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次意义重大的历史性的迈进,是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改善和缩小城乡差别与贫富差别、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性举措。
然而,在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的新农村建设中,文化保护不能回避,相反应当先行。应该说,文化保护做得如何,攸关着最终实现的新农村的精神内涵与文化主体。
在数千年农耕时代,农村是最基本的社会单元。由于历史悠久,民族多样,自然条件不同,文化板块众多,形成缤纷灿烂、风情各异的中华民族民间文化。所谓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广大农村至今保持着极其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根脉,以及各具特色的文化遗产。农村的文化包括各类民俗、民族语言、生活民居、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曲艺、民间杂技和各种传统技艺等等,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说,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在农村。文化的多样性也在农村。它是民族最重要的精神文化财富之一,是民族历史文化和精神情感之根。
民间文化的本质是和谐。它的终极目的从来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还有人间的和谐(和为贵),因此它是我们建设和谐农村和先进文化的得天独厚的根基。由于各民族各地域的文化都是那一方水土独特的精神创造和审美创造,它又是人们乡土情感、亲和力和自豪感的凭借,以及永不过时的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
鉴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城市大规模现代化改造中,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对城市历史文化造成的破坏已不可挽回;这一次,在新农村建设起步之时,应以全面的科学的谐调的发展观,将两个文明一起抓。把文化遗产的保护,率先列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千万不要再出现城市改造的文化悲剧,把“新农村”变为“洋农村”。
我国现在有两千八百个县,一万九千个镇,数十万个乡村。文化遗存的状况和特色保持的程度不一。故此建议:
一、对农村文化的现状进行全面调查,以了解和把握全局。将具有文化特色和遗存的村落,进行分类,针对性地制定切实的保护方案,列入新农村建设的各级规划,使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农村经济同步和谐调地进行,避免片面开发带来的人为冲突和损失。
二、加快通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使保护法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律依据。
三、加快国家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广大农村重要文化遗产的认定。对列入名录的遗产实行严格有效的保护。(www.xing528.com)
四、对各地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审美价值的古村落(村寨)要列为保护重点。对规划上具有历史人文价值的村落要整体保护,对具有重要的建筑学价值的历史民居要重点保护,对具有重要的民俗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民俗,以及民间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戏剧和民间技艺,要分门别类地从民俗学和艺术学角度制定保护方案与措施。
五、少数民族古村落文化保护是重中之重。在开发的过程中,会使少数民族文化大量瓦解和失散,故而一方面要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选择,一方面在重要的少数民族集居地,要像欧洲人那样建立乡村博物馆,以保存历史记忆,传承和继承民族文化。
六、对各民族杰出传承人要尽快普查、摸底与认定。民间文化的活态保护,主要靠传承人的口头传授。如果传承人消失,就意味着文化的消亡。故而,对传承人的保护的关键是要保证代代有传人。
七、无论是农村的文化保护,还是旅游开发,都不能离开科学指导。建议邀请人文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到各地农村建设中来,以准确地科学地把握保护与开发、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使新农村能真正成为新时代中国品格和主体的社会主义的新农村。
由于历史形成的惯性,每次大规模的社会变革,都容易一哄而起。当人们对什么是新农村的“新”还没有具体标准时,很容易把“破旧”视为“立新”,把当今城市形态当作现代形态,把“洋”的当作“新”的。我们的六百多个城市已经基本失去个性,如果广大农村也变得千篇一律,同时内在的个性化的精神文化传统涣散一空,我们的损失将永难补偿。新农村先进文化的建设也就无所凭借了。故此,希望在新农村建设启动之时,要切实地重视在农村的文化建设和文化保护,重视文化的多样性,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牢牢抓住它,不要叫它从我们手中失掉。否则,数千年的历史文化将从我们的脚下失去,厚重与丰富的文化大地便会变得瘠薄和单一。
文化与经济从来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在现代社会中,文化——包括文化遗产也是重要的生产力、产业与资本。我们要以科学的全面发展观来规划拥有几千年历史文化积淀的农村文明的未来。
20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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