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可·波罗游记》中,出现次数最多的动物是牛、马和鹰,这与书中记叙了大量的游牧民族的生活习俗有关。不过马可·波罗最珍爱的动物可能产自中国,根据他自己的说法,他曾将一种具有獠牙和偶蹄的动物身体的一部分放在行囊中,不远万里地带回了故乡威尼斯:
这个国家(中国)出产世界上最好的麝香。你可能知道麝香是这么来的,我会告诉你,你可能真的知道在这个国家有一种像瞪羚那么大,就是山羊那么大的小动物,它长得像这样:它有鹿一样的毛,但是厚得多;它的蹄子跟瞪羚的一样大,但是没有瞪羚那样的角;它的尾巴也跟瞪羚一样;但是它有四颗牙齿,两颗在上,两颗在下,有三指长,但是很细,白得像象牙一样,两颗向上弯曲,两颗向下弯曲。这种动物很好看,鞑靼人叫它们“古德里”。我曾经把我说的这种动物的干的头和脚带到这儿(威尼斯),还有在麝香囊里的麝香和一对小牙齿。
可是麝香是这么来的:猎人们在满月的时候出发,去抓我所说的动物,要是抓到了,猎人就会在肚脐的部位找皮肉之间一个充满血的肿包,这是这种动物在满月的时候长出来的。猎人把这个肿包连皮割下,然后在太阳下面晒干。那些血就是麝香,气味好极了。这个国家能找到最好的麝香。那种动物的肉也很好吃,那儿有很多。
马可·波罗说得绘声绘色,不过他不是记载产麝香的动物的第一个欧洲人。早于马可·波罗约百年,犹太旅行家、出生于西班牙的本杰明(Benjamin of Tudela, 1130—1173)就记载了西藏的“丛林里可见产麝香的动物”。
如果把保存在欧洲的非西语手稿也算作西方文献的话,那么欧洲最早描述麝的文献是保存于法国的两位阿拉伯旅行家的手稿。这份大约形成于公元9世纪的文件记载了西藏的麝和麝香:
但西藏麝香远比中国麝香为佳,有两个原因:首先,在西藏,这种生物以芳香的牧草为食,而在中国,它只吃普通的食物;其次,西藏居民在纯天然状态下保存他们的麝囊,而中国人则掺杂了其他东西。西藏人将麝囊浸一下海水,或者将它们暴露在露水中,保存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剥掉外膜,然后再封起来。由于品质上佳,这种西藏麝香在阿拉伯国家从一处传到另一处。
各种各样的麝香中最高级的是当雄麝与山上的岩石摩擦时留下的,因为生产麝香的体液会落到这个生物的肚脐,在那儿聚集成一堆浑浊的血液,就像胆汁一样,也类似肿块。当这个肿胀的地方成熟时,这个生物会感到痛苦的瘙痒,所以它寻找石头,并在石头上摩擦自己,直到磨开它肿的地方,里面的物质就跑出来了。一旦这个物质从这个生物上落下,它马上就凝固,伤口就会闭合,同样的体液再次像以前一样聚集在一起。
在西藏,有些人以收集这种麝香来谋生,并且对它了如指掌。他们发现麝香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收集起来,把它放在膀胱中,然后运到国王面前。这种麝香是最精致的,当它在产它的生物的膀胱中成熟时,它的优点超过了所有其他的,就好比在树枝上成熟的果实比它们还是绿色时就被摘下的果实更好。
还有另一种得到麝香的方法:他们让这种生物陷入困境,然后用箭射击它们。但经常发生的事情是,猎人在麝香成熟之前割下了这种生物的肿块,在这种情况下,它开始时发出一种不好闻的气味,直到物质变浓为止,有时这段时间不会太长;但是一旦凝固,它就会变成麝香。
这种麝是一种像我们这里的狍子一样的生物,两者的皮肤和颜色相同,腿部纤细,光滑的角是分开的,但有些弯曲。在每一侧有两颗小小的白色牙齿,它们是直的,从它的嘴部上方伸出,每根有半根手指那么长,或者稍短些,形状与大象的牙齿相同。这是这种生物有别于其他狍子的标志。
