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删除未使用的定义、样式和对象:可以使用“PURGE”命令删除未使用的命名对象和未命名对象。通过PURGE,还可以删除零长度的几何图形和空文字对象。2)删除重复对象:可以使用“OVERKILL”命令删除这些对象类型中重复和重叠的直线、圆弧、多段线和线段。3)清除显示:使用“REGEN”命令或“REGENALL”命令可以删除执行某些编辑操作后遗留在显示区域中的零散像素。
【执行方式】
面板:单击“修改”面板中的“删除”按钮。
菜单栏:选择“修改|删除”命令。
命令行:在命令行中输入或动态输入“ERASE”命令(快捷键“E”)。
【操作步骤】
命令:ERASE↙
选择对象:
在“选择对象”下,使用一种选择方法选择要删除的对象或输入选项:
■输入“L”(上一个),删除绘制的上一个对象。(www.xing528.com)
■输入“p”(上一个),删除上一个选择集。
■输入“all”,从图形中删除所有对象。
■输入“?”,查看所有选择方法列表。
【选项说明】
可以通过多种方法从图形中删除对象并清除显示。
1)删除未使用的定义、样式和对象:可以使用“PURGE”命令删除未使用的命名对象和未命名对象。可以清除的某些未命名对象包括块定义、标注样式、图层、线型和文字样式。通过PURGE,还可以删除零长度的几何图形和空文字对象。
2)删除重复对象:可以使用“OVERKILL”命令删除这些对象类型中重复和重叠的直线、圆弧、多段线和线段。设置公差值,并在比较可疑重复对象时指定是否执行或忽略对象特性(例如图层、颜色或打印样式)。“OVERKILL”命令还提供了一种方法用来合并对象。
3)清除显示:使用“REGEN”命令或“REGENALL”命令可以删除执行某些编辑操作后遗留在显示区域中的零散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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