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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史学的编年体继承和创新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编年体本是我国最古老的一种史书体裁,春秋时期之晋《乘》、郑《志》、楚《梼杌》、鲁《春秋》、魏《纪年》,以及墨子所见“百国《春秋》”,都是编年体史书。《左传》是在《春秋》基础上完成的一部记事详细、内容丰富的编年史,它使编年体达到了基本成熟的阶段。这种将纪传与编年糅为一体的撰述方法开拓了编年史的容量,减少了编年史以年月局限记载范围的困难,使记人叙事相对集中。

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史学的编年体继承和创新

编年体本是我国最古老的一种史书体裁,春秋时期之晋《乘》、郑《志》、楚《梼杌》、鲁《春秋》、魏《纪年》,以及墨子所见“百国《春秋》”,都是编年体史书。后孔子对鲁《春秋》约其辞文,去其繁冗,经过一番删繁就简,修成《春秋》。不过,《春秋》还带有很大的原始性,记事简单,有纲无目,加之它记事系时,机械地按照年、时、月、日胪列。因此,从编纂学角度来讲,《春秋》只不过是“一卷事目”[51]。《左传》是在《春秋》基础上完成的一部记事详细、内容丰富的编年史,它使编年体达到了基本成熟的阶段。但是,它还有一定缺陷,如在记事系时上,对那些无年月可考的史事不能妥善处理,显得杂乱。所以,白寿彝先生曾经指出:《左传》“也没有能将编年史的规模建立起来”(《司马迁班固》)。有鉴于此,汉荀悦作《汉纪》,遂采用“通比其事,例系年月”[52]的写作方法,在严格按照时间顺序记事的前提下,把同类的人或事巧妙地联系起来记载,打破编年体以年月记事的限制,扩充了编年史的记叙范围。东晋袁宏撰《后汉纪》,在荀悦“通比其事,例系年月”的基础上,将纪传体中成功的类叙法纳入编年史中,进一步发展为“言行趣舍,各以类书”[53]的写法,其特点有二:一是把某人某一种品行的不同表现因类而记,并在末尾书以某某皆此类也的品题。如《后汉纪》卷十九写周举曰:“公亮不挠,皆此类也。”二是把时代不同而品行相似的人连续写出。如卷十一类载江革、毛义、薛苞等孝子。这种将纪传与编年糅为一体的撰述方法开拓了编年史的容量,减少了编年史以年月局限记载范围的困难,使记人叙事相对集中。这种写法为后世史家所效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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