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1)点蜡烛。个别学生在熄灯后或偶遇停电时,点蜡烛照明,极易发生火灾。
案例回放7
郭同学,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研三学生。一个周六的傍晚,他独自一人在寝室。突然寝室停电了,原来是电费用完了。因为此时已经不能交费,他便点燃蜡烛照明,并将其放在地面上。晚上8点左右,郭同学临时有事出门一趟,但是他忘了熄灭蜡烛。蜡烛燃烧过程中引燃了旁边的塑料收纳箱,引起了明火。晚10点宿管员巡楼时发现火情,立刻报警扑救。经消防部门及时扑救,火情迅速得到了控制,但此时寝室内已经一片狼藉,火灾烧毁了寝室同学的书籍、衣物、电脑,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 000元,所幸的是并未造成人身和重大财产损失。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款之规定,“凡因违章用电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未酿成严重后果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郭同学被予以记过处分,并承担了全部的赔偿责任。
安全无小事,同学们必须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离寝室断电、锁门,在寝室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明火,时刻保持警醒。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问题,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消除隐患,对违章用电行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人走不关电、不拔掉插头、私拉乱接)进行整改。
(2)点蚊香。点燃的蚊香有700℃左右,而布匹的燃点为200℃,纸张的燃点为130℃,若这类可燃物靠近蚊香,极易被引燃起火。
(3)吸烟。烟头的表面温度为200~300℃,中心温度为700~800℃,一般可燃物的燃点大多低于烟头表面温度,一旦烟头触及低于烟头温度的可燃物,就可能引起火灾。
(4)违规使用炉具。个别同学使用煤油炉、酒精炉,酒精(乙醇)是易燃液体,如果使用不当,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5)烧私密物品、废物。有的大学生在宿舍内焚烧私密信件等物品,不慎使火星飞到蚊帐、衣物、被褥等可燃物上,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6)树林草坪违规用火。如在树林里、草坪上吸烟、野炊、烧荒、玩火都会引发火灾。因树林地下有大量的落叶和枯草,冬季草坪枯萎,特别是天气干燥,一遇火种,极易引发火灾。
2.电气火灾
电气火灾,除少数是设备上的原因外,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www.xing528.com)
(1)违规用电。学校建筑物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都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设计的,有些同学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电水壶等,使供电线路超负荷运行,造成线路短路起火。
(2)使用电器不当。如用纸张充当灯罩,长时间烘烤;充电器长时间充电,或被衣服覆盖,积热不散;电风扇长期不关,造成转叶过热;等等。此类情况都易引发火灾。
(3)不关开关或忘关开关。有的同学在使用电器时没有关闭电源就离开宿舍,或突然停电,放下手中的电器,没有拔下电源插头就离开,来电时宿舍又没有人,造成电器长时间工作,引发火灾。
案例回放8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点10分,上海商学院602宿舍女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热得快”时,正好是学校夜间拉闸时间,突然停电使得她们忘记关闭“热得快”,清晨6时许,学校恢复供电后,“热得快”空烧,将一个堆放杂物的下铺引燃。因为火苗不是很大,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扑灭,于是,两名女生离开宿舍前往卫生间接水,当这两名女生接水返回时,宿舍门怎么也打不开了。6点15分左右,留在宿舍内没有逃出去的四个女生被大火逼到了阳台。随后,火势剧烈,四名女生在万般无奈之下选择跳楼逃生,先后从6楼跳下,待120急救人员赶到后,发现4人均已当场死亡。
案例中的大学生因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逃生意识和技能,在宿舍违章使用“热得快”时,引发火灾,而且对火灾发展速度快、温度高、危害大认识肤浅,缺乏及时逃生意识,失去了最佳逃生时机,盲目扑救并退守阳台,最后4名女孩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4)乱拉乱接电线。现在大学生的电子、电器产品越来越多,宿舍内的电源插座远远不够,私自拉线的情况相当普遍。
3.违反操作规程
大学生在实验和实训中用火、用电以及取用危险物品时,若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制度,也会造成火灾的发生。
4.人为纵火
以实施破坏为目的的放火行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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