威尼斯人皮加菲塔(Antonio Pigafetta,1491—1534)曾随麦哲伦(Fern o de Magalh e,1480—1521)航海,他也提到了麝与麝香:
麝香产于中国,产麝香的动物是像香猫一样的猫,它只吃一种香木,如手指般粗细,叫chamaru。当中国人希望产麝香时,他们把水蛭放在猫身上,水蛭紧贴着猫,直到吸满了血。
然后中国人就把水蛭的血挤在盘子里,并在太阳下晒四到五天。然后他们在那上面淋上尿,每淋一次就晒一次,这样盘子里的东西就成了完美的麝香。养了这样的猫的人得付钱给国王。(输往欧洲的)看起来像麝香的颗粒是羔羊肉掺进真的麝香做的,而不是用血液制成的。虽然血液可以制成颗粒状,但它也会蒸发。
这种产麝香的方式非常离奇,显然是道听途说而来。
但道听途说的不只是皮加菲塔一人。西班牙传教士门多萨一心向往到中国传教,但未能如愿,遂发愤收集资料,编写了介绍中国的《中华大帝国史》,此书中也提到了麝:
那儿有大量的麝香,它们产自一种小野兽,这种野兽只吃一种发出奇妙气味的叫camarus的根,那根就像男人的手指一般大。人们采集并捣杵麝香,直到它被捣碎;然后他们将其放在一个能让它快速腐烂的地方,不过他们首先飞快地把那些碎掉的部分绑在一起,以免血液从捣破的骨头中流出。之后,当他们认为那堆东西已经腐烂时,他们连着皮肤把所有的东西切成小块,并将它们扎成囊包,葡萄牙人(他们也是这样做的)称之为papos。这是从所有印度群岛运来的最好的麝香(如果遇到欺诈的话,很多时候人们会在其中加入小铅块和其他压重的东西)。
门多萨的书出版后不久,德国博物学家卡梅拉里乌斯(Joachim Camerarius,1534—1598)在他主编的《珍木异兽集》丛书(初版出版于1590年至1604年间)中收录了一张麝的插图,他在说明中称“中国出产最多的麝香”。
此图中的麝像鹿,偶蹄,尾极短,有一对向上的獠牙,身上有斑点,在腹部靠近两腿之间的地方有个明显的凸起。
就在《珍木异兽集》丛书初版出完后不久,1607年,也就是明万历三十五年,中国的王圻、王思义父子编定了图文并茂的百科全书《三才图会》,此书两年后付梓,其中也收录了一张麝的插图,插图的释文为:
《珍木异兽集》中的麝。此图也许是西方第一张跟中国的麝有关的插图
麝,如小鹿,有香。故其文从鹿从射,虎豹之文。今商汝山中多群麝。所遗粪尝就一,虽远逐食,必还走其地,不敢遗迹他所,虑为人获。人反以是从迹其所在,必掩群而取之。盖麝绝爱其香,每为人所迫逐,势且急,即自投高岩,举爪剔出其香,就絷且死。
这段文字可能从宋代陆佃所编的《埤雅》而来,但略有删减,且将原文中的“常”字抄成了“尝”字。虽然释文中说麝形如小鹿,但插图全然不见鹿形,从爪子、胡须、尾巴等来看活脱脱像猫科动物,很可能画的是“香猫”或“麝猫”。
到了17世纪中叶,葡萄牙传教士曾德昭在《大中国志》中提到陕西省时说:
《三才图会》中的麝
该省特产麝香,因人们对这种优质香料的生产有疑问,所以我根据自己所作的认真研究,向你作一番介绍。它是一种动物的肚脐,这种动物如小鹿大,肉嫩味美,只有从它的这部分才能取出珍贵的麝香;但运给我们的囊,都不是真正纯粹的肚脐,因为中国人会伪造,把别的物质掺合麝香,塞进那种动物的皮里。
而另一位西班牙传教士考特斯神父则在中国参与了猎麝的活动。他在回忆录中说:
在这几次旅行中,我和我的一个同伴跟中国人一起打过猎。中国人的狗追逐一种产麝香的小动物,这种动物在中国有很多。打猎的方式我后面还要讲,因为我几天后打到了一只并且得到了麝囊。
