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3
2011年春节刚过,湖北新洲农村21岁青年余雄和邻村好友朱梦平被人以高工资工作为由骗到山西运城盐湖区,被要求拿出2 800元作为本钱,买下一套产品,说是半年之内就能当上大老板。
朱梦平不愿意干这种骗朋友、骗亲人的事,以没有钱为由予以拒绝。但接下来的日子就不好受了,吃不饱、睡不好,还经常被人打骂。
余雄不愿意加入传销组织,身上也确实没有2 800元现金。后来的十天里,传销组织就指派专人看守余雄,不让他吃饭、不准他睡觉。2月26日,余雄被毒打致死。噩耗传回新洲,余雄的爷爷和母亲当场病倒,70岁的爷爷伤心过度不幸去世。
盐湖公安分局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于3月2日一举打掉了盘踞在当地近2年的非法传销窝点,当场抓获山西区域经理王江、钱龙和涉嫌毒打余雄的凶手共16人,解救出各地被骗来做传销的受害者67人。
思考:为何传销组织中会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传销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其危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www.xing528.com)
(1)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尤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权。传销利用几何倍增的原理发展网络,传销活动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发展速度快。
(2)传销破坏了社会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动摇了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组织利用亲情、友情,以“善意的谎言”将传销参与者的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一旦骗局暴露,参与者无脸见人、无钱还债、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失去正常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极难校正。同时还导致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下降,许多家庭被传销拆散。例如,江西某高校的学生被同学骗去广西搞传销,在投入8 000多元产品费用后,开始非法传销活动,其间他将自己同宿舍的其他3个室友和2个亲弟弟拉进传销组织,但他不愿意就此收手,还盘算着如何把母亲骗到广西搞传销。
(3)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传销人员实施严密的精神控制,其理念具有邪教性。一些传销组织者为了最终达到掠夺金钱的目的,对参加传销人员反复“洗脑”,实行精神奴役,使传销活动已经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不法活动,成为经济领域的“邪教”组织。
(4)传销还引发了大量的暴力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件。一方面,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对被骗群众和一般参与人员实施限制人身自由、殴打等暴力行为,直接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一些人被骗后走上了偷盗、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当前传销组织与执法部门的对抗加剧,引发了一系列拒绝或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例如,来自湖北天门的大学毕业生杨某来到遵义加入了一个传销组织,在近1年的时间里,为了搞传销,他损失了1万元。他已经一贫如洗。本想着通过搞传销能够发大财,没想到不但没有挣到钱,反而连养家糊口的钱都赔进去了。他觉得,这一切都是这个组织的小头目余某害的。为了要回自己被骗的钱,杨某绑架了余某,其间对余某严刑拷打,最终导致余某重伤,自己也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被判刑。
(5)由于参加传销的人员多是农民、失业下岗工人、择业学生等弱势群体,他们希望通过传销摆脱贫困,一旦传销组织者卷款潜逃,就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传销活动蕴藏着巨大社会风险,数量庞大的传销参与者极易成为威胁社会的高危人群。
由此可见,传销最初是作为一种经营方式进入我国的,在短短十几年时间内,发展变异成为一种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