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心理世界与物质世界实际上存在着某种同构的关系,格式塔心理学家称之为“异质同构”。所谓“异质同构”指的就是人的心理、生理与外界事物之间的某种对应关系。这个观点实际上与通感的观念非常相似,通感的产生就是通过对人的某个生理感觉的刺激,激发了人的心理与外界事物之间的认知联系。所以,人的生理和心理与客观事物的“异质同构”是产生通感的依据。但是,这种同构不可能无端地产生,它要依赖客观事物在人的大脑里留下的形象,以及在受到生理刺激的同时,对人的以往认知经验的投射,否则的话,通感无从谈起。
(一)客体方面的条件
从客体方面来看,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事物之间普遍存在着联系,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为通感的产生提供了客观现实基础。从表面上来看,通感是由心而起的,如由于视觉感觉的刺激作用产生心理上对味觉和嗅觉的反应,但通感产生的首要条件是由于事物的客观存在。人的感官不可能自行地产生心理反应,而是需要外物的激发。一味强调通感的心理作用,认为通感可以离开客观事物的说法是极端错误的。我国古代思想家已经对此做了解释,如荀子的“精合感应”的心物观,就明确了心是外物作用于人引起的反应;唐代杨倞将其解释为:“精合,渭若耳目之精灵与见闻之物合也。感应,谓外物感心而来应也。”只有外界事物先作用于人的感官并在大脑里“合”成,才有可能进入心理层面去“感应”。所以,通感的产生并不是主观随意想象的结果,而是有一定的客观依据,是以现实中的物象为基础的感觉经验作用的结果。这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唐代的草圣张旭在看了公孙大娘的剑器浑脱舞之后为什么草书大进,唐代另一位草书大家怀素为什么听嘉陵江水声而有悟于书法之道了。在艺术创作中,现实的物象是有选择地进入主体感觉经验的,也就是说,主体对于客体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最终表现出来的是那些对形式有所帮助的感觉经验。
(二)生理和心理依据
从主体的生理方面来看,通感的产生是人脑多种机能综合活动的结果。各个感官之间之所以不是孤立的,是因为他们都受大脑的统一调度。从主体心理的角度来说,通感是人心理活动的一种表现,而大脑仍然是支配人心理活动的器官。清朝著名的医学家王清任提出的“脑髓说”,将人的听、视、嗅等感觉器官都与脑直接发生联系,并受脑的支配。他说:“两耳通脑,所听之声归于脑,脑气虚,脑缩小,脑气与耳窍之气不接,故耳虚聋;耳窍通脑之道路中,若有阻滞,故耳实聋。两目即脑汁所生,两目系如线,长于脑,所见之物归于脑,鼻通于脑,所闻香嗅归于脑。”
人脑的神经系统在接收和传递各种感觉时具有明确的分工。大脑在处理感觉信息时,主要靠的是丘脑,丘脑中的皮质传递核接收到各个感觉信息投射之后,再发出纤维传到大脑表面的感觉接受区域,即感觉皮质。视觉信息传入大脑皮质的枕叶区域,听觉信息传入颞叶区域,嗅觉信息传入颞叶内侧的部分,触觉则传入顶叶。对外界的信息,各个不同的感觉区域会产生不同的反应,之所以会出现感觉之间的连接和交汇即通感,是因为大脑经过外界信息的刺激后,在感觉皮层中形成暂时的兴奋感,把原先储存在大脑里的感觉信息联系并沟通起来,由此引发各个感觉神经之间的反应。人的心理活动是因为外物的刺激,并且以人的生理为基础,但是通感的形成并不只是生理上被动的由刺激到反应,其间的主体心理活动具有创造性特征,主体的意向性会推动或制约生理方面的活动。引用我国晋代文学家陆机的一句“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可以理解主体在生理活动与心理活动上的相生相伴,这也是通感在艺术意象上的体现。
(三)通感的功能
在日常生活中偶然出现的通感现象,是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活动;在医学领域,通感作为感觉的病象被研究。这里所说的通感,是在艺术创作和欣赏领域把通感作为人的审美心理形式来研究的。