很清楚,这种动物不是狗,不是猫,也不是鹿,虽然看起来跟鹿很像,只是没有角。它的嘴比鹿的尖,皮毛比鹿的硬,不过颜色差不多一样。它有长长的尾巴,尾巴的末端有一束白色的毛。它的腿又细又长,是白色的;它的偶蹄就像山羊的,但是大小跟小鹿的差不多。在它的腹下,有一个血液和体液流经的小袋囊,等干了的时候,就会形成麝香。要想割下小袋囊而不杀死动物,先得确定麝香已经形成了;如果在这之前割下袋囊,则输送体液的管子会被切断,动物会流血而亡。
中国人也说,出于本能,麝香形成后,动物想要丢掉它,因为它引起疼痛,而新的麝香又要产生。动物会在岩石上摩擦肚子,或磨断已经干萎的管子,留下小袋囊。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袋囊又会形成,里面充满了麝香。
但是无论是背过麝骨的马可·波罗,还是住在中国长达22年、对麝有研究的曾德昭,或是参与猎麝的考特斯,都没能告诉欧洲人这种“产麝香的动物”的中文名字,直到耶稣会士卜弥格的《中国事物概述》手稿于1652年被人带到欧洲以及卫匡国的《中国新图志》1655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麝”的发音才进入欧洲。
卜弥格因为有行医的背景,对具有药用的动植物特别感兴趣,在他的手稿和著作中多处提到麝,如:
麝香这种东西我现在就有,拉丁语叫museum,葡萄牙语叫almiscar,中国人叫麝香,取自于一种叫麝的动物的身上。这个中国词由两个字组成,即“鹿”和“香”,两个字是连在一起的,意思是“发出香气的鹿”。 这种有争议的动物样子既像鹿又像老虎,它像绵羊一样长了一身毛,在我们的拉丁博物馆里有一些肾和在大自然中保存的睾丸。商人们把这种动物的肉和血混在一起,别的什么都不要。他们还用羊皮做了一种葡萄牙人称之为scculos的口袋样的东西,里面装上一些混合饲料,然后把它装饰一下,当成真的睾丸去销售。在销售的产品中,那种加了“龙血”的麝香品种是最差的,如果给它加上饲料,就可以使它的重量增加两三倍。下面有一种辨别真假麝香的办法,就是把它拿去烧——他们相信这种办法可靠——如果是真的麝香,烧剩的东西像木炭,是凝聚在一起的,不会散开。中国人把麝香用于医疗,人们说它能给孕妇助产,镇痛,也能缓解分娩的疼痛,还能止咳。
考斯特回忆录中的猎麝图。原图说明:他们捕猎产麝香的动物,其腹下吊着分泌麝香的袋囊
麝这种动物栖息在中华帝国的山西、陕西、四川和云南,也在西藏这些省 和老挝以及一些和中国西部交界的地区。马可·波罗说:Singui或Sirizay[在陕西省,它的省会是西安(Syngan)]的麝香是世界上最好的。麝这种动物的尾巴像猫的尾巴,爪子也像猫的爪子。它的毛有鹿的毛那么粗,但它没有角。它有四颗牙齿,两颗从上颚伸到下面,另外两颗从下颚伸到上面,它的外貌并不好看。
当月亮盈满的时候(有人说),猎人便去捕捉这种动物,他们在它的肚皮和肉之间可以找到一个血囊,要把这个血囊连它的包皮一起割取出来。在月满的时候捕到的这种动物的血囊是最丰满的,把这种有麝香的血囊连皮一起从这种动物的身上取出来后,再放在阳光下晒干,这样它的柔性最好。麝的肉和鹿肉一样,很好吃。目前关于这种动物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有的说它像山羊,有的说它像猫,但中国人说它像鹿和老虎。人们还将它的混杂着血和肉的排泄物搜集起来,放在一些球形的小袋子里,但这不是睾丸。在月满的时候,这种动物身上的麝香确实是一种带有很多血的东西。中国人在六个不同的地方和省里可以捕捉到它,威尼斯人马可·波罗把它的头和爪子都运送到了威尼斯。我有一张这种动物的画像,是一个波斯商人送给我的,他和我一起去过欧洲,亲眼见过麝这种动物。几年前,他从乌兹别克(这是一座鞑靼城市,它叫撒马儿罕)将一只活的麝运送到了波斯帝国和阿斯帕罕省,但它从具有适合于它的栖息条件的本土来到这个陌生的天下后,就再也活不了啦!
