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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最后的希望:写给青少年的清朝史与新政的兴衰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毕竟此时与洋人的和谈还没结束,大清的未来还难以判断。上谕称,这一机构的设立是为了“变通政治,力图自强”,全面统筹规划新政的落实工作。晚清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变法运动——“新政”就这样在众人惊疑不定的目光中开始了。经过戊戌变法和庚子事变之后,慈禧逐渐认识到尽快变法对于清帝国的意义。清廷批准这一奏议,下谕旨从第二年开始,停止所有乡试、会试和各省岁试,历经千年,屡有变更的科举制度,就这样被废除了。

大清最后的希望:写给青少年的清朝史与新政的兴衰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底,《辛丑条约》尚未签订,八国联军还在中国的国土上肆虐的时候,还驻留在西安行宫,没有返回北京的慈禧忽然以光绪帝的名义发布了一道“预约变法”上谕,上谕中提道:“大抵法积则敝,法敝则更,要归于强国利民而已。取外国之长,乃可补中国之短;惩前事之失,乃可做后事之师。”“事穷则变,安危强弱全系于斯。”并且要求朝廷百官、驻外使节、各省督抚等各抒己见,提出革新意见。

这道诏令一下,舆论大哗,没想到慈禧太后竟然也要实行新政。一时间朝野内外之人各怀心事,但关注着政局的进一步发展。毕竟此时与洋人的和谈还没结束,大清的未来还难以判断。

然而慈禧似乎已经笃定了想法,她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三月初三,下令成立了督办政务处,由庆亲王奕劻、李鸿章等人负责。上谕称,这一机构的设立是为了“变通政治,力图自强”,全面统筹规划新政的落实工作。

仿佛是怕人们不相信似的,此后朝廷又数次发布上谕,再三申明“变法”对清帝国的重要性。

晚清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变法运动——“新政”就这样在众人惊疑不定的目光中开始了。

经过戊戌变法和庚子事变之后,慈禧逐渐认识到尽快变法对于清帝国的意义。前面已经说过,在戊戌变法的时候,慈禧并未对变法的内容加以反对,而只是对康、梁等维新派借助外国人的势力推进维新这一点甚为不满;但在百日维新失败以后,随着整个政局的极端保守化,变法一事也就无从谈起。然而八国联军的入侵,将所有保守派打得粉碎,这样维新变法的最后阻力也消失了。而且在洋人的步步紧逼下,慈禧意识到了只有从政治体制上也学习西方列强的那一套,才有可能和外国人“益加修睦,悉泯前嫌”。

张之洞刘坤一很快就响应了慈禧的号召,于五六月间联名发出了三个奏折要求变法,内中详细叙述了变法的步骤和具体做法,史称“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他们指出,首先,要“育才兴学”,开办“文武学堂”,并且废黜八股考试制度和武科考试,并奖励到外国留学;其次,要“采用西法”,比如用洋法练兵,开展览会,铸银圆,发印花税票,等等。有趣的是,他们在奏折中还撇清了自己和康有为的关系,声明他们的办法和其主张并不相同,并且都是30年来已经陆续开始兴办的,有一定的基础。看到这个奏折,慈禧自然开心,朱批“按照所陈,随时设法,择要举办”。平心而论,这所谓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和康有为等人的维新主张实在是无甚差别,可以看到,其中的办法大多都是光绪帝在百日维新时期推行的。

不过慈禧并不这么想,她曾经在最初宣称变法的上谕中严厉地指出:“康逆之谈新法,乃乱法也,非变法也。”这话颇有些言不由衷,纯粹出于她个人对康有为等人的厌恶。

无论如何,慈禧的新政开始轰轰烈烈地发动起来。在最初几年间,慈禧主要做了如下几件事情。(www.xing528.com)

