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幅完整的工程图中用图线方式表现得不充分和无法用图线表示的地方,就需要进行文字说明,例如材料名称、构配件名称、构造方法、统计表及图名等。
文字说明是图样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图规范对文字标注中的字体、字的大小、字体字号搭配等方面作了一些具体规定。
1)图纸上所需书写的文字、数字或符号等,均应笔画清晰、字体端正、排列整齐;标点符号应清楚正确。
2)文字的字高以字体的高度h表示,最小高度为3.5,应从如下系列中选用:3.5、5、7、10、14、20。如需书写更大的字,其高度应按2的比值递增。
3)图样及说明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宽度与高度的关系应符合表1-4所示的规定。大标题、图册封面、地形图等的汉字也可书写成其他字体,但应易于辨认。
表1-4 长仿宋体字高宽关系
4)汉字的简化字书写,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和有关规定。
5)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的书写与排列,应符合表1-5所示的规定。
表1-5 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书写规则(www.xing528.com)
6)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如需写成斜体字,其斜度应是从字的底线逆时针向上倾斜75°。斜体字的高度与宽度应与相应的直体字相等。
7)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的字高,应不小于2.5。
8)数量的数值注写应采用正体阿拉伯数字。各种计量单位凡前面有量值的,均应采用国家颁布的单位符号注写。单位符号应采用正体字母。
9)分数、百分数和比例数的注写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数学符号,例如四分之三、百分之二十五和一比二十,应分别写成3/4、25%和1∶20。
10)当注写的数字小于1时,必须写出个位的“0”,小数点应采用圆点,齐基准线书写,例如0.01。
11)长仿宋汉字、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罗马数字,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技术制图—字体》GB/T 14691的有关规定,即写成竖笔铅垂的直体字或竖笔与水平线成75°的斜体字,如图1-6所示。
图1-6 字母和数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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