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以来由于党的正确领导与各级干部的努力,在肃特治安剿匪等工作方面获得了很大收获,表现在:
肃特方面:据初步统计,查获了敌县书记长15人,捉捕特务分子139人,其中有特务组长以上32人,破获敌特潜伏案5件,捕人员10名(在西安查获的不计算在内),电台1部,查获其他区域潜伏线索2名,共计166人。敌党团特登记方面(目前尚未完结),共登记敌特分子271人,敌党区分部委员以上366人,普通党员2049人,三青区分队长以上124人,普通团员483人,总计3293人(包括教师座谈会等学校在内)。
治安方面:破获了图谋暴动案7件,捕匪犯46人,缴枪18支。抢劫案43件(共发生94件),捕匪犯122人,配合党政共争取回股匪7股805人,135支枪。共收容散匪351人,60支枪。查获敌逃兵504人,破获谣言案10余起,另外各地警卫队进行了普遍的审查,先后共清洗出不纯分子47人,并在各市镇健全了治安组织,有重点的清查户口,在农村建立了部分的治安组织。
管训方面:各县在解放后管训和关押了一批特务分子和有罪恶的敌伪人员,以及其他违犯治安的分子,共计管训653人(临时性审查的在内),处理545人,现管训108人,共关押182人(连军队系统在内),处理83人,现押99人。
总起来说,我们配合党政接管了城乡,打击了特务、土匪与破坏分子,安定了社会秩序,基本上保障了支前剿匪建政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开始发动了群众,与建立了治安组织,给今后群众三反运动打下了初步基础。
但是虽有上述收获,然而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缺点,甚至某些地方还存在有严重错误,主要有:
一、在执行政策上带有偏[片]面宽大的现象,解放至今各地(连分区在内)均着重于组织上打击敌人,少从政治上去打击敌人,对于在押人犯迟缓处理,首恶分子未予以适时与适当的惩办,没有以具体事实去教育与发动群众,因而使敌人的反动气焰未能压倒,使群众对我政策发生疑虑,影响了群众的发动,没有达到政治上分化敌人的目的,使工作陷于被动。
二、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无政府无纪律状态,如游击队区乡干部及个别县的负责同志不经法律手续,私自处决人犯,(按解放来共处决人犯21名,计二十二团处决2名,游击队9名,区政府5名,县上或派出组4名,群众处决1名),不遵照分区指示,乱逮捕人犯,尤其区乡人员普遍发生乱用肉刑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对干部民兵政策教育不够,与干部群众中狭隘的报复思想所致,而造成了违犯[反]政策的严重错误。
三、管训方面:主要表现在渭南、华县、临潼等县在解放初将敌士兵党团员嫌疑犯等都放在管训队内,方式上形成某种程度的招待所(渭南),同时管训的目的不明,(在)最初个别县在短期内,着重于搞贪污,有的着重思想改造,没有了解管训的主要目的是组织上追查线索配合侦察,政治上打击首要分子并限制其自由,因此使管训与侦察未能很好的结合,同时侦察与审讯也同样未很好的配合,个别地方形成了互不连[联]系,关押人犯上也有乱押现象,有的将嫌疑分子也押了一些。
四、干部思想麻痹,作风上沾染了国民党的一套,解放初期有些同志未抓住肃特工作这一重心,而为日常事务所纠缠,没有认清隐蔽斗争的重要性,以及特务的继续活动,因而放松了对侦察工作的领导,并有些对内部的敌人未有足够的警惕,致使造成潼关、华县之重大损失。有的滥用敌伪人员,使敌特乘机混入我内部;或轻信敌特口头进步,而松懈押解;或看管不严,使数名首要分子逃跑(潼关、蓝田);并有个别干部敌我观念模糊。如有的给敌人通风报信,包庇特务,有的给反动分子开路条等。
在作风上发生了乱没收,敲诈群众,与女犯通奸,贪污等脱离群众的现象。
五个月来我们得到如下的经验教训:(www.xing528.com)
一、到新区以后,党的某些政策方针工作步骤与方法均与老区不同,由于干部对党的政策及方针学习不够,个别县在初解放时,在工作往往抓不住重点,把收缴枪支,了解逃亡人员,与恶霸分子等当成了中心任务,而未集中力量破获潜伏特务,以致敌特乘机潜逃,焚毁档案。因此为了能够适应新区情况,改变工作方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到新区和今后工作中应彻底纠正经验主义与事务主义,否则会使工作呈现忙乱状态。
二、宽大政策与镇压政策结合问题:在执行政策中,应纠正片面宽大的现象,人犯必须迅速处理,并以具体事实广泛的教育群众,同时对少数怙恶不悛的首恶分子,必须予以及时的惩处,以达到在政治上打击与分化敌人,如此才能压低敌人的反动气焰,减去群众的顾虑,并充分的发动群众。