1.通感的修辞功能
对于文学语言来说,通感不失是一种好的修辞思维方法。在文学描述的过程中使用通感,可以用属于某一感官范畴的事物印象去表达属于另外感官范畴的事物印象,这种表达方式具有新奇的效果。
通感被用于文学创作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荷马在他的《伊利亚特》中有这样的描绘:“像知了坐在森林中的一棵树上,倾泻下百合花似的声音”,这种把视听语言相交融的体会具有很强的立体感,给文学语言增添了色彩。19世纪的象征主义诗歌更是把通感运用得淋漓尽致,代表诗人波德莱尔在《应和》中说:“芳香、色彩、音响全在相互感应。有些芳香新鲜得像儿童肌肤一样,柔和得像双簧管,绿油油的像牧场。”“芳香、色彩、音响”相互呼应和转化,嗅觉、视觉、听觉与人的精神交相呼应和升华,通感的手法无疑起到了增强诗歌表现力的作用。
中国的诗文使用通感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但是直到钱钟书发表《通感》一文,这种修辞思维方式才被文学界所重视。在文章中,钱钟书列举了不少中外文学采用通感的句子。如宋祁的“红杏枝头春意闹”,一个“闹”字把视觉沟通到听觉,使人如闻其声。再如王维的“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诗中视觉色彩的“翠”与“湿”的触觉使人内心产生清爽的感觉。
文学的修辞思维对于视觉艺术的创意思维无疑是有很大启示的。视觉艺术也是一种形态语言,修辞作为一种运用语言的艺术手段是可以通用的。法国文学理论家罗兰·巴特和传播学家杰克斯·都兰德就以语言学修辞研究为基础,创立了视觉传播修辞学。他们以平面广告为研究对象,从已经相对成熟的传统语言学修辞方法着手,以视觉图形传播效果的最大化为目的,研究怎样运用这些修辞方法对各种视觉元素进行巧妙的选择与搭配。
通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思维方式,创作者可以从艺术思维上找到一个突破感觉局限的新的途径,对于欣赏者来说,则可以打破直观式欣赏的局限,把艺术的美感上升到新的高度。美术或设计不同于文学,文学可以借助具有抽象性质的语言来进行表述,而美术或设计就必须要将其转化为可视的形式。其实从这一点上说,视觉形式具有文学无法可比拟的直接可感性,更容易唤起受众的感知经验及对作品的共鸣。
2.通感的认知功能
通感实际上是人类普遍的认知方式,是某一感官领域的认知和另外感官领域的认知之间的一种关联,也可以理解为是人类心理思想和客观世界的某种对接现象。但与普通的认知模式不同,通感是以人的基本认知为基础,投射出复杂、抽象的认知领域。人对于对象的认知首先由感觉感知,任何对象都具有固有的感觉特征。
在认识对象固有特征的同时,也就排除了其不具有的特征。而通感的认知过程是在认识一种对象的同时,给予其相似但是原本并不具有的特征。例如使色彩具有悦耳的特征,或使音乐充满瑰丽的颜色。由此能突破固有的感觉模式,结合以往的感知经验延展对象的认知领域,使人获得一种深层的、立体式的认知。
通感有条件进入人的艺术认知,是因为艺术表现的形式与我们的感觉、理智和情感生活所具有的动态形式是同构的形式,正如亨利·詹姆斯所说的,艺术品就是“情感生活”在空间、时间或诗中的投影,因此,艺术品也就是情感的形式或是能够将内在情感系统地呈现出来以供我们认识的形式。认知就此形成了。任何艺术都是以特定的形式来反映人深层的感觉、理智和情感的,其内容和形式密不可分,艺术的创作和欣赏实际上就是对艺术内容和形式的认知。艺术家由内容到形式,把复杂的感觉信息加工提炼成可供认知的艺术语言,接受者再由形式到内容,发挥通感的功能去积极感受和理解。
3.通感的审美功能