卫匡国则说:
因为一点也不怀疑什么是真正的麝香,我觉得应该在这里说出真实的信息,作为见证人,我不仅一次,而且在很多场合见证过:是这样的,在某种动物靠近肚脐的部位,有充满血液的肿块,就像一个小袋子那样,那儿有娇嫩的皮肤,并且覆盖着非常细的绒毛。这种动物中国人称之为麝,麝香则是麝这种动物产的香。这种动物的身材就像一只小鹿,只是有更多的黑毛。当中国人杀死它们时,他们吃它们的肉:在本省(陕西),在四川、云南以及其他靠近西方的地方,有很多麝香,正如我所说的那样。那些肿块,或者我们说的小袋子,如果不掺假或者伪造的话,能闻到滑润且具有穿透性的气味,麝香的味道如此强烈,以至于人的感觉器官受到压制,正像过分强烈的声音和光线会使人的耳朵与眼睛失灵。奸商使用其他动物的皮肤做袋子,并用混合了一些麝香的血液填充进去,干燥后,以次充好,小心翼翼地售卖。
卫匡国只提到了“麝”的中文发音,卜弥格则连汉字的写法也提到了。卜弥格在他的另一部著作《中华植物志》中为麝配了插图,且附上了汉字。
《中华植物志》中对麝的说明是:
汉字的“麝”(Xe)在葡萄牙语 中是almiscar的意思,在拉丁语中是 muschus的意思,它从一种中国人叫 做Hiam的动物身上取得的。Hiam这 个汉字的写法,正如你从上图看到的 那样,包含两个部分,上面是麝,下 面是上鹿下香:第一个是鹿的意思, 第二个是香气的意思,放在一起就是 散发香气的鹿。事实上,麝既像鹿又 像虎。它多毛,毛发不是灰色的,而 是黑色的。事实上,中文的麝(葡萄牙语叫almiscar,拉丁语叫muschus)是肾部的肉, 自然保存在那儿。可是商人将这肉跟血混在一起,塞到这动物的毛皮做的袋囊里, 看起来就像是它的睾丸。这也是真的麝香,但是没有上一种那么完美。还有第三种 麝香,他们也把它当作真的来卖,那就是将蛇血混进去,这样,一个袋囊就可以变 成两三个袋囊了。听说可以用这个办法来鉴定麝香的真伪:如果用火烧一下,麝香 不见了,就可以判定是真的,如果还有像煤一样的东西留下,这是掺了杂物的。中 国人把麝香当成药用,可以让孕妇生产时减轻疼痛,顺利产子。中国书上和谚语中 也说麝香可以减轻胸痛,祛除恶液。
《中华植物志》中的麝
在来华传教士中,卜弥格的汉字和汉学知识相当出众,但是他在上面的说明中似乎犯了迷糊:首先,他生造了一个相当复杂的汉字(即鹿、射、鹿、香四个汉字从上到下的组合)作为麝这个动物的名字,其次,他把麝香说成麝了。
另外,在卜弥格未刊手稿《中国地图册》中也数次出现了麝的形象,比如《山西省图》中有一只,形状与《中华植物志》中的麝差不多;《中国总图》中陕西省的位置上也有一只,看上去脖子较长。
《中国地图册》中的《中国总图》局部。陕西一带(图中左上部分)有麝
卜弥格之后,波兰籍的动物学家金斯顿(John Jonston,1603—1675)于1657年出版的《动物大全》中收录了一幅雌雄幼麝的图片。他说这种麝分布在西藏、中国、波斯等地。从图中看,麝身上有斑点,雄麝有角,且长了四颗向上翘的獠牙;麝囊在腹下,但麝囊与身体的比例明显比卜弥格插图上的要大得多。
《动物大全》中的幼麝图。雌麝在前,雄麝在后
雄麝细部
1665年,纽豪夫主笔的《荷使初访中国报告》在荷兰出版,书中生动的记叙与丰富的插图为西方人了解中国打开了一扇扇窗户。此书有多处提到麝和麝香,如:
