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觉认知心理
“认知”,顾名思义先要“认”—识别,然后“知”—理解、升华。视觉认知,指的就是通过视觉对所见形象进行辨识,从而进行推断和理解。这一过程不仅仅依赖感官用于识别信息,更重要的是要运用大脑能够对所获信息进行组织加工这一人类特有机能,获得对事物的整体反映。
影响人对事物进行视觉认知的因素有以下两方面:
第一,被视觉认知的视觉形象是否易于识别。世间万物之所以能够各自区别开来为人所认识,最主要的就是它们各具特性,而且各不相同,使它们可以被分别加以识别确认。因此,决定能否被识别出来的关键之所在就是形象的特征性,只有特征明显且具有准确的形象才能被很快的识别出来。
第二,被视觉认知的形象是否含有一定的内涵和寓意。认知是一项高级的心理过程,它已经由初级的感性层面提升到理性层面,是大脑对信息进行加工重塑的创造过程。但要完成这一过程,主要取决于所加工的信息是否具有一定的内在含义需要解读,这就像破译密码,若本来就没有引申的含义待解则无秘可破,也就陷入了“无米之炊”的境地。
本书当中的“视觉认知”主要是侧重在视觉信息传达设计中对视觉信息的接收、消化、理解、升级、再传播的过程。
(二)视觉元素的心理效应
在视觉信息传达设计中,视觉元素需要经过设计者精心的筛选和合理构建,成为能够进行视觉信息传播的视觉符号。视觉信息之所以能够对信息接收者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是因为组成视觉信息的个体单位—视觉元素,自身包含一定的信息和寓意,通过视觉作用于接收者的心理,从而引发后续一系列的情感上和行动上的变化。视觉元素对信息接收者的心理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视觉元素的形(型)状
形(型)状对于视觉心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是吸引视觉注意力。人对视觉信息的认知活动是有选择性的,会对元素相对集中而且完整的形象注意力更集中。那么相对的,只要视觉元素的形态越完整,与周围形象反差越大,单位信息含量越多,其受到视觉关注的可能性便越大。其次,通过对形(型)状的识别,可以引起相应的心理效应,产生对该形(型)状的判断,将其与众多形象进行区分,确认形象的类别,并可以凭借以往的丰富信息经验,对形象所代表的表面含义、深层含义进行认知。世间万物都可用形(型)状加以表现,不同形(型)状代表着不同的事物和不同的概念,即使是原始文字,但它由原始图形简化而来,每个字都包含准确的字义,即便是现在也还能识别出来。因此,只要元素表达准确,其代表的含义就可被准确传达。(www.xing528.com)
2.视觉元素的色彩
根据人追求光明这一心理特性,明亮、鲜丽的色彩容易引起视觉的刺激,提高视觉注意力。因此,只要适当调整各视觉元素的明暗对比关系,就可以达到吸引视觉注意力的目的。另外,由于受到色彩心理的影响,不同的色彩会给人不同心理感受。如红色给人热情、激烈之感;绿色给人清新、健康之感;蓝色给人豁达、轻松之感等等。
3.视觉元素的排列组合
视觉符号形态是通过将元素进行排列组合,使观者得以尽快认知、理解元素的含义。心理学的研究已经证实:在一个完整的视觉区域内,人的视觉中心处于物理中心的偏上方,重要的、主要的视觉元素应排列在视觉中心附近;另外,有序排列组合比无序的排列组合更容易吸引视觉注意力,主要是因为有序的排列能形成流畅的视觉流程,可以帮助接收者快速捕捉视觉信息,尤其在视觉元素很多的情况下,数量众多的元素不仅会分散视觉注意力,更加会降低识别性,此时更应对元素进行有序排列,辅助引导视觉对元素进行选择性获取和识别。此外,还可将视觉元素进行动态化处理,这样更加能起到吸引视觉注意力、引导视线、加深记忆等目的。
(三)有意识与无意识传达
基于视觉层面引发的各类视觉认知奠定了视觉信息发送及接收成立的理论基础,引发了设计者在视觉传达领域的无尽遐想,运用身体的各感官神经、知觉系统、记忆系统等引发一系列的心理活动,综合而成了设计思维。由于设计思维的多维性,设计者可以从多种角度探索视觉元素种类和构成的多样性,在这一过程中,其思维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这其中就包含着在意识层面上的理性反映形式,也有在无意识层面上的非理性反映形式。在设计思维的过程中,设计者需要通过各感官系统获得对设计对象的整体认识和反应。这需要首先对所获得的信息元素进行筛选,然而这一过程却并不总是与目的和意识相结合的,也可能是无意识在起作用。因此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其思维会出现有意识选择与无意识选择两种情况。有意识选择主要表现在经过仔细的筛选、比较、衡量最终选定所要设计思维的对象;无意识选择则恰恰相反,基本上没有想的过程,而是不假思索、毫不犹豫地选定所要思维的对象。从表面上看来,无意识选择的这一过程似乎是没有经过思维过程就进行的选取,但实际情况却不然。对设计者而言,其多年来学习获得的认知方法、知识结构以及形成的自有思维方式,乃至其个人的兴趣爱好等都是无意识间形成的,多年的积累与沉淀已经使它们深入设计者的潜意识,当遇到与这些无意识的认知结构相适应的外界刺激和信号,设计师就会不假思索地自动确立设计思维的对象。
另外,设计者自身的思想观念、思维模式等差异也会影响其对所获得的信息的感知程度。信息能否引起感知者的兴趣和注意力,全凭其是否能与调动设计者认知的兴奋点相契合。由于设计者对信息的感知敏锐程度的不同,直接导致了其对信息的注意力和兴奋程度的不同,且这种对信息注意力和兴奋度在设计者的有意识层面和无意识层面都有体现。例如,设计者通常对所获得的设计对象的型(形)、色、材质、体量等方面较为敏感,这主要是因为视觉是人类获取信息内容的主要途径,会优先进行识别。而被忽略了的对于设计形象的声、味、节奏、旋律等感受,却是通过无意识的状态对设计者的思维进行作用,成了设计者分析、理解设计对象不可或缺的信息辅助来源,深化了设计师的设计思维,成为其设计灵感的触发点。一般来说,设计思维的有意识主要表现在其设计意图的明确性上,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设计目的出发,并且通过准确的认知研究设计对象,选用恰当的视觉形象,运用合理而新颖的设计方法来实现对设计目的的表达,进而体现设计思维。而设计思维的无意识则表现在不自觉性和自发性上,其出现虽不受有意识思维的控制,但其出现的大范围环境及出现后的分析、处理却是有意识的思维范围,会在有意识思维的指导下进行。因此,无论是有意识或无意识,设计思维的整体思维过程都始终是在设计师的思维定式、心理认知及无意识运动方式等许多条件制约下进行的,并非胡乱设想盲目设定的。
虽然设计思维是有意识控制的行为,但当这些常用思维形式成为习惯就会形成思维定式,成为一种惯用的思维方式,从有意识层面转化到了无意识层面。虽然这种思维定式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提高思维效率和速度的作用,但它同时也会因其无意识的支配思维活动,没能更加全方位地进行思维考虑,导致思维进入误区,成为影响设计思维质量及其发展进程的绊脚石。因此在设计思维的过程中,必须对无意识进行有意识的选取与舍弃。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无意识都可以通过设计思维发展成有意识的设计,而且无意识通常只能是一个出发点,作为设计的灵感可以引发有意识的设计思维,最终实现设计思维的总体思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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