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考据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两千年以前。早在春秋时期,子贡曾就人们贬斥殷纣王的历史记载指出:“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6]战国时期的孟子亦云:“尽信《书》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7]西汉司马迁撰《史记·五帝本纪》,亦博考古文,择其言尤雅者。[8]东汉张衡曾上疏欲求补缀《汉纪》,“条上司马迁、班固所叙与典籍不合者十余事”[9]。由此不难看出,自春秋至两汉,人们已经意识到古书记载有失实的问题,但子贡、孟子所言“只是考据学尚未成立时的一种直觉,并没有经过深刻的查考”[10]。司马迁、张衡虽则对某些历史事实做过订正,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没有也不可能运用一套比较严密的考据方法来从事这一工作。因此,这一时期,既无考据史实的专门著作,又不曾真正具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五种考据方法(详下),考据学作为一门完整的学科,尚处于萌芽阶段。进入魏晋以后,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三国蜀史学家谯周以司马迁《史记》所记周秦以前史事,多有错谬,“周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迁之谬误”[11]。《古史考》二十五卷,于《史记》一百三十篇皆有考证,并仿效孔子《春秋》笔法,对历史事件、人物多阐己见。唐初尚“与《史记》并行于代焉”[12]。原书在宋、元之际散佚。清黄奭、章宗源各辑一卷,分别收入《黄氏遗书考》和《平津馆丛书》。虽则原书久佚,不可详知,但顾名思义,应是一部考订史实的专门著作。征之黄、章辑本亦然,黄、章两本所辑完全一致,皆为九十一条,订正内容涉及文字、氏族姓氏、人物、史事等。就历代文献资料和近年来考古发现之典籍而言,在谯周以前,不曾有考据史实的专门著作。因此,可以说,谯周《古史考》开我国史考专著之先河。特别是其稽弹《史记》这样的宏富巨著,更显示出作者的胆略卓识。
实际上,《古史考》已兼及后汉史事,并非全纠《史记》之失,对后人研究秦汉和秦以前的社会历史有一定帮助。但其考证也有疏略失误之处。因此,西晋司马彪又据《汲冢纪年》条《古史考》中百二十二事为不当,重订《史记》之是,在当时颇具影响,与《古史考》并行于世[13]。
继《古史考》之后的另一考史专著是东晋史学家孙盛的《异同评》。《异同评》虽已散佚,但就《三国志》裴松之注所引来看,它无疑是一部考史之作。该注共有六处述及孙氏《异同评》,皆为考辨纠谬之文。其中两条分别以本证法(以本书证本书)订正史事年代和事件发生时间的先后,其余四条皆以理证法(推理考证法)纠弹史载之误。据裴松之《三国志注》和刘孝标《世说新语注》,孙盛还著有《异同杂语》《异同记》《杂记》。清吴士鉴认为它们与《异同评》同属一书[14],未言所据。检裴注,转引《异同杂语》三条,《杂记》二条,《异同记》一条。又据刘注引《异同杂语》一条。就内容而言,全是对于史事的记述,并无考辨之迹象。因此,不大可能与《异同评》同属一书。说《异同杂语》《异同记》《杂记》皆为一书,似比较可信。
除《古史考》和《异同评》之外,在史实考证方面的力作当推晋常璩《华阳国志》、宋裴松之《三国志注》、梁刘孝标《世说新语注》和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它们虽则并非史考专著,但在史实考证方面用力匪浅,贡献颇大。常璩曾自称其《华阳国志》“抑绌虚妄,纠正缪言,显善惩恶,以杜未然”[15]。遍阅该著,纠谬订误之处比比皆是。试举一例:《史记·西南夷列传》载庄伐滇之事云:“始楚威王时,使将军庄将兵循江上,略巴、蜀、黔中以西,庄者,故楚庄王苗裔也。至滇池,地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饶数千里,以兵威定属楚。”《汉书·西南夷传》同。而《华阳国志》记此事,较之《史记》《汉书》,有三点不同:一改楚威王为楚顷襄王;二改溯江伐滇为溯沅水伐夜郎;三改庄在滇称王为在夜郎称王[16]。唐杜佑撰《通典》,对此曾予考证,认为常璩的记载是正确的。后《通志》《文献通考》和《太平寰宇记》皆采其说。《三国志注》和《世说新语注》亦擅长纠纰攻缪。裴松之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说:“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四库全书总目》亦云:裴注“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异。”可见,纠纰攻缪,考订史实是裴注的一个主要方面,据笔者统计,注中考辨条文达一百九十六条。胡应麟曾赞誉裴注“综核精严,缴驳平允,允哉史之忠臣,古之益友也”[17]。关于《世说新语注》,唐刘知几说:“孝标善于攻缪,博而且精。”[18]《四库全书总目》亦指出:“孝标所注,特为典赡……其纠正义庆之纰缪,尤为精核。”诚如斯言,刘孝标注《世说新语》,于其虚谬牴牾,详加考据订正,通检全注,总计达五十七处,“故与裴松之《三国志注》、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同为考证家所引据焉”[19]。(www.xing528.com)
郦道元注《水经》,博采群籍,大量征引前人和当代的著作。但他从不迷信古人,所征引的都做过一番考订辨伪的工作。如《水经注》共引郑玄的注解十八条,郦道元并不因为郑玄是汉代颇负盛名的经学大师而盲目适从,同样指出其中四条为错谬乖舛,且详加论证。除依赖文献资料以外,郦道元还特别重视社会实践的知识,他曾长期跋山涉水,往返于长城以南和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亲历了许多河流山川和名胜古迹,所到之处,亲自考察,“访渎搜渠”[20],用从实践中得到的知识来证实文献记载的正确与否。如《水经·获水》云,睢水于萧县南北流注入获水。郦道元注曰:“余尝迳萧邑,城右惟是水(睢水)北注获水,更无别水。”又如,春秋战国之际的智伯曾说过,汾水可以浸安邑,绛水可以浸平阳。孔子对此信以为真。但郦道元却不以为然,他经过实际地形的考察,指出:“余睹智氏之谈矣,汾水灌安邑,或亦有之;绛水灌平阳,未识所由也。”[21]郦道元把自己的订正工作建筑于社会实践的可靠基础上,丰富了考据学的内容,解决了许多书本上无法解决的问题。这种方法是极其可贵的,它为后世的学者所继承。清代考据学先驱顾炎武在其考据过程中,便十分重视社会实践的知识。
另外,魏晋南北朝时期,还有许多史家如袁宏、干宝等,亦间或在其史著之中对一些可疑的史载攻驳诘难,加以订正,在此无须一一论列。
上所述列,主要是一些考证史实方面的著作。魏晋南北朝时期,还有一些学者从事于文字的校勘与辨正,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篇是这方面的代表作。黄叔琳曾经指出:“此篇纯是考据之学。”通篇旁征博引,主要从字义的训释方面,间以他证(以他书证本书)、对证(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证)的方法,对上起《诗》《书》《易》《礼》,下迄刘宋何法盛《晋中兴书》等十七种典籍中的一些文字做了订正,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给后人的研究工作提供了不少方便。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颜氏在以文献资料互考互证的同时,还能以地下出土的实物来订正文献记载的谬乖舛,尤属难能可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