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第一条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召开之。
第二条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五十万人口以上的县,三百人至五百人(左右);二十万人至五十万人口的县,二百人至三百人(左右);二十万人口以下的县,一百至二百人(左右)。
第三条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资格:凡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赞成共同纲领,年满十八岁之人民,除患精神病及褫夺公权者外,不分民族、阶级、性别、信仰、[,]均得当选为代表。
第四条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产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之参加单位及代表名额之分配,由县人民政府决定之。
农民的代表,由乡(行政村)农民代表大会或农民大会产生之,亦可由区或县农民代表会议产生之。
县人民政府的代表,由县长、副县长等充任之。各民主党派(已有组织者)、各人民团体、驻在该县的各机关及部队的代表,由各党派、团体、机关及部队自行选派之。其他方面的代表,由县人民政府决定邀请之。
第五条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任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未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以前可每次推选,但连选得连任;从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时起,每届人民代表会议的任期为一年。连选得连任。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部队经与县人民政府商定后,均得更换其代表;被邀请之代表亦得由县人民政府决定更换之。
第六条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一、听取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并进行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向县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并建议有关县政兴革事宜。
三、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并协助县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推行之。
第七条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如下(的)职权:
一、听取与审查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二、审查与通过人民政府的预决算。
三、建议与决议有关县政的兴革事宜。
四、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并协助县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推行之。
五、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委员、[,]组成县人民政府委员会。
第八条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有与上级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抵触时,上级人民政府得废除、修改或停止其执行。
第九条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席团,由大会选举若干人组成之,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主席团提请大会通过之,协助主席团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得设提案审查委员会及其他委员会。
第十条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设常务委员会,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及委员若干人组成之;其职权[如下]:
一、协商并提出对县人民政府的建议。
二、联系代表,协助政府动员人民推行各种工作。
三、负责进行下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但经县人民政府,或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一代表之提议,得提前或延期召集之。
【注释】
[1]在澄合战役中,西北野战军第二纵队担负进攻壶梯山的任务。第二纵队初建于1946年11月,隶属晋绥军区。1947年3月始隶属西北野战兵团。同年7月31日西北野战兵团正式定名为西北野战军。下辖第一纵队、第二纵队、教导旅、新编第4旅。第二纵队王震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辖第359旅和独立第4旅,时有8600人;1949年2月,整编为第2军时共3.4万人(1953年3月,第2军番号撤销)。二纵以善打硬仗著称。该预备命令于1948年8月1日在善子村签发。
[2]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4;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20。
[3]D,指代部队中的师级单位。这里指国民党170师。下同。
[4]R,指代部队中的团级单位。这里指国民党34团。下同。
[5]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4;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20。
[6]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49;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8。该作战命令为进字第九号命令,1948年8月6日于石堡司令部签发。
[7]即乔子玄。
[8]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49;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23。此命令于1948年8月8日23时签发。
[9]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4;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20。
[10]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4;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20。该作战号令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纵队通报(情字第十四号)。
[11]K,指代国民党地方保警武装;K4R是指保警队第4保安团。下同。
[12]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4;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20。
[13]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4;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20。
[14]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4;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20。
[15]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4;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20。
[16]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4;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20。
[17]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4;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20。
[18]1946年11月10日,中央军委决定取消晋绥野战军和晋北野战军番号,统一组建晋绥军区第一、第二、第三纵队。其中由原晋绥军区独立第二、第三、第五旅编为第三纵队,许光达任司令员,孙志远任政治委员。1947年3月隶属西北野战兵团,7月31日西北野战兵团正式定名为西北野战军。1949年2月,第三纵队整编为第一野战军第三军,隶属第二兵团。军长黄新廷,副政治委员朱明(后任政治委员)。1952年6月与第1军合并,第三军番号撤销。
[19]标题为编者所加。(www.xing528.com)
[20]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5;卷号:11;年代:1948年;份次:38。该命令为渭字第十五号,1948年11月27日19时签发。
[21]许光达,时任西北野战军第三纵队司令员。
[22]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5;卷号:9;年代:1948年;份次:46。
[23]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54;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9。该命令1948年11月27日晚于良石村签发。
[24]A,指代部队里的军级单位,通常在作战地图上使用,简洁明快。这里指国民党七十六军。
[25]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49;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16。
[26]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49;卷号:1;年代:1948年;份次:17。
[27]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馆藏资料,全宗号:48;卷号:9;年代:1949年;份次:2。该命令签发时间为1949年2月22日。
[28]指乾县、礼泉县。
[29]时归蒲城县甜水井乡管辖,今属蒲城县苏坊镇管辖。
[30]据笔者走访考察,新中国成立前乃至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间内,当地人称原仁为原仁家。
[31]原件存陕西省档案馆。
[32]原件存陕西省档案馆。
[33]指国民党胡宗南集团与国民党西北行辕之马步芳陇东兵团、马鸿逵宁夏兵团和马鸿宾海固兵团。
[34]今千阳县。
[35]今鄠邑区。
[36]今彬县。
[37]今礼泉县
[38]合阳县档案馆馆藏长期档案1949年4月至1949年12月,全宗号:J017;目录号:2;案卷号:11。
[39]原件存陕西省档案馆。
[40]白水县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1948年4月至1948年12月,案卷号:5。
[41]指同州,即今大荔县。
[42]指朝邑县。县名。1958年因修建三门峡水库撤销,并入大荔县。
[43]蒲城县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1949年1月至1949年12月,归档号:1。
[44]蒲城县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1949年1月至1949年12月,归档号:1。
[45]蒲城县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1949年1月至1949年12月,归档号:1。
[46]生快,地方方言,意为很快。——编者
[47]原件存陕西省档案馆。
[48]指杨玉亭、张凤岐。
[49]原件存陕西省档案馆。
[50]原件存陕西省档案馆。
[51]原件存陕西省档案馆。
[52]原件存陕西省档案馆。
[53]富平档案馆《民政·永久》卷。该命令为富字二十号,1949年11月2日发。
[54]原件存陕西省档案馆。
[55]《通知》字样后的文字为编者所加。蒲城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1949年11月至1949年12月,归档号:1。
[56]《通知》字样后的文字为编者所加。蒲城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1949年11月至1949年12月,归档号:1。
[57]该《指示》在当时发出时标有“绝密”字样。
[58]白水县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1948年4月至1948年12月,案卷号:5。
[59]原始材料残缺。
[60]原始材料残缺。
[61]原始材料残缺。
[62]蒲城县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1949年5月至1949年12月,归档号:1。
[63]蒲城县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1949年5月至1949年12月,归档号:1。
[64]蒲城县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1949年5月至1949年12月,归档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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