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起,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隆安县组织2020名自治区、市、县、乡(镇)、村工作队员开展贫困户、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并建档立卡。2016年1月,按照自治区划定的隆安县识别74分以下列入贫困户建档立卡分数线,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18627户71152人、贫困村63个、贫困屯674个,贫困发生率21.31%;2014年、2015年退出户共8318户35643人。此后,坚持“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返尽返”,动态识别贫困户647户2051人,认定返贫212户907人,对自然减少7360人、自然增加4158人及时识别调整,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427户1562人。所有扶贫对象信息均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动态管理,及时开展信息数据清洗和贫困人口财产检索及入户核实工作。
2016年至2019年,隆安县精准安排项目,规范资金使用。制定《隆安县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隆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任务跟着目标走、项目跟着任务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筹措安排使用各类资金48.85亿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9.35亿元,东西部协作资金0.88亿元,地方债券资金1.66亿元,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3.31亿元,卫生、教育、社保、交通、水利等行业扶贫资金14.60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9.05亿元;接收社会捐赠款15516.45万元。实施产业发展、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基础设施、危房改造等13类项目2996个。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他责任单位重点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数额较大的公共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扶贫产业扶持等项目。扶持村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扶贫搬迁分散点资金、数额较小的公共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则下放乡镇。财政补助5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项目,参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模式,由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建设。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和引导贫困户、经营主体自主实施产业开发项目。
2015年12月31日,隆安县召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业务培训会(隆安县档案馆供图)(www.xing528.com)
对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贫困村实行精准退出。按程序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摘帽认定、评议、公示、公告和贫困村脱贫摘帽初验、审核公示等脱贫管理工作,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有序退出。2016年全县脱贫3153户12456人,贫困发生率由21.31%降至17.41%。2017年脱贫4602户19555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1.88%,贫困村摘帽17个。2018年脱贫7436户28585人,贫困发生率降至3.28%,贫困村摘帽21个。2019年脱贫2317户7413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96%,贫困村摘帽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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