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求的素质本位的高等应用技术人才,这就要求必须改革传统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改革教学导向系统,构建全新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而构建的首要前提是转变高等职业教育评价观念。我们认为,面向21世纪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价观念的转变,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从学科本位的评价观念转向能力本位的评价观念;从单纯对学习的评价观念转向素质本位的评价观念;从单纯对教学过程的评价观念转向教育全过程的评价观念;从知识传授型评价观念转向知识传授与创新能力结合的评价观念;从单纯对学生智力因素评价的观念转向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结合、智商与情商结合的评价观念;从对学校的封闭型自我评价的观念转向开放型学校与社会结合的评价观念;从单纯对教师的监控评价观念转向对学校全员的监控评价观念;从定性评价观念转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观念;从对教育教学质量的静态评价观念转向静态和动态结合的评价观念;从精英教育的评价观念转向大众化教育的评价观念[22]。上述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观念转变的核心是凸显高等职业教育主体性价值。也就是说,教学评价活动是一种主体性的活动。因而,我们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价主体角度,设计出五种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价模式[23]。
1.自我评价模式:以学生为评价主体
教学质量的最终落脚点是学生素质的发展。作为学习活动的主体,学生有必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自我关注学习情况,自我评价学习,自我改善学习,做学习的真正主人。对中等职教而言,一方面,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始形成,已具备一定的思辨能力,能对自己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做出自我评价,并据此做出改善的决策;另一方面,随着中等职教教学改革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对学生提出自主学习、自主评价学习的要求,如无分数录取、学分制的推行、网络技术的开发、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的使用等等,使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条件的差异越来越大,其学习计划、学习要求、学习进度越来越取决于学生自己的决策,学校和教师越来越难以对学生提出整齐划一的学习要求。在这种背景下,以学生为评价主体的自我目标评价模式也就自然产生。
自我模式借鉴泰勒的行为目标评价模式,以目标达到为评价取向,以自我评价为手段。模式中的自我指学生自己,即学生是评价自身学习及与学习有关情况(当然以评价自身学习为主)的主体。这里的目标,可分为整体目标、阶段目标、近期目标,这是学生根据学校的总体培养计划、教学质量标准及自身实际做出的,经过自身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把目标划分为不同层次,有利于学生完成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学习、自主评价。当然,学生的自我目标评价,是在教师指导下的评价活动,不可能是学生自由的评价活动。
自我目标评价模式有如下操作要领:评价主体在教师指导下学习评价基本理论、方法,掌握自我评价技术;评价主体对照教学质量标准自我诊断,参考他人的意见,确立自主发展目标并自我评价该目标;评价主体参与教学活动,并随时或定期开展自我目标评价,努力使活动不断逼近发展目标;评价主体适时根据评价意见调整学习决策,逐步实现近期目标;阶段学习结束,评价主体对该阶段学习开展评价,做出评价结论;评价主体进一步总结评价实践经验,学习新的评价技术,开始新一阶段的自我目标评价。具体用图6-1表示。
图6-1 自我目标评价模式操作步骤
采用自我目标评价模式进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有助于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形成中的积极作用,并且不受时间、场合限制,省时、省力、省财,可以在较长时间内连续操作,有助于分阶段教学质量标准的达成。但是该评价模式的结论客观性不强,如果评价主体的自我发展意识薄弱,自我评价能力欠缺,那么很容易导致评价主体在教学评价中自我封闭,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教师有必要不断加强评价指导。
2.合同评价模式:以教师为评价主体
教学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根据一定的教学质量标准,并且受制于教学质量标准的有目的的行为。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教师的教学活动更是理性的、规范的活动。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师而言,教学活动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这些可以看作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在教学中必须遵守的“合同”。教师依“合同”实施教学,评价教学质量,调整教学决策,学校依“合同”管理教学,评价教学,调整管理决策,学生依“合同”参与教学,评价教学,调整学习决策。在教师、学生、学校三者中,教师处于承上启下的中枢位置,无论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还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抑或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最终都要靠教师在教学中引导、指导、辅导方能落实。因此,我们有必要以教师为评价主体建立合同评价模式。
随着我国教师聘用制的推行,特别是在逐渐兴起的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及借鉴德国双元制的高等职业学校中,教师与学校签订教学“合同”,依据“合同”实施教学,评价教学,获取工作报酬的关系越来越明朗,我们更有必要以教师为评价主体建立合同评价模式。
合同评价模式中建立的“合同”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是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契约。它必须对教师实施教学的各环节予以明确界定,必须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这种模式更主要的是对教师的教学实践起引导、规范作用。“合同”各方,尤其是教师和学校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享受“合同”规定的权利。这种“合同”以学年或学期为阶段订立。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合同评价模式,简单地说就是教师依教学质量“合同”评价教学质量。具体地有以下几个环节:其一,教师评价学校提供的“合同”样本,修改并签订共同认可的教学质量“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其二,教学评价各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通过适时评价纠正偏离“合同”的教学行为;其三,学期评价教学质量,教师依据评价结构兑现“合同”;其四,教学评价各方续签或停签新的教学质量“合同”,如图6-2所示。
