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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革命老区发展史:全员参与,人民公社化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县100%的农户参加人民公社。县委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对人民公社的性质、机构设置、生产活动及分配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人民公社的体制分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将原来几百户的若干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为一个几千户甚至上万户的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成立后,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

隆安县革命老区发展史:全员参与,人民公社化

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会议精神传达后,隆安县人民公社化一哄而起,县委决定将全县19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红旗、东风卫星、先锋、红色5个人民公社,驻地分别在南圩、乔建、都结、小林和雁江。全县100%的农户参加人民公社。

县委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对人民公社的性质、机构设置、生产活动及分配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人民公社的体制分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将原来几百户的若干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为一个几千户甚至上万户的人民公社。所谓“公”,就是将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经济条件不同,贫富水平不同的高级社合并,将其所有财产毫无保留地上交人民公社所有;在分配上,实行“等级工资制和粮食定量供给制”相结合的办法;在管理上,实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是农村基层政权机关。

人民公社成立后,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组织军事化,就是按照大办民兵师的要求,将劳动力组成班、排、连、营、团;行动战斗化,就是把所有劳动力归公社领导、调动和指挥,县委有直接调动各公社“兵团”的权力;生活集体化,就是大办集体食堂,改变原来各家各户的生活习惯。全县共办起集体食堂701个,90%以上的农户要到集体食堂吃饭或领饭。(www.xing528.com)

实行人民公社化,愿望是想尽快改变农村发展落后面貌,使人民过上平等、安定的生活,但是忽视了生产力水平的发展现状,忽视了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在物资条件与其他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开办公共食堂,实行吃饭不要线,最后导致经济的全面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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