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的定义
汽车的概念与科学技术发展密切相关,在不同时期和国家其含义不同。
世界上最早的汽车是蒸汽汽车、电动汽车。以内燃机做动力源,装备齐全、性能较高的现代汽车才一百多年的历史,但其所表现出来的优良性能淘汰了蒸汽汽车和蓄电池电动汽车。
通常人们所说的汽车一般指内燃机汽车。但从广义上讲,汽车应该包括蒸汽汽车、电动汽车、内燃机汽车和其他燃料汽车。
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标准SAEJ687C中对汽车的定义是:由本身动力驱动,装有驾驶装置,能在固定轨道以外的道路或地域上运送客、货或牵引车辆的车辆。
日本工业标准JISK0101中对汽车的定义是:自身装有发动机和操纵装置,不依靠固定轨道和架线能在陆地上行驶的车辆。
英文中的“汽车”即“Automobile”是由“Auto(自己)”和“Mobile(会动的)”构成的,其意思是自己会动的,即自动车。按照《辞海》的说法:“汽车是一种能自行驱动,主要供运输用的无轨车辆。原称‘自动车’,因多装用汽油机,故简称汽车。”《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汽车是用内燃机做动力,主要在公路或马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通常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橡胶轮胎。用来运载人或货物。”
我国国家标准《汽车和半挂车的术语和定义车辆类型》(GB/T 3730.2—88)对汽车的定义是: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牵引、载送人员或货物的车辆,或作其他用途。因此,我国汽车产品应具有以下特征:(www.xing528.com)
①车辆自身带有动力装置并依靠该动力装置驱动运行。
②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但车轮不得依靠轨道运行。
③动力能源应随车携带,不得在运行途中依靠轨道和架线取得。
④车辆的主要用途是运输,即载送人员或货物,或者牵引载送人员和货物的车辆,或其他特殊用途。
按照汽车的上述定义,我国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机动车都不属于汽车的范畴,不带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不算汽车,但当它们与牵引车组合成汽车列车后属于汽车。美国和日本对汽车的定义范围比我国广,它们可以包括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接近于我国道路机动车所指范围。
(二)不同动力的汽车
最早的汽车都是以汽油汽车为主,1898年法国人狄塞尔(Deisel)研制出柴油内燃机后,使得汽油机的主导地位受到挑战。同年,美国人阿尔道夫·布什成功地制造出了世界上第一辆柴油汽车。柴油汽车的出现,拓宽了人们开发汽车用燃料的途径。随着汽车制造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科学家们又研制出以天然气、煤气、甲醇为燃料和以电能、太阳能为动力的汽车。这些以不同燃料和以不同形式的能量为动力的汽车的研制成功,打破了过去人们一直认为汽车就是以汽油为燃料这一概念的框架,也打破了汽车就是以“内燃机”为动力源的观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使得汽车家族不断发展壮大,用途更加广泛,并随之派生出了具有各种用途的动力机械,汽车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一个琳琅满目、百花争艳的美好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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