对于感官的审美性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了,一切的印象都可以进入审美的表现,不单是经常诉诸审美的视听感官印象,其他感官的印象也同样可以进入人的审美活动,而且审美活动表现的是这些感官综合作用的结果。与普通的感官知觉不同,审美的感官知觉更为丰富、复杂、多样,它孕育着在普通感觉经验中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无限的可能性。通感的妙处在于它能够深入审美知觉层面,表达出超语言的美感经验。之所以说是“超语言”,是因为这种美感就是所谓的“言外之意”。如古人喜欢用“梅止于酸,盐止于咸,而美在酸咸之外”来形容介于美感的味觉感受。这“酸咸之外”其实就是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味觉感受,或者说融合了其他感觉,进入了人的心理层面。从欣赏的角度来说,通感能够完全调动起人的主观能动性,给人留有尽情想象的余地,这“酸咸之外”的美意也就可以因人而异去细细体味了。(www.xing528.com)
人的审美感受偏向于感性,其中就包含诉诸通感的感觉、知觉、联想、想象以及包含个人的情感、兴趣等。并且,人的审美活动是不会间断的,从审美需要上来说,体验生命并有感于生命的形式是每个人的天性,只是艺术家因为艺术能力的积淀能够更准确地表现出来罢了。
综上所述,人的审美心理活动是复杂而微妙的,通感的功能无时不在发挥作用,正是因为通感的作用,创作者和欣赏者才可以突破个别和一般感觉领域的局限,丰富和深化其感知经验,形成有别于一般的多层次、立体式的审美感受。我们认为,把通感拿到艺术领域来研究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其创造潜力也是非常值得重视的。
4.通感的构成
艺术活动中的通感是更深入和更富有层次性的审美心理活动,并不是简单的感觉挪移,它具有更复杂的构成。从感觉层面到知觉层面,通感的形成是物我通感直至交融的过程,是伴着情感与想象的过程。
现有的学术专著对于艺术通感的构成和类别叙述较为全面的当属陈育德先生撰写的《灵心妙语》一书,书中把通感分为:“感觉挪移、表象叠加、意象互通”三个类别和层次,并一一做了详解。从通感的低级层次即感觉简单的挪移,到意与象通、物我交融的通感高级境界,实际上与我国传统的“心物观”是相接壤的。
古人强调心与物相契合,客观事物本有情,所以能够触发人的通感。庄子的“离形去知”的思想更是强调万物合一的“物化”状态,这种状态在古人看来是真我的境界,在格式塔心理学家看来是人与物的同构对应,在陈育德先生看来则是通感所能够达到的最高境界。这些观点无疑给了我们认识通感的一些新启示:
(1)感觉挪移
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各种感官得到了训练与提高,因为储存的大量信息会在一定时刻被引发出来,这才出现感觉挪移。作为较为简单、初级的通感形式,感觉挪移最贴近人的生理感知活动,它是外界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所产生的较为直接的反映,给人以具体生动的形象感受。在日常的认知活动中,有不少经验词汇表现出感觉挪移这一现象,如“响亮”“火辣辣”“刺耳的声音”等。这些感觉的交融也是艺术家对生活最本质的自然的体验,是进行艺术创作的直接感受来源。感觉挪移主要发生在具有相似属性的感觉之间,如视觉和听觉,都具有波动的特性。有实践证明,用悦耳的音乐刺激听觉可以增进视觉的注意力,如果使音乐厅照明灯的亮度提高,会使听众获得较强的管弦乐的音响,这也是当代视听艺术迅速发展起来的人的生理方面的原因。但是,艺术家们绝不满足于研究感觉之间的反应,而是用更多的精力去深入人的情感净土。可以说,感觉挪移只是一个通向艺术通感的开端。
(2)由表象到艺术创作的新形象
我们接触艺术作品往往都是从表象开始。表象是对客观事物的记忆感知,它必须通过一定的可感知的形象体现出来,表现出较为复杂的感性心理活动。艺术的创作离不开表象但又不是单纯的现实表象的描摹,而是对记忆中的表象进行分解与综合,以形成新的表象,即艺术创作的新形象。在此过程中,除了要有理性的参与,如分析与综合、判断和归纳等,还必须运用人的通感、联想和想象。
表象是艺术创作必不可少的直接感性材料,诉诸人的所有感觉经验,艺术创作的新形象是创作者对多个感觉表象进行特征抽取、想象重构的结果。创作者甚至可以把看似不相干的感觉表象抽取并综合在一起,创造出具有特殊感染力的艺术新形象,产生新的审美意象。审美意象是主观的“意”与客观的“象”的结合,表现的不是某一确定的概念,即所谓不可明言,它是在想象力和情感的共同参与下完成的。单一的艺术表述不足以诠释作品的内在含义,唯有将同一属性或不同属性的多种表象综合,才能使意象得以产生。