图6-2 “合同”评价模式操作步骤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采用“合同”评价模式,其优势是明确评价各方权利和义务,评价方向和标准清晰,有利于提高评价活动的规范程度和达到度,其不足是在评价过程中容易忽视评价各方的主观性情感因素。要弥补这些不足,我们只有在评价过程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加感情的投入,以情激情,以心换心。
3.量化评价模式:以学校为评价主体
教学活动是双向的主观能动性的活动。其活动过程是一个“黑箱”,往往很难量化,但在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和评价实践中,我们常常倾向于以数量来考核、评价教学,而且也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值得总结、借鉴。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量化考核评价模式,为今后更好地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活动提供有益参考。
量化考核评价模式,首先是将考核和评价结合起来,评价促考核,考核助评价;其次是将考核评价指标予以量化,便于评价主客体在日常教学中参照。(www.xing528.com)
量化考核评价模式操作:在学期开学前,学校管理层根据不同评价对象提供量化考核评价方案;对各种评价对象进行讨论、修订量化考核评价方案;开学时学校即执行量化考核评价方案,在日常管理中采集量化评价数据,与此同时,各评价对象依方案实施教学和管理;学期结束学校汇集量化考核数据,形成量化考核等级及评价结论;学校使用量化考核评价的结论、结果(见图6-3)。
图6-3 量化考核评价模式操作步骤
量化考核评价模式将教学质量指标量化,便于管理者直接对照评分,操作简便,评价结果明确,而且因为该模式可供学校管理层评价教师、学生、教学设施、教学管理等各个被评价对象,有着较广泛的适应性。但要真正发挥量化考核评价模式的效果,要注意几点:第一,评价指标要尽量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减少无效指标;第二,评价指标要尽量选择使之量化的指标,减少模棱两可的指标;第三,量化考核评价方案须经全体被评价对象的讨论修订,以使他们更主动地接受评价,并能对照指标自主评价,使评价成为日常管理的有效手段。
4.增值评价模式:以专家为评价主体
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是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这种“改进”和“提高”是相对的,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我们无论是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还是评价教学管理,只有在其原有基础上评价其发展的程度,评价结论才会更贴近实际,更令人信服。因此,在以学校为主体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式中,我们可以依据普遍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借鉴教育评价CIPP模式,建立起以相对增值为评价取向的增值评价模式。
增值评价模式的特点:一是承认评价对象在起点的差异,注重背景评价;二是鼓励评价对象的每一个个体在教与学过程中不断努力,注重过程中努力程度评价;三是突出将教学实际效果与起点及过程努力程度联系起来,注重评价结论的相对性。
增值评价模式有如下操作要领:第一,对评价对象的背景进行评价,评价出起点状况;第二,对评价对象的阶段发展目标进行评价,评价出努力目标;第三,对评价对象在教学过程中围绕目标的实践活动进行评价,评价出努力程度;第四,对评价对象阶段教学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第五,将第四环节的实际效果与第一、第二、第三环节的结果进行比较评价;第六,得出相对程度的增值评价结论,并予以描述;第七,反馈增值评价结论,开始新一轮的增值评价。见图6-4。
图6-4 增值评价模式操作步骤
增值评价模式的结论是相对的,因此在反馈评价结论时,我们十分有必要跟每一个被评价对象点明,使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能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激起其进一步努力的信心。
5.合作评价模式:以社会为评价主体
评价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除了要依照已经确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对学校内教、学、管理各层次予以评价外,还要接受社会、用人单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予以的评价。社会、用人单位满意度越高,毕业生在社会上就业适应能力、创业发展能力越强,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就越高,反之则相反。因此,建立以社会、用人单位为评价主体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合作评价模式也就势在必行。
合作评价模式虽然说是以社会、用人单位为评价主体,但因为评价结果还需要反馈到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中来,高等职业学校也需要主动消化,吸收以社会、用人单位为评价主体提出的建议。
合作评价模式操作要领,第一,学校主动向社会、用人单位征询对教学质量的意见;第二,社会、用人单位建立评价组织,确定评价指标、方案、方法;第三,社会、用人单位会同学校展开教学质量评价活动,收集第一手信息;第四,社会、用人单位整合评价信息,形成评价结论,反馈评价意见;第五,学校根据反馈意见调整教学质量标准,改进教学与评价。见图6-5。
图6-5 合作评价模式操作步骤
合作评价模式打破了学校单一、封闭的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得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活动、教学质量评价活动更加开放,更加有利于提高满足学生个人成长需要和社会发展的教学质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育人效益、社会效益。但是,社会、用人单位的评价指标如果定得过高,则容易挫伤高等职校的积极性,反之,又不易形成高水平的教学质量,因而采用评价模式评价教学质量,确定评价指标很重要。
上述五种高等职业教育常用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式仅仅是提供了一个相对简单的标准样式。虽然彼此间有一定的区别,但相互之间并不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的。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整体角度看,以学生和教师为评价主体的评价模式更多地运用于日常性的教学质量评价中,以学校为评价主体的评价模式更多地运用于阶段性的教学质量评价中,而以社会、用人单位为评价主体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则更多地运用于高等职业教育最终的教学质量评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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