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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的定义与特征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对政策的理解,为了更科学、合理地理解教育政策这一概念,应该从动态的和狭义的两个角度界定教育政策的含义,突出教育政策的过程性、动态性和准则性这三大主要特点,也应该涵盖教育政策主体,教育政策客体,教育政策目标、任务,教育政策形式等几个方面,因此,本书更赞同孙绵涛教授对于教育政策概念的理解。

教育政策的定义与特征

由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政策属于教育政策的范畴,我们首先需要界定教育政策的概念。而教育政策研究是公共政策研究的分支学科,为了能够充分汲取公共政策研究的经验,促进教育政策研究的发展,对教育政策概念的理解必须立足于对政策概念理解的基础之上。

传统西方对政策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一是认为政策是一种行为准则,如伍德罗·威尔逊指出:“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即具有立法权者制定的而由行政人员执行的法律与法规。”[1]这种观点受到我国许多学者的认同,如国内著名政策学者张金马教授认为:“公共政策是党和政府用以规范、引导有关机构团体和个人行动的准则或指南。其表达形式有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政府首脑的书面或口头声明和指示以及行动计划与策略等。”[2]二是认为政策是一种行动或行为,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所作的权威性分配。”[3]三是认为政策是一种活动过程,如美国政策学者卡尔·弗里德里奇主认为:“政策是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下,个人、团体或政府有计划的活动过程,提出政策的用意就是利用时机、克服障碍,以实现某个既定的目标,或达到某一既定的目的。”[4]

以上三种观念都有各自的依据与不足之处,“第一种观点从静态的角度分析,但忽视了政策是一个动态的利益分配过程,第二种观点从利益分析的角度分析,但忽略了政策首先是一种行为准则,第三种观点从动态的过程角度分析,但忽略了政策既是动态的过程又是一种行为准则的观点”[5]。政策内涵的理解应该包括以上三个方面,因此政策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动态发展过程,是政党、政府等社会公共权威组织直接或间接对社会利益进行权威性分配,用以规范、引导有关机构团体和个人的行动依据或行动准则。(www.xing528.com)

在对于“政策”概念理解的基础上,关于“教育政策”这一概念的理解,国内学者有如下几种观点。孙绵涛教授持有这样一个观点:“教育政策是国家机关与社会组织为了实现教育目标、完成教育任务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制定的一种战略性的准则与规定。”[6]张新平教授则认为:“教育政策是一项与国家发展有关的举措,教育政策指导着其他教育活动,同时教育政策是一种表达形式,它体现了教育的各个有关方面,如利益和权利。”[7]褚宏启教授认为:“教育政策就是指由执政党和政府制定与颁布的用以指导、规范教育事业发展的一切价值准则与行为规范的总称。”[8]吴志宏教授认为:“国家较高决策层为实现教育目标并依照一定程序而制定的教育事务的行动纲领和准则。”[9]张芳全教授认为:“教育政策是在教育情境中,受教育主体或社会大众对教育体制运作不满或教育体制无法提供教育服务,因而让教育主体或社会大众感到困扰、不安,或者教育运作与教育目标和价值有相对性差距时,政府及其他社会团体所必须进行作为或不作为的活动,以解决问题,并达到教育目标的历程。”[10]

对于以上关于教育政策概念的理解,有的学者的理解偏重于教育政策的本体形态及教育政策的相关特点,有的学者则从静态的角度强调教育政策是政府对教育事业进行管理的行动准则,有的学者则是根据西方的某一政策学定义演绎出教育政策的定义。根据对政策的理解,为了更科学、合理地理解教育政策这一概念,应该从动态的和狭义的两个角度界定教育政策的含义,突出教育政策的过程性、动态性和准则性这三大主要特点,也应该涵盖教育政策主体,教育政策客体,教育政策目标、任务,教育政策形式等几个方面,因此,本书更赞同孙绵涛教授对于教育政策概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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