意象的形成过程就是艺术新形象的构思和创造的过程,是一个由象生意、由意生象的循环上升过程,是想象力、理解力、情感力三者合力运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感无不渗透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通感对表象进行联想加工,促使意象形态的形成;另一方面由于触景生情,引发了通感,使得情感的因素被揉入表象,使新形象更加深入和感化人心。
(3)意象互通
“意”与“象”是两个相对应的概念,“意”指人的意念、情感,是主观的、抽象的,只能够通过感知间接获得;“象”是指外在事物,是客观的、具体的,可以通过人的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意象互通是指人的内心情感在某种条件下可以与外在事物相对应和感通。如果说生理感觉与外界事物的通感是感觉挪移的话,那么人的心理知觉与外界事物的通感就是意象互通。意象的产生不单单是对过去已有经验的重现,而是由于表象运动与升华的结果,它的突出特征是融入了人的情感,体现了主观的“情”和“理”与客观的“形”和“神”的相互渗透与制约,引用我国古代文学批评家刘勰所说,就是“神用象通,情变所孕”。通感贯穿在意象正在酝酿和已经物化了的全部艺术创作和欣赏过程中,表现为由我及物、由物及我的情感挪移,具有这种通感的艺术作品则可以成为意象的承载体,能够诠释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与意象的概念有所区别的是,通感的重点在于“通”,在于物质和精神相交融的过程,至于已经形成的物我同一的意境则是通感的结果,本质上不属于通感的范畴。情与景融、意与象通,可以说意象与通感不仅是密不可分,而且在通感的构成中也体现了意象互通的通感最高层次,相对于先前的感觉挪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通感认识论上的升华。
(4)“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艺术情感效应
任何艺术作品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艺术的整体知觉不等于简单的个体感觉的相加。格式塔心理学有关于“整体组织”的理论,就非常明确地指出,整体不等于部分的总和,不是若干元素的简单相加。艺术在本质上是由一个完整的形体或结构产生出来的新质,而主体对它的知觉也是一种整体的把握,这种“新质”就是艺术新形象所具有的意境和感染力。对于通感现象的认识也是要从整体出发,理解由整体带来的通感区别于一般感受的重要特征,即“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艺术形象的创造,不是按部就班的整理与累加,而是要创造出富有生命力的全新的形象,通感也不是以牵强附会的说教形式出现,它是自然而然、由心而起的。对于艺术表现形式来说,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在感知过程中我们可以挖掘出心物同构的元素,这种创造出来的形式是供我们的感官去知觉或供我们想象的,而它所表现的东西就是人类的情感。这个情感是广义的包含了人的所有的情绪、感觉、兴趣等的情感,是经过表象改造和深化后的艺术意象,其价值因想象的扩展而超出原先表象叠加所表达的意义。
抽象理论大师康定斯基似乎更热衷于推崇艺术的“内在因素”,这与苏珊·朗格所反复强调的“情感”不谋而合。情感决定艺术作品的形式,形式是为了沟通情感。所以说情感是艺术价值实现的基础,是人的内在需要的体现,也是通感的内在动力。正是由于情感因素的存在,通感才可以区别于一般的生理或心理感受,生成更加彻入心扉的艺术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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