此地(陕西)也出产奇特的麝香,这是在一种野兽的脐部长出的。这种野兽无角,跟幼鹿差不多大。中国人吃它的肉,就像吃别的动物的肉一样。当这种动物发情的时候,它的脐部就会肿大,就像一个充满血的肿包,此脐部的包最终形成一个带有绒毛的囊,当地人从囊中取出珍贵的物质。事实上,中国人卖给我们的香囊中,不都是纯正的麝香,中国人知道怎样把囊掏空,再填进掺假的麝香。
又如:
在陕西……可以发现一种叫做麝(Xe)的动物,它能产出麝香。它非常奇特,如果把它从倮国带到相邻的老挝去,它就会立刻死去,就好像鱼儿离开了水一样。这种动物也麇集在四川靠近保宁府的山区。(www.xing528.com)
《荷使初访中国报告》中的插图,麝在右侧树下
吉歇尔《中国图说》荷兰语版插图
纽豪夫以及荷兰使团的人显然没有见过麝,他报告中的麝看上去跟卜弥格的差别不大,只是将麝囊移到了麝的腹下几乎正中的位置,这很可能是出版商操刀制作的结果。
如果说纽豪夫报告中的插图只是涉嫌间接地借用了卜弥格的麝图的话,卜弥格的老师吉歇尔在他的名著《中国图说》中就是直接借用了。
吉歇尔对麝的说明是:
在中国西部省份(如山西和江西)能看到的其他动物中,有麝鹿,中国人称之为Xechiam,这是产麝香的动物。关于这个动物,《中国地图集》中说:“长话短说,我可以说我自己不止一次看过它。动物的脐带连着一个肿块,肿块外是一个由非常薄的皮肤包起的小囊,并且覆盖着同样薄的细毛。中国人称这种动物为Xe,并由此得出Xehiang的名字,意思是“Xe动物的香气”,这是他们对麝香的说法。它是一种四足动物。非常像鹿,但毛更黑,完全无角。中国人猎取它们为食。在这个省,特别是在四川和云南以及更远的西部地区,生长着了大量的麝鹿。我稍后会谈到这些。肿块或小囊的气味是如此的纯净和强烈,感觉器官被它所淹没。正如过多的声音或光线会使耳朵和眼睛麻木,所以这种气味完全压倒了鼻子。商人从袋中取出麝香,并将其添加到其他动物的皮中,然后当作真品出售。有些人将麝香与蛇血混合,这样他们就会做出三到四倍的麝香。然而,这个诡计并不能欺骗有经验的买家,他只需要拿一点麝香在木炭上烧一下就有数了。如果麝香全部冒烟,那是纯净的,没有杂物。如果没有被烧净,这表明它被施诡计,不像它本该的那样了。”菲利普·马里尼在他的《东京 历史》中说,这儿这种动物很多,它们是如此愚蠢,以至于当它们看到猎人时,会转过身去并让自己被杀,而不是逃跑。以下是他用意大利语所作的记述:
“那些想做生意的人在这个地方看到红琥珀和来自邻国的麝香。琥珀来自阿瓦王国,在珍贵、茂密的森林中一些非常古老的,并且在贫瘠的岩石或石头之间的裂缝中扎根的树木下面可见。真正的麝香来自Gnai王国,在其森林中可见这种动物,中国人称之为Ye Hiam,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有香味的鹿。它们的体型像是大型的小鹿,看起来也像小鹿,除了它们的头像狼一样。它们有两颗牙齿,就像老公猪的牙齿,从上唇的下面出来向地面弯曲。它们的皮毛比鹿的皮毛更暗。它们跑起来速度非常慢。
这种动物非常愚蠢,猎人们只需要找到它们,它们就一动不动,猎人们可以自由地杀死它们而不会遇到任何抵抗。
人们通过以下方式从该动物中制造出不同纯度的麝香。当麝被抓住时,人们排出并保存其血液并在动物肚脐下面割出一个充满血液或凝结了一些有气味的液体的小膀胱。然后他们去皮,并将动物分成几个部分。如果一个人想要最纯净和最好的麝香,他只使用动物肾脏下面的一部分,然后将它们放入一块巨大的石臼中,在那里他们杵击麝肉,将其捣碎。他们添加足够的麝血,使整个肉糜成为糊状物。干燥后,人们将它放入由麝皮制成的容器中。
