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三日通过
一、黄龙分区解放后肃清了反动武装,安定了社会秩序;摧毁了保甲机构;建立了民主政权;初步的整顿了地方武装等;特别是动员了广大群众的人力物力,支援了解放战争的广大需要,是有很大成绩的。在进行这些工作中,初步的发动了群众,但由于对新区农村情况了解的不够;对群众工作重要的意义缺少深刻认识与新区工作经验的不足;发动群众步骤上不大明确,从及干部中某些束手束足的现象;尤其领导上还存在着某些官僚主义的作风,使黄龙分区群众没有能够比较普遍深入的发动起来。这是许多工作没有做得更好的根本原因,而前委是有责任的。
二、大会认为:目前黄龙分区群众工作必须继续用大力发动群众,首先进行反恶霸、反贪污、反特务、反不公,以及普遍实行减租减息等斗争。在这一斗争过程中,组织农会,改造村乡政权,建立群众武装,领导群众生产,吸收在运动中经过考验的积极分子建立与发展党的组织。这样逐步的提高群众的自觉性与组织性,才能更有效的建设黄龙分区,支援解放战争。
三、根据中央去年五月指示,必须坚决实行减租减息及酌量调剂种子吃粮的社会政策和合理负担的财政政策,但是为了取得在新区实行土改的经验,以及按照黄龙分区的具体情况,大会以为毗连老解放区(宜川、洛川、中部、黄龙等县)而又具备了土改三个条件的地区中,即应进行土改试办工作。至于其他地区,则不应急于进行土改。否则在整个地区尚不具备土改条件,而只在其中个别村乡进行土改,必然会影响到周围地区,发生急性冒险的倾向。此外由于目前少数地主富农自动“献地”“勾账”的行为,是可以允许的。但是不要鼓励和宣传他们,并应向群众进行教育说明这不是地主的“恩德”而是人民斗争的结果。在解放前农民欠地主富农的陈租旧情,在大多数农民坚决要求废除的情况下,可个别进行解决,批准农民要求,不必作出一般规定。总之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均必须有利于战时联合或中立一切可能联合或中立的社会力量,完成消灭国民党反动力量这一基本任务。(www.xing528.com)
四、为了普及与深入群众运动,使之生快[46]发展起见,必须改变孤立的“典型试办”的做法,而应随时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推广起来;必须耐心启发农民的觉悟,使运动成为自觉自愿的运动;必须培养贫雇农领导骨干,切实依靠贫雇农,巩固的团结中农;必须十分重视培养当地干部及群众领袖,反对包办代替与命令群众。
五、大会认为:本决议的基本精神,是可以适用于行将解放的陕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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