教训告诉我们:要贯彻党的肃反方针,除宽大政策与镇压政策结合外,还必需[须]对干部、游击队、群众广泛进行政策与制度的教育。由于敌人残酷统治,干部群众对敌人的愤恨,解放后就产生了浓厚的报复思想,又由于政策教育不够深入,因而发生私自处决人犯的错误,造成敌伪人员恐惧、群众疑虑的恶果。因此到新区领导上要抓紧对干部群众教育,反对狭隘的报复思想与无政府无纪律的现象,以防止与纠正私自处决人犯的错误。
三、地下党的同志,对当地社会情况熟悉,因此在地下党有基础的地方(渭南全分区有地下党员一千二百余人)应重视这一问题,各县在进入新区前,大都向地下党员收集了一部分特务材料。在进入新区后,召开党员座谈会或调查会,并发动地下党员检举敌特,供给材料,所以使我们很快对特务有一初步了解,收到了很大效果,但一般的说,他们了解的材料多片段零星,不系统不完整,估计多,肯定少,同时由于受党的教育少,阶级观念模糊,因而个别同志私情观念浓厚,隐藏特务,扩大或缩小特务罪恶,知道材料不积极向组织报告。因此对于他们应加强教育,启发与提高认识,并对于所供给的材料,必须经过调查、证实后方能处理,另外在调查的方式上亦宜注意,华阴在调查时,使几位同志有“考验我们”之感,是值得注意的。总之这是反特斗争中的重要问题,各级党委与保卫机关应很好的动员与组织这批力量,进行反特肃匪工作。
四、到新区后,干部与部队均有很大的发展,且在接管支前剿匪建政上,都有不少成绩。但某些地方在发展中,仅着重于数量,而忽视了质量,未抓紧审查、教育改造已有的力量,并由于某些干部思想麻痹,阶级观念模糊,私人拉拢,感情用事,和制度上的不严密,使特务投机分子混入我机关部队内,形成了组织上和政治上的不纯。华县通仁区游击队二十四人,内有十六人是惯匪,两名特务混入县警卫队,分区与县级机关中也有同样的现象。这些坏分子混入以后,即在群众中欺骗敲诈,以公开名义进行抢劫等,损害我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有的甚至在胡匪反扑时,企图集结匪徒,武装暴动以作内应,捣毁我区乡政权(潼关、华县)。因此到新区后,除集中力量肃清匪特外,并应注意巩固内部,坚决清洗特务及罪大恶极分子,争取教育改造那些确非特务,而又无重大罪恶,不为群众所反对者为人民服务,此为保卫机关复杂而又艰巨的政治任务。从发展的第一天起,即应密切的配合党政抓紧进行,以达内部的纯洁。
五、解放前敌特公开组织均有计划的撤退,首要分子大部随溃军逃入南山,或潜逃农村,留下的特务,大都是无重大罪恶的普通人员、腿子,或有家庭连累,政治上动摇,亲戚知己是在革命上干事,企图得到庇护等。其潜伏分子已发现有二处,保密局中统等系统,其任务是组织反动武装、收集情报、抢劫、破坏社会秩序,上述分子在解放后表现:东西乱窜或逃避农村观望,或混入革命阵营,或图谋组织武装暴动、乘机抢劫、捣乱治安等。为肃清流散与潜伏特务分子,必须采取配合地下党清查,利用社会关系争取,号召登记等方法外,同时应配合军事清剿,捉捕首要分子,并应在审讯中提高警惕,防止隐瞒潜伏任务、社会中的关系和罪恶,同时应使审讯、侦察、调查三者互相取得密切配合,这方面我们还存在着缺点,应引起注意。
六、侦察力量的建立和运用,是解放初期和今后对付敌特潜伏分子的主要方法之一,故应抓紧进行。
关于建立基本力量,在地下党有基础的情况下,还比较容易,其条件应找政治上可靠,工作积极,有点经验的党员或基本群众即可,同时最好原有职业,这样既可省钱又好掩护,这些人社会经验虽有一点,但侦察工作经验差,办法少,且最易出头露面,泄露秘密,随便公开使用人,以已有关系进行侦查[察],因此工作前应予短期教育,使其知道秘密工作的性质与原则。由于我经费困难,生活苦,其中没有职业者常不愿干,故组织应予生活上的照顾。
解放初期适当利用特务分子,对工作收效显著,成绩较大,因为形势的发展,敌特内部矛盾,有些为自己的前途着想,再加对情况熟,因此可以大胆利用,但其条件应该是:坦白较彻底,有一定的作用,我们能控制得住,不至逃跑,以及没有恶迹的分子等。个别县发生无条件普遍利用,是错误的。
任务应依具体人员而定:一般应广泛宣传政策,劝解其他特务分子向我悔过登记,配合公开人员识别捉捕匪特,利用其社会关系,争取潜逃特务分子归案,收集寻找已知之特务情况及行踪,收集一般社会情况(土匪、反动枪支、谣言)等。
利用中应注意:1.利用前应号召其立功赎罪,以成果取得政府的信任,但须防止捏造,扩大事实,陷害好人。2.不给任何名义,注意与防止“卖牌子”招摇撞骗,破坏人民政府的影响[形象](潼关给便衣发枪,渭南发现嫖妓女等)。3.对其反映材料不得轻信,作为处理根据,调查证实后,方能作为依据。4.经常检查了解,防止中途有变。5.态度要和蔼,家庭及个人生活应给予适当照顾,此类人员有个别的为了表现吃苦,而不要公款,但我们应须主动去照顾。6.工作中如有成绩或错误,应迅速分别予以奖励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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