如果人们想要一种比这略差的麝香(那是完全可以被接受的),他们会使用动物所有的肉。他们在石臼中击打肉块,然后加血液制成糊状。同样地他们将这东西装入袋子里。还有第三种方法来制麝香,这种方法仍然很好。这是他们的方法: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他们用动物从头部到肾脏的部分做麝香,而其余部分可以制作更好、更细腻的麝香。这种动物在死后非常有用,它的每一处都有一些用处。人们说它死后比活着更值钱……”
可以看出这段说明是卜弥格和马里尼(Giovanni Filippo De Marini,1608—1682)两人所提供的信息的综合。
吉歇尔引用的卜弥格的文字,在现存的《中国地图集》手稿中已经佚失了,所以有文献的价值。他引用的马里尼文字中的Ye Hiam,或许是麝香的另一种拼法,但很可能是Xe Hiam的误写。马里尼是意大利籍的耶稣会传教士,曾在越南和日本传教,但未曾到过中国。
吉歇尔对麝格外喜欢,他不仅在《中国图说》的正文中插入了一张描绘麝的大图(见上面的插图),而且在此书扉页上利玛窦和汤若望所持的中国地图的下方加了一只小得几乎看不清楚的正在吃草的麝。
《中国图说》扉页及扉页细部
吉歇尔对中国的地理知识不是很了解,所以他把江西当成了西部的省份。卜弥格在手绘的山西地图上特别强调了麝是当地的特产,这跟西班牙传教士闵明我在其回忆录(初版于1676年)中的说法相吻合:
在陕西省和山西省,养育着大量生产麝香的动物。在他们国家,人们把这种动物称作Xe(麝)。他们的书上是这么描述的:麝的身体像小鹿,毛像老虎或雪豹。在被猎人追急了的时候,它们会爬到岩石上,咬掉挂在脐部的麝囊,想用将宝贝留给猎人的方法来保命,但是它们很快就会死掉。书上的记载跟一般人的想法相符。东京、安南、柬埔寨、老挝等王国有相当多的这种珍贵的动物。如果不是因为欧洲人出于贪婪而提高了麝香的价格,这东西不值什么钱,因为这些地方有许多卖麝香的店,但是来自中国的麝香质量是最佳的。1669年,广东的麝香(20盎司)要价14个达克特银币,但无人问津。那是上品。人们说这种麝香质量最好,商人们把它们分成两盎司(或多一点)一份,在欧洲售卖。门多萨神父写了一些关于麝香的文字,我发现它们毫无根据。这可能是那些给他提供信息的人灌输给他的,尤其是那些住在马尼拉的中国人。显然他在《中华大帝国史》书中写的其他事情也是如此。
《麝香史》中的麝图。摹自卜弥格的插图,连汉字也拷贝过来了
《麝香史》书名页。中国人和印第安人在左侧,欧洲人在右侧。麝的脖子上有一个项圈,由它身边的女性牵着
《麝香史》中麝囊及麝皮插图
伊台斯《三年使华记》1704年荷兰文本插图。麝囊巨大且垂在肚子中部
卜弥格的插图后来又被很多书籍盗用或借用,比如于1682年出版的德国人施洛克(Luca Schrockio,1646—1730)编写的《麝香史》中有一幅麝插图,就是将卜弥格画的麝的脖子拉长而成,此长脖子麝也被用到了该书的书名页上。另外,《麝香史》还附上了麝囊及麝皮的插图。
吉歇尔的《中国图说》影响很大,甚至后来一些使团的报告及日志都抄袭他书中有关麝的内容,达帕抄袭在前,但是没有附图。伊台斯抄袭在后,但附上了精美的插图。
