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车站至少有一个无障碍出入口,对于超过六条机动车道路交叉口的四个象限应考虑增加无障碍出入口的数量。所有可进入的入口应尽量与大多数公众使用的入口一致。在车站入口应有指示车站或入口的标识,标识应尽量均匀放置在运输系统内的入口处,保证易于识别。
已建的轨道交通车站内的电梯应设无障碍电梯,如没有条件设置无障碍电梯,应设置斜向升降装置。新建的轨道交通车站内应设无障碍电梯,每个出入口都应有一台无障碍电梯。电梯应采用玻璃或透明面板,以便在电梯内外均可通视,此外电梯按钮还应有盲文和广播,可方便视障人士。电梯应符合无障碍电梯的规定。
与商业、零售或住宅设施的直接连接路线应符合无障碍的要求,即包括从上下车区域到公众使用的所有交通运输系统的部分。要提供直接的无障碍联系,直接联系各种设施和服务点。
在轨道交通站应设置斜坡、电梯或其他运输装置保证残疾人士的自主通行,自动售票处或其他售票区域以及收费区域,应尽量减少轮椅使用者和其他无法使用台阶的人可能需要通行的距离。残疾人的通行路径,包括无障碍入口和无障碍通道,应尽量与一般人的通行路径一致。若路径是不同的,应有无障碍标志指示方向、出入口和行走路线。地铁站内环境复杂,应设置站厅的“触摸地图”,方便他们识别站厅内的环境。
轨道交通车站应设置低位售票窗口或低位自动售票机。低位售票窗口工作台高度为800—1000mm。低位售票工作台下部距地面650mm,净深不少于450mm的空间无障碍。低位售票窗口工作台部位应设置无障碍标志。在每个可进入的入口处,此类设施应位于无障碍路线上。如果提供自助式收费设备供一般公众使用,则应在每个入口或出口处的无障碍通道节点各提供至少一个无障碍设备,除非一种无障碍设备可以提供出入两种功能。
检票通道应设一处无障碍检票专用闸机通道,无障碍检票专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100mm,大闸机门的门扇净宽不应小于900mm,无障碍检票专用通道门内、外应设提示盲道。无障碍检票专用通道部位应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
无障碍收费装置的最小净开口宽度应允许轮椅通行,并且硬币或卡槽和控制装置应符合关于操作设备的空间、尺寸的规定。必须由轮椅或助行器使用者推开的门应有光滑表面,应符合关于各类型门数量、尺寸、配备设备和使用力度的规定。如果无障碍通行路径与一般公众的路径不一致,则无障碍收费系统应位于无障碍的出入口处或附近。
站台上靠近下车点但未受站台屏蔽门或护栏保护的站台边缘应有警示设置。应设置盲道,车站的轨道至站台高度应与车辆的地板高度相协调,车辆静止时在正常载客条件下测量的垂直差值在正20mm范围内。静止时测量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100mm。车站的设计或建造不得要求残疾人在非一般公众上下车地点上下车。
站台盲道,由楼梯部位引至就近列车(设定的车厢门)靠站的停车部位。(www.xing528.com)
站台候车位应设提示盲道,提示盲道应设在站台安全警示标线内,每个提示盲道(长×宽)为600mm×900mm。候车部位的盲道,应引至站台的无障碍电梯入口部位。两侧停靠列车的站台,应同时按列车候车部位设置相对应的行进盲道,并连成系统。
图9-2-2 纽约地铁站台的无障碍提示盲道带(1)
车站内建筑的通道最小宽度为2500mm。通道两侧应设二层扶手,高位扶手距地面为900mm,低位扶手距地面为650mm。轨道交通车站内的楼梯的踏步宽度应为300mm,踏步高度应为140—150mm,楼梯两面都要装扶手,扶手高度为900mm。
图9-2-3 纽约地铁站台的无障碍提示盲道带(2)
在每个自动扶梯运行的顶部和底部,在扶梯的立板变化之前,至少两个连续的踏板应该超出梳板。所有自动扶梯踏板都应标有明显对比色带,位于踏板边缘和平行于每个台阶边缘的位置。条带的材料的防滑程度应该至少与踏板的其余部分一样。在上升和下降方向踏板边缘都应清晰可见。地铁里的每个扶手电梯都设应有发声器,提醒视障人士,同时也提醒其他人注意安全。
所在区域的照明水平应均匀,并应尽量减少标志上的眩光。沿掉头路径照明应具有一种提供均匀的照明的设备和配置。
如果在终点站,车站或其他固定设施提供公共广播系统向公众传达信息,则应提供向听力损失者或聋人传达相同或同等信息的通知方式。
如果提供行李寄存服务,其空间应符合关于轮椅可通过的长宽高以及残疾人可使用范围的规定。如果提供无人看管的安全门,那么至少有一个门应符合各类型门数量、尺寸、配备设备和使用力度的规定。
已建的轨道交通车站内的厕所应设无障碍厕位。男厕所内应设1个低位小便器。新建的轨道交通车站内应设无障碍厕所,或在厕所内设置无障碍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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