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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隆安县的推行:革命老区发展史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0年春,布泉公社兴隆大队第一生产队首先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1981年10月,县政府出台《隆安县农村生产队包产到户、包干上交责任制试行办法(草案)》,全面推行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隆安县全面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生产获得大丰收。1991年全县实现造林灭荒达标,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隆安县“消灭宜林荒山达标县”称号。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隆安县的推行:革命老区发展史

1979年初,丁当公社白马大队第七生产队实行包产到组,成为隆安县探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导,当年该大队粮食总产量167.5吨,人均分配收入15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5%和49.5%。1980年春,布泉公社兴隆大队第一生产队首先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布泉公社的龙礼大队16个生产队全部将耕地按人口包给农户独立经营,实行大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承包户除了完成国家征购粮任务及有关集体提留外,生产安排、增产措施、产品支配等均由农户自主,当年该大队粮食总产量564.2吨,比历史最高水平的1976年增长24.2%。

1981年10月,县政府出台《隆安县农村生产队包产到户、包干上交责任制试行办法(草案)》,全面推行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1982年全县97.49%的生产队实行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粮食生产的快速发展,当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3.97万吨,创历史最高纪录,农村绝大多数农户解决了吃不饱的问题;全县农业种植业)产值5488万元(1980年不变价),比1979年增长15.37%。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隆安县全面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生产获得大丰收。图为1984年夏,雁江公社福颜大队农户在承包田间收获稻谷的场景(梁愈珔 摄)

1984年,全县所有的生产队均实行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并颁发土地长期使用证,明确落实土地承包期15年,保障了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进一步调动了农民投入培肥地力和从事糖蔗、水果等开发性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种植业内部结构地调整,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2.71万吨,比1982年下降9.02%;糖蔗、水果总产量分别为16.81万吨和1.49万吨,分别比1982年增长60.55%和3.65倍;农业(种植业)产值6126万元(1980年不变价),比1982年增长11.63%。(www.xing528.com)

1995年,隆安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工作,将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进一步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了糖蔗、水果生产的发展步伐。2000年,全县粮食、糖蔗、水果总产量分别为13.49万吨、81.05万吨和4.97万吨,分别比1990年增长6.14%、3.82倍和2.34倍;农业(种植业)产值37331万元(1990年不变价),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69.84%。

林业方面,1983年隆安县开展以“稳定山林权属,划定社员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林业体制改革(简称林业“三定”),集体的林木、果园按不同方式实行承包经营,集体的荒山荒地包给农户或联合林场经营。山界林权的落实,调动了群众封山育林和造林种果的积极性,每年春季都开展全民性的植树造林活动,发展以松、竹、杉、桉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和龙眼、荔枝、板栗、芒果、三华李、酸梅八角等名特优经济果林。1991年全县实现造林灭荒达标,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隆安县“消灭宜林荒山达标县”称号。199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38.23%,绿化工作通过自治区达标验收;改燃改灶节柴工作各项指标均超过部颁标准,通过自治区达标验收;林业产值4048万元(1990年不变价),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10.97%。1996年以来,相继实施山区综合开发、退耕还林、珠江流域防护林、林木种苗、农村沼气池建设、生态公益林保护、“绿满八桂”等林业工程,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林业生态功能逐渐增强。2006年隆安县获“中国板栗之乡”称号,当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5.64%。2007年1月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9年起,隆安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规范流转,进一步稳定了山林承包关系。2012年,全县造林591公顷,封山育林3188公顷,采伐原木23.68万立方米,板栗产量18284吨,松脂产量526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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