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在发展第三产业时,注重发展旅游业。1986年,县政府开始实施旅游开发,决定将龙虎山自然保护区开发为旅游区。1987年,龙虎山自然保护区被开发成为以猕猴观赏为主的旅游风景区,1988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为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1991年被列为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区。1992年10月,隆安县旅游局成立,旅游规划和管理工作开始步入正轨。1994—1999年,通过多渠道投入资金370万元,加强龙虎山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及基础设施建设。
进入21世纪后,依托龙虎山自然保护区为龙头的辐射作用,带动了西宁水库、绿水江漂流、峨山旅游、布泉山水等旅游景点的兴起与开发。2004年4月30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对广西龙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国有产权进行改制的决定》,决定从当年5月1日起将龙虎山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资源交由方正行有限公司(香港)经营(租赁期50年),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仍由广西龙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2006年5月,由个人投资开发的绿水江漂流旅游项目正式对外营业。至此,隆安旅游知名度快速提升。
龙虎山猴趣引来八方游客(何宏生 摄)(www.xing528.com)
“十一五”期间,隆安县制定实施《广西隆安县旅游业发展规划》,着力打造特色旅游产业,整合开发旅游资源,以龙虎山风景区、绿水江漂流为旅游中心区,推进布泉河、金鸡滩、雁江古镇等山水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旅游开发,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培育那桐镇定典屯乡村旅游和布泉乡村旅游。全县累计接待游客78.7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337.7万元。2012年,全县接待游客4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000万元。其中,2012年中国·隆安“那”文化旅游节暨“四月八”农具节之山水旅游节开展活动30多项,吸引区内外游客19.8万人次。同年7月,布泉乡入选50佳“中国最美的乡村(小镇)”。
隆安更望湖风光(何宏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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