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将本县近日民兵组织工作报告于下:
(甲)建立民兵的情况
1.组织工作:是以区为单位,设立一个民兵营,设营政治委员和正副营长各一人,政委由该区区委书记兼任之,营长由区长兼任之,另设副营长一名。其次以乡为单位,组织连,设正副连长各一人;连以下设排、班长之组织,连长由乡长兼任之,副连长、排长则用推荐的方式,找好对象,经区府批准后,任用之;班长则用民选的方式产生。每乡除组织普通民兵连以外,另组织一组基干民兵排,其发展方式是由普通民兵中,提拔其较积极强壮的青年担任之,每排人数最多不超过四十人。班排连各级干部之成分,大都为贫雇农或中农,其出身大部分均系纯碎[粹]之基本农民和个别的农村手工业者(木匠)或商人等。
2.发展的方式:是在支前、扩武、征粮、发群等各种工作中发现表现好的积极分子,经个别谈话与耐心说服的办法来吸收他们,组织起来的,再将组织民兵的重要意义及工作,以及我们的政策和胜利的消息,讲给他们,以取得他们自觉自愿的参加,这样逐渐便成立了各乡的民兵组织。在这方面,我们是注意于质量的提高,不求数量的多少,都是深刻的从各方面去了解每一个民兵的出身、成分以及社会关系等等。
3.组织原则:我们的组织原则,是以贫雇农和骨干,团结中农,其家庭成分为地主富农二流子者,我们是决不吸收的,其发展条件是:①家庭成[分]在中农以下者。②本人政治清白,思想前进者。③本人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者。④身体强壮而革命意志坚定者。⑤年龄在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者。⑥对革命略有认识而工作表现积极者。
(乙)民兵之组织情形
1.目前民兵的组织概况及其作用:我县共直属13个行政区,根据各地人口分布的实际情况,划分为100个乡。自去年的九月份起,至现在已建立了十三个民兵营的组织机构,直属一百个连三百个排九百个班,组织了普通民兵捌仟伍佰贰拾肆人,此外又建立了玖拾捌个基干民兵排,直属了贰佰玖拾肆个班,共组织起基干民兵贰仟柒佰贰拾肆人,在基本上壮大了农民的优势力量,现仍在继续发展之中。(www.xing528.com)
但其中组织的最好者,要算百良与坊镇为最为严密,不但在军事上镇压了当地的惯匪活动,且在政治上破除了迷信团体一贯道,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了巡夜小组,在夜间放出了三人至五人之流动哨,往来巡查,担任了冬防工作,预防了土匪盗贼之活动,保持了社会秩序之安定,如旧堡村居民说:“今冬的市面上这样死滞,什么东西都卖不了,又揭[借]不下人家的粮食,穷家小户的生活都没法子维持,要不是冬防民兵组织好的话,不知要出多少岔儿哩!”所以民兵在冬防工作上不但起了它应有的作用,就是在其他如征粮、扩武、发群等工作中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2.武器及哨站之布置:据初步的统计,我县共有步枪524枝[支],大刀351把,长矛427根,为我们现在所用之武器,枪支大都为各乡之基干民兵所掌握,大刀长矛则为各乡普通民兵掌握之。全县共设有检查哨站13处,其建立的情形是以区为单位,依其当地之实际情况,在人事较为复杂之地,或交通要塞及关卡设一固定盘查哨,检查来往形迹可疑之人,及携带违禁物品或武器之旅客,其作用除在叱家河被检查出中区孟家庄党姓由韩城贩卖大烟土五两一钱外,并在中区的白杨、灵村查出了贩卖大烟之董荣贵,并没收其未售完之大烟捌钱(连皮),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收效。
3.经验教训:本县在过去普遍的存在着乱打枪和浪费民工的不良现象,由于乱打枪的结果以致影响到现在子弹的缺乏,现在所留的子弹都是由民间搜集的,总计(约)有800多发,在可能的条件之下,给予补发以便装备。关于民工方面,在过去,有个别的乡上,每天有普通民兵二人以上脱离生产,专门通讯或服勤,这不但浪费了时间,而且影响生产甚大,对于这些不良现象,我们正予以严格的取缔和纠正之。
4.其他:关于户口之调查工作,各区则经常进行清查,同[时]我们又抽查了两次,第一次在百良区的新堡村,查出了匪徒一人,因奸情事被揭露了已往之恶迹,讲出了他在过去于何时何地抢劫过何人,以及抢劫之次数等事实,并讨了保证人,写了悔过书,反省了以前之罪过,愿以后从事正当职业,参加劳动生产,不再为非作恶,现已改造为好人;第二次在永照区,查出了男女关系不清之人,也经过教育改造了。至于今后没清查户口的重点,我们计划放任东北的百良区,西北的甘井区以及东南的新叶区等地。至于民间未登记之私人枪支,据我们了解是还有的,今后我们继续发现线索,瞅好对象,在发群中经过谈判协商办法,逐渐转为当地民兵自卫之武器。
以上之建立经过及组织中的错误和缺点是在所难免,请多加指示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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