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三日通过
(一)会议一致认为中央军委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日关于整顿纪律的指示完全正确。并保证坚决确实执行之。
(二)会议检讨了本野战军的各项纪律,认为由于部队阶级觉悟的提高,对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执行,有了很大的进步。如在作战上是坚决的,对于战场纪律的遵守与对于武器弹药物资的缴获归公上是比较认真的,在部队互相配合作战上,一般是协调的,在城市政策、工商业政策以及新区的各项政策执行上,没有发生过大的错误行为,特别在群众纪律方面,自一九四八年进入蒋管区作战以来,一般的连队机关都建立了纪规检查组与纪律值班员制度,进行居民访问实行“三不走”“四不进”,帮助房东看家,帮助贫苦人民生产。上述这些指明着我们在执行各项纪律上,已逐渐走上了自觉的道路。
(三)同时会议上检查了违犯[反]政策和破坏纪律的各种行为,对个别部分,在作战上有擅离职守者;缴获物资有以多报少,瞒上不瞒下者;军事演习时有打死打伤群众者;有个别人员搜俘虏腰包、枪杀俘虏者;执行城市政策时有没收邮局包裹;乱没收国民党政府下级公务人员衣物者;在宝鸡不经调查而发生一律查封公私银行;在筹粮时有把中农当作富农;有个别人员打骂群众,甚至打死群众者;随便进入居民内室,引起群众不满;不按手续不分阶级随便要粮要草;请向导不给工钱,又不注意保护致有被敌打死打伤者;损坏群众东西不按价赔偿,甚至不赔偿等。会议认为产生此种违犯纪律的严重行为的基本原因,是由于领导上对纪律教育不深入,检查不严格,纠正不及时等,今后必须有效的彻底纠正之。
(四)为了贯彻自觉纪律的执行,更加巩固内部的团结与军民联系,彻底执行党的各项政策,使我军能够承当人民军队的光荣称号,党代表会议特作如下决定:
1.全军每一战斗单位与司政供卫各部门,每一伙食单位,必须利用休整间隙进行一次严格的各项纪律检查,各军、师、团党委并须作出整顿纪律的决定,报告前委。(www.xing528.com)
2.在进行纪律检查中深入的进行阶级教育,更加提高阶级觉悟,建立全体指战员强固的群众观点与为人民服务的深刻思想,对部队违犯纪律的行为必须从它的阶级立场上追究根源与适当的纪律制裁,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
3.经常加强全军的政策教育,使全体指战员懂得政策是我党我军的生命线,破坏了政策就是危害了党和军队的生命,就是损害了人民利益,客观上也就是帮助了反革命。今后对每一政策必须在全军中反复进行教育,引起全体军人、全体党员,特别是干部,深刻认识政策的重要,每次战前动员、战斗计划、评功查过及干部选拔上,要把执行政策与遵守纪律的好坏作为评判的重要条件之一。
4.反对本位主义建立统一思想,坚决服从上级命令,缴获归公反对缴多报少,瞒上不瞒下的、打埋伏的恶劣现象,并严格的执行供给制度。
5.全军指战员必须经常进行群众工作,每到一地必须进行对居民宣传、访问,调查贫苦人民的生活情形,了解他们的疾苦,并以之在部队中进行教育与纪律检查。
(五)为了确实执行上述各项纪律之规定,必须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在各级党委支部领导下建立纪律执行的赏罚制度,在每一行动每一战役后,对于纪律的执行应召集专门会议进行民主检查,凡违犯纪律破坏政策之单位与个人必须受到党纪或军纪的处罚。凡执行政策执行纪律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得到上级军政机关的表扬与鼓励,以期养成自觉的遵守纪律的良好风气。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