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他们遍布全国,经济多样,生存环境各异,社会历史阶段和经济发展基础不一,其文化底蕴深厚,特征独具,相互迥异,夺目迷人。少数民族为灿烂多姿的中华文明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的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化宝库中的珍贵遗产,也是各个民族安身立命之根本,是他们的身份与独自的民族精神之所在。
由于历史与地理条件等诸多原因,少数民族的经济和社会长期滞后,人民生活相对贫困。在经历新中国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始入崭新的发展时期。特别是随着国家扶贫力度的加大,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生活和社会正在发生空前的急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人民企盼的,也是历史发展和进步之必然。但也要看到,在这巨大的变革中,他们民族的传统与文化面临着濒危与消亡,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和着意应对。
当前,在强大的经济一体化浪潮中,面对着来势迅猛的西方化、汉族化、单一化、消费化,处于弱势的少数民族文化无力应对,只有随着潮流改变自己。很多富起来的地区,少数民族传统民居已经被“小洋楼”取代,民族服装及服饰及其工艺日渐式微。由于没有相关的保护法规,古董贩子乃至外国人在少数民族地区肆意廉价地搜寻宝贵的文化遗存。愈来愈多的少数民族的年轻一代外出打工,远离自己的传统。不少地方听唱史诗的,已经不是年青人而是旅游者。学校教育很少民族文化内容,青年人对自己的文化传统缺必要的知识,少必要的感情。民间文化的传人——老艺人、匠人、歌手、乐师、舞者、故事家、民俗传人相继去世。很多经典文化已经无人传承。如今,民族语言在不少村寨已不复使用。一些民族语言(如赫哲语、满语、塔塔尔语、畲语、达让语、阿侬语、仙岛语、苏龙语、普标语等),会使用的都不超千人。随着最后一个鄂伦春人的迁徙和定居农区,他们的狩猎文化至此终结。这些形成于成百上千年的民族文化板块正在瓦解与松动。
在今天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如何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是一个历史性的大课题,也是全世界都没有找到最佳方案的大挑战。但是如果不加紧抢救、记录、保护,就是对历史的犯罪,有悖于当今国际对待文化遗产的文明观,有悖于先进文化建设的性质规定,有悖于民族平等的社会理想。故此建议:
1.加快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立法。立法保护的重点应是少数民族文化。
2.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现代化,要持之以整体的和谐的发展观。要把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作为衡量该地区官员政绩的重要内容。国家要加大民族地区濒危文化抢救和保护的财政投入。
3.我国民族多,文化繁多,在保护上不能项目化,而应该体系化。项目保护是枝节保护;体系保护是整体保护。故建议由国家民委牵头,建立国家性权威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数据库。以图片、文字、录音、录像多种技术手段,综合地存录民族文化资料。各民族自治区域应制定文化抢救方案和保护体系。选择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做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试点。取得经验,进而推广。逐步形成严格、严密与科学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体系和民族发展的科学模式。
4.对一个小民族的迁徙,一种重要民族文化形式的消失,乃至杰出民间文化传承人的故去,都要给予极大的关注,应做到事前有紧急抢救,即及时开展抢救性记录、调查和整理。有关部门应在财政上给予保障。(www.xing528.com)
5.设立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基金。募资并资助少数民族文化重要形式的抢救。并唤起社会各界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关爱、尊重与保护。
6.在全国各地学校教育中开设有关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化成就与重要特征的课程,增进民族间的学习与了解;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较集中地区开展本民族或多民族文化知识、形式的学习与鉴赏,传承民族文化,培养民族情感,强化民族审美。应该组织好此类教材的编写,使之具有科学性、文化性、可读性。
7.确定和设立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日,借此开展综合性的关涉各个少数民族文化的宣传展示活动,提高少数民族传承自己文化的自觉。
8.建议由国家民委牵头,定期组织高层次、多部门、多学科的关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和经济协调发展的研讨;研究与探索现代化进程中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和谐发展之路;研究民族民间的建筑、服饰、生活用具的设计与民间工艺的发展关系,以使民族文脉循序进展。
当前,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受到冲击的趋势正在日益加大。濒危是全方位的。抢救和保护已是刻不容缓。少数民族文化不能最终只是一种旅游资源。他们的文化是其民族的根本,失去文化便意味着民族的消失,故此希望国家从事关少数民族兴衰存亡的角度考虑这一十分紧迫的工作,尽快制定计划与措施,变被动为主动,使中华民族各民族的经济与文化共存共荣,交相辉映,永葆中华文明的灿烂多姿。
200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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