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总体规划,共需完成267个旱情试验站(分中心)及所辖1265个抗旱信息站和1800个墒情采集点的建设等。一期工程安排了28个旱情试验站(分中心)、203个旱情信息站和480个墒情采集点的试点建设。因此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将建设覆盖全国324个地市级单位和2048个县级(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位的旱情信息统计上报系统,通过网络实现县级单位向省级单位的直接信息上报。在三北地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个县级单位(1041个)建设2个墒情信息采集实验站(其中1个固定墒情采集实验站、1个移动墒情采集实验站),在其他地区每个县级单位建设1个移动墒情采集实验站,并以地市级单位为基数建设相应数量墒情采集标定设备。墒情采集信息直接转送到省级单位,市、县级单位通过网络下载或查询共享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分类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气象、水文、墒情、水资源、水利工程、农情、灾情、社会经济、政策法规和抗旱管理以及遥感等信息,主要来源于旱情信息采集站、水利、气象和政府部门。它是制定防旱抗旱减灾对策、合理采取抗旱减灾措施的重要依据。准确、及时、全面、可靠的旱情信息采集是取得抗旱减灾胜利的保障。
(1)水文气象信息。主要指降雨、蒸发、气温、风力、流量、水位等观测数据和水文特征值(含最小特征值)历史和实时信息;卫星云图、气象预报信息和各类水文预报信息等。此类信息由县级或地市级防汛抗旱部门利用网络或其他途径向同级政府相关部门获取和上报。
(2)农情信息。主要指农作物种植结构、粮油产量(单产)、作物生长期、产量预测等。此类信息由县级或地市级防汛抗旱部门利用网络或其他途径向同级政府相关部门获取和上报。
(3)水资源信息。主要指地表、地下水资源总量以及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各类防旱抗旱工程的种类、数量、布局及运行信息,包括水库、塘坝、水窖和固定、移动式引、提水(扬水)工程、机电井等。此类信息由县级或地市级防汛抗旱部门整理、录入和上报。
(4)灾情信息。主要指农业、林业、水产、牧业等成灾、绝收面积和因旱影响经济损失等;影响乡镇企业个数、产值;影响城镇供水个数、人口、工业产值和农村人畜饮用水的人数及大牲畜数量等。此类信息由县级或地市级防汛抗旱部门统计录入和上报。
(5)抗旱工作信息。主要指抗旱人力、机械、资金、物资投入情况,抗旱效益,抗旱服务组织基本信息和抗旱行动情况等。此类信息由县级或地市级防汛抗旱部门负责整理、录入和上报。
(6)社会经济信息。主要指人口、面积、耕地、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此类数据由县级或地市级防汛抗旱部门负责整理、录入和上报。
(7)政策法规信息。主要指国家制定的抗旱法律、法规和条例;国家防总、水利部颁发的抗旱、工程管理标准、规定;气象、水文、农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程;当地抗旱预案、调度规程、抗旱责任制;各类抗旱文件、名传电报信息。此类信息由县级或地市级防汛抗旱部门整理、录入。
(8)土壤墒情信息。主要指墒情信息采集点自动采集的不同土层的土壤含水量信息。墒情信息采集点自动采集土壤墒情后采用GSM和/或GPRS等无线通信手段将墒情信息自动传输到旱情信息站。
2.旱情信息流程
以上8类旱情信息,由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采集点采集后,经过一定的流程,汇总到国家防总,旱情信息流程如图8.5所示。
图8.5 旱情信息流程图
旱情信息采集系统由国家防总、各省(直辖市)旱情中心、地市旱情试验站(分中心)、县(区)旱情信息站、墒情采集点等五部分组成。气象部门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是旱情信息采集(试点)系统的外部环境。每个部分都执行不同的任务,协同工作,其范围基本上覆盖了全国各地。
(1)国家防总接收旱情中心上报的旱情信息,分析、整理、入库,为抗旱管理应用系统服务,为全国抗旱减灾服务。
(2)旱情中心接收旱情信息站上报的旱情信息,收集、整理和统计录入其他旱情信息,为当地抗旱减灾服务,并上报国家防总。
