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式融合是通过对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重组与整合,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与合作,特别是行业企业的有效参与,使职业学校的教学链、经济的产业链和社会的利益链互相对接,构成系统的人才培养、输出、聘用、培训体系的融合方式。关联式融合是参与各主体在平衡权、责、利的前提下,发挥自身优势,获得发展的一种自我选择。利益相关者是指影响目标实现的个人或组织,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是指与职业教育存在具有合法性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或组织,主要包括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学生、教师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由于自身性质的不同决定了其利益诉求的差异,借助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综合平衡、高效集约、互利共赢等原则,厘清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与责任,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良好的对接环境。关联式融合的原则是采取一定的组织方式集中财政经费投入,整合职业教育办学资源,实现集中优势力量对接与集合,使学校与政府、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教育与培训、就业与创业等对接,扬长补短,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推进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现。关联式融合的内容是利用一定的组织形式将职业教育的利益相关者联系起来,消除长期以来职业学校学生的工作与学习空间相对封闭,无法得到融通,关联式融合可以消除学校与企业之间的障碍,解决企业与职业院校信息不对称及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需求脱节等问题。
在实践中,关联式融合的典型例子是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为了克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产业与职业、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校、岗位与教学等的脱节,职业教育集团通过一定的组织使多个利益主体参与,实现人才培养过程中各个部分的对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实践中变革传统人才培养模式,通过职业教育集团主体共同参与和制订人才培养的方案,实现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培养在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技能鉴定等方面能够广泛征求行业企业意见,发挥行业企业的能动性,培养社会急需人才,实现政校企共同参与、协同发展的有效运行机制。其中,一些职业教育集团结合实际探索集团成员学校间中高职课程,打造集团内的“直通车”,允许职业学校学分互认,打通彼此间的壁垒,构建集团内的“立交桥”。职业教育集团参与的主体是职业院校和企业,从1992年国内首个职业教育集团建立至今,我国已建职业教育集团约700个,20年间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其中有一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和90%以上的高等职业院校参与,覆盖行业部门一百多个、企业近两万家、科研机构七百多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社会的认可。(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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