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障碍相关社团组织
(1)残障人士团体——当事人联络会、家族会,当事人团体,脑、神经、精神、视觉、盲人、听觉、认知、身体残障联合会。
(2)社会支援团体——障害者生活与权利保障全国联合会、社会福利协会、全国自立生活中心联合会及社工、法律援助团体等。
(3)技术支持团体——残障者通信研究会、视觉辅助研究会等。
(二)社团在无障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www.xing528.com)
尽管建设无障碍环境是为每个社会成员服务的,但在现实生活中能在第一时间直接感受无障碍建设带来的方便舒适的人群还是目前生活中的行动不便人士。最初,正是由于他们对自身权利不断地争取与努力,才促使社会认识到他们的需求,并逐步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
(1)作为一个团体有组织地向政府、社会反映各类行动不便人士的切实需求,为残疾人、护理人员和服务工作者提供相关设备和服务,如各类残障人士团体。
(2)游说政府改进法律和政策,推动无障碍立法和设施建设;今日美国残疾帮助计划(American Disabled for Attendant Programs Today)对推动《美国残疾人法》中无障碍交通方面的严格要求发挥了主要作用。美国此刻无障碍组织(Access Now)为了使商业机构遵循《美国残疾人法》提供法律支持,将违法公司送上法庭。
(3)研究分析和技术支持:对残障人士的生理、心理进行科学的研究,对已建设施的使用效能进行测试提出改进方案,开发新的无障碍用品等,为立法者和决策者提供有关信息。日本残障者通信研究会研究为残障者提供无障碍通信信息服务的设施。
(4)教育宣传与培训: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政府部门和社团组织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不同层面上保障、监督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顺利实施。国际上一些国家建立专门无障碍部门,其成员既包括政府官员、技术工作者,也包括残障人士和服务人员,在协调各部门工作、沟通政府部门与经营者和特殊需要使用者意愿、监督无障碍建设上起到积极的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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