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隆安县相继成立县文化馆、文艺队。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至改革开放前,县内公共文化设施仅有大礼堂、图书馆、文化馆、百朝戏台等十多处,公共体育设施很少,各公社大多只有一个简易篮球场,群众性文体活动寥寥无几。改革开放后,隆安县不断加大投入兴建文化体育设施,文体事业蓬勃发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如火如荼,每逢春节、“三月三”、“四月八”、国庆节等重大节日都举办文艺演出、节日游园、歌咏比赛、球类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迅猛,2000年基本实现了广播电视“村村通”目标。进入21世纪以来,隆安县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2003年5月,县城蝶城文化广场投入使用,广场两侧安装健身运动器材72件,成为群众唱歌、跳舞、游玩、健身的主要场所和全县文体活动的主要平台。2005年5月,县宣传文化中心建成投入使用。2007年起,实施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321”文化惠民工程等项目,兴建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活动楼和一大批农家书屋、村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并在乡镇、社区安装健身器械和健身路径,在村级建设篮球场,使乡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不断完善,群众性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2008年县委、县政府开始实施“那” 文化品牌打造工程,成功创建了“那”文化品牌,2013年6月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中国那文化之乡” 称号。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至2019年底,隆安县已成功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保护名录13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保护名录19个;隆安娅怀洞遗址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项目、县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配套设施——隆安县体育健身活动中心投入使用,改变了隆安县缺少综合性体育场馆设施的状况。
“那”文化之魂——隆安楔形双肩大石铲,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的镇馆之宝(隆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供图)(www.xing528.com)
2019年3月投入使用的隆安县体育健身活动中心(何宏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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