1717年11月2日,一位未具名的耶稣会传教士从北京发出一封信,详述了自己购食麝肉及获取麝香的过程:
这种动物是一种獐子,中国人称之为“香獐子”(Hyang-chang-tse),意思是有香气的獐子,或者麝獐。chang-tse是獐子,Hyang是香气;在跟名词连用时,会变成形容词,表示有香味的……我买了一只獐子,有人刚杀死它,要卖给我。我保留了人们通常取麝香的部分,这个部分比獐子本身还要贵。这事是这样发生的:
獐子生活在北京西边的丛山中。那天我结束了教会的差事,正走在山中。山里有个小教堂和一群基督徒,那儿贫穷的村民们出去狩猎,希望我能买他们的猎物带到市里。他们把杀死的两只獐子,一公一母,带到了我的面前,獐子的余温尚在,还在流血。在价钱谈妥之前,他们问我是否要麝香也要麝肉。因为有的人只买麝肉,而将麝香留给猎人,猎人再把麝香卖给麝香商人。因为我主要想要麝香,我回答说,我要买整个獐子。我付了一个克朗,他们马上抬来雄獐子,并割下了麝囊。因为怕麝香蒸发,他们用绳子扎紧了麝囊口。那些因为好奇而想保存麝香的人应该弄干麝囊。
麝香在麝囊的里面生成,像盐一样粘在一起。麝香有两种,一种颗粒状的称为“豆瓣香”,这是最贵的;“米香”较次,因为太小太细。雌香獐子不产麝香,其分泌的物质看起来像麝香,但无香气。
有人告诉我,这种动物通常以蛇为食,即便蛇身巨大,香獐子都可以轻易杀死它们。因为蛇到了离香獐子一定距离时,就会突然被它的香气熏倒,不能动弹。这事是真的,农民们出去砍柴或烧木炭时,他们没有更好的办法避免被蛇咬(一旦被咬是极其危险的),就带上几粒麝香来防范。这样晚餐后他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如果蛇想接近他们,它们会突然被麝香的气味熏得不知所措,无法继续向前。
我回北京后发生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麝主要吃蛇肉。一部分香獐子肉被做成了晚餐,同席的一位先生正巧对蛇极度反感,反感到了有人在他面前提到蛇都会让他大病一场的程度。他对麝与蛇的事情毫无所知,我也小心谨慎地不说半句这方面的话,只是全神贯注地观察他的反应。跟别人一样,他取了些香獐子肉想要吃下。可是就在他把一点肉放到嘴里的当儿,他觉得从肚子那儿泛起一阵恶心。他再也没碰香獐子肉,其他人则吃得津津有味。他是唯一对这种肉反感的人。
1779年,大型丛书《中国杂纂》的第四册在法国巴黎出版,其中有无名氏的《谈麝香》一文。文中说:
中国人将可提取麝香的著名动物称为麝香(Che-hiang)。 汉字麝(Che)由两部分组成,一个是鹿,另一个是射; 香(Hiang)的意思是气味; 所以根据这种分析或词源,麝香就是发出气味的鹿……
麝香生长在从辽东到西藏和白古(Pegou)的所有山脉中,包括北直隶、山西、陕西、四川和云南。我们在这里只谈北京西北部高山里的麝香。捕猎麝香的山里人把麝香分成两种。但是从他们的说明来看,有些人将一种鹿与麝香混为一谈,其他人只把雄性与雌性区分开来。我们看到了中国人的宫廷画作,相信两种麝香的说法是真实的。第一个据说以雪松为食,另一个只吃香草。我看到了后面那一种……一些中国自然学家把麝香的香气归因于其食物……
