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本位理念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于欧洲(尤其在德国)的人格主义教育学(personlichkeits-padagogik),这种教育理论主张以教师或教育者的人格为教育的主要手段,达到养成学生人格的教育目的,强调独立人格的价值和人格的自由发展,认为培养学生的人格应成为整个教育过程的中心。至今,这种教育理念还在日本占主导地位。日本近代著名的教育家小原国芳是人格本位的突出代表。他提出的全人教育“是指塑造健全的人格,亦即塑造和谐的人格”[30]。日本教育基本法还规定:“教育首先以必须培养健全的人格为目标。”人格本位职教理念认为,职业教育所培养的学生不仅应具有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还必须具有健康的职业心理,能把市场经济条件的失业视为常态,面对新知识、新技术含量的急剧增加与变化,用终身化的教育思想积极生存、发展向上的精神和自己创业的意识,去对待和迎接现实的未来的职业生涯[31]。早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的黄炎培先生就主张把“培养健全之人格”作为职业教育的三大目标之一。
把“人格”作为“本位”,形成一种人格本位高等职业教育理念,在我国鲜为人知。较为详尽提出这个问题的是邓志伟先生,他在《21世纪世界职业教育的方向——兼对能力本位的职教体系的质疑》一文中预言:“从能力本位论走向人格本位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32]与之呼应的是另一学者马庆发,他指出,“知识社会”概念的出现和人才观的更新,已促使无论是普通教育或是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重心都发生转移,即转向人格本位[33]。
为了进一步理解人格本位,我们有必要对“人格”的词义进行分析。“人格”(personality)一词来源于拉丁文persona,学术界基本认同其原意是指面具(mask)。公元前1世纪,在古罗马政论家西塞罗的著作中最早出现人格的引申意义,它包含四方面的内容:(1)一个人给他人的印象;(2)人的社会身份或角色;(3)特指有优异品质的人;(4)人的尊严和声望。中国原无“人格”一词,它是在近代首先从西方传入日本,然后再从日本传至中国。查近年统纂的《辞源》《辞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等权威工具书,也均未列出“人格”词条,唯《现代汉语词典》罗列出人格的三种意义:其一是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其二是个人的道德品质;其三是人的能作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的资格。这是分别从心理学、社会伦理学和法学角度予以理解的。姑且不论法学上的人格意义,下面仅从心理学和社会伦理学两个角度对人格本位提出质疑。
先从心理学视角来推导。心理学上的人格近似于个性。朱智贤先生主编的《心理学大辞典》在解释“个性”时这样界定:“个性(personality)也可称人格。指一个人的整体精神面貌,即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34]从这种意义上说,人格教育也即个性教育。按照这个解释,人格本位似乎是个性本位,其实质就是以人为本。“所谓‘以人为本’就是在自然、社会和人的关系上,‘人’高于自然和社会,一切为了‘人’自身;在国家、群体、个人的关系上,‘个人’高于国家、群体,个人至上,自我本位,自我自由,自我尊严至上。”[35]这与我们国家目前提倡的育人为本又是相悖的,育人实际是对教育对象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的价值限定,教育的本体价值是使受教育者的身心要按照教育者的设计得以发展,实际是一种“社会为本”。显然,按以上心理学上对人格的解释,这样的人格本位在我国现阶段是不切合实际的。(www.xing528.com)
再从社会伦理学角度去审视。尽管中国没有西方人格心理学等学科的现代人格含义,但中国关于人的本性与人伦的理论比较丰富,所以很快就吸收了“人格”这个专有名词,用来指人的道德水准与道德理想境界。比如,近年有的学者列出14项人格特质:仁爱、气节、侠义、中庸、忠孝、理智、私德、功利、勤俭、进取、实用、嫉妒、屈从、欺瞒等。正因为中国一直是以人的道德水准与道德理想境界作为人之所以为人的规定,因此“人格”被赋予了中国人自己理解的含义,成了“人品”的替代词,即个人的道德品质。由此推导出,人格本位就成了道德本位。不可否认,道德教育特别是职业道德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十分重要的内容,但并不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全部内容。以此作为起点,似乎有以偏概全之嫌。
总之,人格本位高等职业教育概念比较含混,其内涵和外延边界模糊。人格本位到底能否涵盖人的全面发展,或者说能否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主流理念,从理论到实践都有待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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