第一,鼓励私人兴办工业,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廷成立商部,负责管理工矿业和铁路,后来又分管农业,由奕劻的儿子贝子载振担任尚书。载振之前曾经公派出国到欧美各国以及日本考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也算略有所闻。载振就职后制定了一部《奖励公司章程》,改变了以往官督商办,将工业资本控制在官方手中的做法。不过这一章程效果实在有限,仅仅是对于投资兴办公司的商人根据投资额的多少赏以不同的官衔,真正降低关税、保护产权等能够切实激起资产阶级投资兴趣的措施则一点也无。

第二,废除科举考试制度,兴办新式学校,提倡出国留学。从光绪二十八年(1902)起,清廷就开始逐步废除科举考试制度,先是大力要求各省选派学生赴西洋各国学习专科,第二年又颁布了学生章程,规定了在各级学堂毕业者,同样可授予贡生、举人、进士的头衔,并且通过科举考试者还要进入京师大学堂继续学习。终于,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袁世凯为首,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岑春煊、两江总督周馥附议,奏请停止科举,推广学校。清廷批准这一奏议,下谕旨从第二年开始,停止所有乡试、会试和各省岁试,历经千年,屡有变更的科举制度,就这样被废除了。

第三,改革军制,将旧式的绿营、兵勇逐步遣散,代之以新建陆军。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廷成立了练兵处,由奕劻主管,但实际负责人是时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袁世凯早年就有在天津小站练兵的经验,对此自然得心应手。光绪三十一年(1905),北洋军6镇编成,共6万余人。北洋军采用了德国的陆军建制,将陆军分为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辎重等不同兵种,并分设左右两翼,每翼有若干营。此外,还配备新式武器,采用“洋操”练兵。后来,袁世凯的练兵之法逐步推广到全国,各个省份先后都成立了“新军”。不仅如此,各省还设立了武备学堂,并从光绪三十年(1904)起,每年选送百余人到日本学习军事。到此为止,慈禧的新政确实没有比百日维新更加值得让人注意的地方,不过,事情并不仅仅这么简单,到了光绪三十年(1904)慈禧居然开始了立宪的步伐,这恐怕是新政最让人惊讶之处。

其实,早在“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中,张之洞和刘坤一就提及要学习日本,推行君主立宪制,但当时尚未有太多人响应。新政推行几年后,这一看法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支持。从光绪三十年(1904)起,先后有数名地方大员上奏要求朝廷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行立宪政体。

在这些重臣的压力下,光绪三十一年(1905),慈禧听从袁世凯的意见,派遣“考察政治大臣”五人,出使西洋,实地调查各国宪政情况,不过,清政府的立宪之路不会太平。五人刚到火车站就被革命党人吴樾的人体炸弹炸死,此事只得推迟。半年以后,清政府又成立了“考察政治馆”作为专门的政治改革机构,为立宪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依据。同时,考察政治大臣们分为两批,再次出发了。半年之后,考察团先后回国,写了大量文字报告,陈立宪之种种好处,其中,还有几位满族亲贵对宪政持拥护态度,这极大地影响了慈禧的决定。

光绪三十二年(1906),慈禧颁布谕旨,决定“预备仿行立宪”。预备立宪的工作紧锣密鼓地准备了起来。第二年,清廷将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由奕劻亲自负责;又成立了资政院筹备处。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纷纷成立立宪公会,准备迎接立宪。光绪三十四年(1908),千呼万唤始出来的《钦定宪法大纲》和《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终于颁布了,与此同时还颁布了《臣民权利义务》《议院法要领》《选举法要领》三个附录。文件中的君权色彩虽然仍旧浓得化不开,但也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对现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规定和限制。文件还决定,第二年推行地方谘议局和中央资政院选举,并以9年的时间筹备宪法。从此以后,整个中国急速地走上了宪政国家的探索之路。

可惜的是,就在这一年,光绪和慈禧先后去世,而后来的接班人——摄政王载沣未能忠实地执行慈禧的立宪政策,这使对清廷还抱有一丝希望的立宪党人们大失所望,大清的江山终于毁在了立宪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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