这篇文章的作者犯了与卜弥格同样的错,就是把麝香当作产麝的动物的名字了。文章所附的两幅插图,有法文解释,上为吃香草的“麝香”,下为吃松树的“麝香”。而这两幅图的蓝本,应该就是文中所提到的“中国人的宫廷画作”。《中国杂纂》重要供稿人之一,法国耶稣会传教士晁俊秀(Fran ois Bourgeois,1723—1792)曾经收集中国宫廷画家画的动物画,并把它们寄给了法国主管外交的国务大臣、同时也是狂热的中国迷伯尔坦。这些画后来被编辑成册,收藏在法国国家图书馆。以此判断,晁俊秀很可能就是这篇无名氏文章的作者。
将《谈麝香》一文的附图跟中国宫廷动物画相对照,就知道文章附图取自中国画家笔下的《麝》及《牙獐》两幅画(这两幅画分别有用毛笔写的“麝”和“牙獐”的汉字说明),画中两个动物的区别也只是一个有獠牙,一个没有。《谈麝香》文中曾说到獠牙可以帮助麝拽拉树枝,以便更好地啃吃树叶。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该文的作者遂断定有獠牙者即为吃雪松的麝。
从中国宫廷画家所作的这两幅画来看,麝无獠牙,而牙獐有麝囊,这些显然跟一般的认知有差别。但是鹿科动物众多,又长得很相似,要搞清楚确实很难。
18世纪中叶,当法国著名动物学家布丰(Georges-Louis Leclerc,Comte de Buffon,1707—1788)决定用麝来结束他的巨著《动物志》中的“四足动物”一章时,他也遇到了分辨麝的难题。虽然他在书中引用了卜弥格和吉歇尔等人的说法,但最后认定英国人格鲁(Nehemiah Grew,1641—1712)的描述最为可靠。
格鲁是博物学家,他在论述鹿科动物的著作中先批评吉歇尔的插图把麝的嘴跟脚都画错了,然后给出了非常详细的麝的体格数据,比如:
鼻子至尾巴:1码1/2英尺
头部:大约1/2英尺
脖子:1/2码
吃香草的“麝香”(上)与吃雪松的“麝香”(下)
麝图,中国宫廷画家作。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牙獐图,中国宫廷画家作。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布丰《动物志》中的插图。大图见本篇开篇页背面
脸宽:3英寸
鼻长:1/4英寸
关于獠牙,格鲁写道,“在上颚离鼻子后端大约一英寸半的地方,每边长有一颗两英寸半长的獠牙,向下并向后弯曲,末端是尖的,不圆,有点平”。
虽然格鲁没有说他是如何测得这些数据的,但这么精细的描述颇得布丰青睐,布丰对他称赞有加。
布丰的书中也有一幅麝的插图,或许是根据格鲁的数据所画,或许还有其他的参考资料。这幅图无论从生物科学还是艺术角度来看,都是难得的精品。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麝囊被麝的腿遮住了,这在大自然中应该是正常的情况。
看过《动物志》中精美的插图,再回到本节开头马可·波罗所讲的话,人们也许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麝香那么贵重,精明的商人马可·波罗又不是不知道,那他为什么不多带点麝香在身上,而是不辞辛苦地把麝的头和足从中国背到威尼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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