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建筑用地规划应考虑的因素
居住区设计过程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套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来集约化使用土地,突出均好性、多样性和协调性。
1.用地选择和密度控制
居住建筑用地应选择无地质灾害、无洪水淹没的安全地段;尽可能利用废地(荒地、坡地、不适宜耕种土地等),减少耕地占用;周边的空气、土壤、水体等,确保卫生安全。居住建筑用地应对人口毛密度、建筑面积毛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进行合理的控制,达到合理的设计标准。
2.群体组合、空间布局和环境景观设计
(1)居住区的规划与设计,应综合考虑路网结构、群体组合、公建与住宅布局、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既完善又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2)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小区内的供电、给排水、燃气、供热、电讯、路灯等管线,宜结合小区道路构架进行地下埋设。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及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服务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3)绿化景观设计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应做到集中与分散结合、观赏与实用结合,环境设计应为邻里交往创造不同层次的交往空间。
3.日照间距与朝向选择
(1)日照间距与方位选择原则。包括:a.居住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地形、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因素,以满足日照要求。b.日照一般应通过与其正面相邻建筑的间距控制予以保证,并不应影响周边相邻地块,特别是未开发地块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物退让等)。
(2)居住建筑日照标准要求。各地的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范、标准等要求执行,一般应满足:a.当居住建筑为非正南北朝向时,住宅正面间距应按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日照标准以及不同方位的间距折减系数换算,见表5-1、表5-2所列。b.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的变化所产生的场地高差、条式与点式住宅建筑的形体组合,以及住宅建筑高度的高低搭配等,合理进行住宅布置,有效控制居住建筑间距,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表5-1 不同方位日照间距折减系数
表5-2 不同气候区域的光照时间
住宅小区最大日照设计方式。包括:a.选择楼栋的最佳朝向。如南京地区为南偏西5°至南偏东30°。b.保证每户的南向面宽。c.用动态方法确定最优的日照条件。
4.地下与半地下空间利用
(1)地下或半地下空间的利用,与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地下交通、管网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应统筹规划、合理安排;(2)同一街区内,公共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空间应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3)充分利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做地下或半地下机动停车库(或用作设备用房等),地下或半地下机动停车位达到整个小区停车位的80%以上。应注意以下几点:a.配建的自行车库,宜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形式;b.部分公建(服务、健身娱乐、环卫等),宜利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c.地下空间结合具体的停车数量要求、设备用房特点、机械式停车库、工程地质条件以及成本控制等因素,考虑设置单层或多层地下室。
5.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控制
(1)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2)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3)社区中心宜采用综合体的形式集中布置,形成中心用地。社区中心设置的内容和标准见表5-3所列。
表5-3 社区中心设置的内容和标准
6.竖向控制
小区规划要结合地形地貌合理设计,尽可能保留基地形态和原有植被,减少土方工程量。地处山坡或高差较大基地的住宅,可采用垂直等高线等形式合理布局住宅,有效减少住宅日照间距,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小区对外道路的高程应与城市道路标高相衔接。(www.xing528.com)
(二)居住建筑的节地设计
1.居住建筑应适应本地区气候条件
(1)居住建筑应具有地方特色和个性、识别性,造型简洁,尺度适宜,色彩明快。(2)住宅建筑应积极利用太阳能,配置太阳能热水器设施时,宜采用集中式热水器配置系统。太阳能集热板与屋面坡度应在建筑设计中一体化考虑,以有效降低占地面积。
2.住宅单体设计力求规整、经济
(1)住宅电梯井道、设备管井、楼梯间等要选择合理尺寸,紧凑布置,不宜凸出住宅主体外墙过大。(2)住宅设计应选择合理的住宅单元面宽和进深,户均面宽值不宜大于户均面积值的1/10。
3.套型功能合理,功能空间紧凑
(1)套型功能的增量,除适宜的面积外,应包括功能空间的细化和设备的配置质量,与日益提高的生活质量和现代生活方式相适应。(2)住宅套型平面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功能、工艺要求合理布局;套内功能分区要符合公私分离、动静分离、洁污分离的要求;功能空间关系紧凑,便能得到充分利用。
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对居住建筑“节地与土地利用”的评价标准
(1)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中的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7按表5-4取值。
表5-4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
注:1.表中“—”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
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2)节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分。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5-5的规则评分。
表5-5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
(3)居住建筑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① 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达到30%,旧区改建达到25%,得2分;②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按表5-6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
表5-6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4)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表5-7的规则评分。
表5-7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