斥的诉诸感觉、体验等表现形式不断地发展起来,视觉形式表现的空间在扩大。我们可以在诸多的作品中越来越多地发现形式的通感功能,我们也看到设计师正在努力将非视觉的东西视觉化,视觉表现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感受,视觉带给人们的感觉体验越来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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