(3)旱情试验站(分中心)接收旱情信息站上报的旱情信息,建立旱情信息采集标定站,收集、整理和统计录入其他旱情信息,为当地抗旱减灾服务,并上报旱情中心。
(4)旱情信息站接收墒情采集点自动传输的墒情信息,收集、整理和统计录入其他旱情信息,并上报旱情试验站(分中心)。(www.xing528.com)
(5)墒情采集点直接负责土壤含水量数据的采集,并通过GSM或GPRS无线通信方式向旱情信息站自动传输墒情信息。
3.一期工程建设范围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旱情信息采集试点的建设范围为吉林、河北、安徽、重庆和黑龙江五省(直辖市)重点旱区。具体范围为28个旱情试验站(分中心),203个旱情信息站和480个墒情采集点(其中固定墒情采集点361个,移动墒情采集点119个)。在建设中,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调整墒情采集点位置。
4.一期工程建设任务
旱情采集试点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墒情信息采集点建设、旱情信息站建设、旱情试验站(分中心)建设等三大部分:
(1)墒情信息采集点建设。主要包括采集点选址、墒情自动采集设备配置、通信设备配置等内容。
建立的墒情信息采集点必须具有代表性,采集的指标能够反映当地实际情况,能代表大面积作物生长环境的土壤墒情和所在区域的典型土壤,并且在GSM或GPRS公网的覆盖区内。另外,墒情信息采集点的选址应远离树林、高大建筑物、道路(铁路)、河流、水库和大型渠道。测点位置确定后,一般不轻易更改。墒情信息采集点应尽量委托现有水文和雨量测站管理。
墒情信息采集点应按照平面测量误差最小化的原则,根据当地的土壤类型、种植结构和地形地貌条件,综合确定墒情信息采集点的平面设计。
(2)旱情信息站建设。主要包括墒情接受设备配置、通信设备配置和其他旱情信息采集等内容。
旱情信息站接收墒情采集点自动传输的墒情信息,收集、整理和统计录入其他旱情信息,并通过拨号方式上报旱情试验站(分中心)。旱情信息站实现各地所有采集点在全部时段内所测土壤含水量数据和其他旱情信息的存储、统计、分析、显示和上报。主要功能包括:查询采集点属性数据;召测、巡测采集点采集的土壤含水量数据;所有采集点属性数据和土壤含水量数据的存储、查询和显示;接收并响应旱情中心、试验站(分中心)的指令;负责收集与抗旱相关的各类信息。
旱情信息站的硬件配置包括计算机系统、PSTN通信设备、GSM(GPRS)无线通信设备、稳压电源、打印设备及避雷设备等。
旱情信息站的软件配置包括GSM(GPRS)信号编制发送和接收解析模块、PSTN通信信号编制发送和接收解析模块,数据存储查询模块、操作界面模块和通信模块。这些软件由国家防总统一开发和配置。
(3)旱情试验站(分中心)建设。主要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微机等硬件设备配置,烘干法墒情设备配置和其他旱情信息采集等内容。
旱情试验站(分中心)接收旱情信息站上报的旱情信息,建立旱情采集标定站,收集、整理和统计录入其他旱情信息,为当地抗旱减灾服务,并通过计算机网络上报旱情中心。
旱情试验站(分中心)建立于各地市防办,通过计算机网络与省(直辖市)中心和水情分中心相连,通过PSTN与旱情信息站相连,是所在地市旱情信息的存储中心。
每个旱情试验站(分中心)建立一个旱情采集标定站,旱情采集标定站的站址选择应与固定墒情采集点选址要求相同。具体实现以下功能:利用传统烘干法、移动墒情采集站测量土壤墒情,并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校正自动采集设备的配置参数;采集降雨、风向、风速、温度、湿度、蒸发等气象信息。
旱情采集标定站的硬件配置包括人工观测量测设备、移动墒情采集设备及数据处理通信设备。
旱情试验站(分中心)是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端节点,应当作小型局域网来进行设计。
旱情试验站(分中心)的软件配置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平台及旱情信息管理系统;墒情数据发送和接收解析模块、数据存储查询模块、操作界面模块和通信模块。这些软件和旱情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由国家防总统一开发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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