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上述观点对于我们认识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但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还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尤其是对层次和类型问题的争议较大。概括起来大致有如下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范畴中处于较高层次的那一部分,并不属于高等教育,从而将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视为两个并列的、互不交叠的教育范畴。如郭思乐在《现代学术观念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一文中指出:“我们通常说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性的教育,而不是专业性的教育。”[14]因而,高等职业教育与以专业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不是一回事。
第二种观点认为,凡是处于培养高层次的职业技术人才(不管属于何种系列)的教育都属于高等职业教育,如把培养技术工人系列人才中的高级技工教育也看作高等职业教育,从而将“高等”和“高级”等同起来。如杨金土、孟广平、严雪怡等在《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几个重要问题的基本认识》一文中,所称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内涵是高等技术教育,它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拟定的教育分类原则中关于技术教育(technical education)的意义是一致的,既不同于培养工程师的专业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也不同于培养技术工人的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但是属于第三级教育(tertiary education),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其培养目标为高层次技术员类人才,包括高级技术员、技术师、技术工程师等[15]。
第三种观点认为,高等职业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是高等教育中具有较强职业性和应用性的一种特定的教育。《教育大辞典》中的有关条目解释:高等职业教育“属于第三级教育层次”,而第三级教育“一般认为与‘高等教育’同义”。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第3卷中的有关概念界定,“高等职业教育”属于第三级教育层次的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包括就业前的职业技术教育和从业后的有关继续教育……其主要培养目标为文科、理科、工科、农林、医药、政法、财经等7个科类的专业辅助人才,例如文科中的文秘、图书馆管理员(不含图书馆学专业人员);理科中的实验员;工科中的高级技术员、技师(工艺师);医药类中的医辅人员、护师;政法科类的法院辅助人员;财经科类中的高级会计员、统计员等[16]。又如张念宏主编的《中国教育百科全书》称高等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级实践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属高等教育范畴。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层次,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具有相应文化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中级技术工人,学制为2~3年;少数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5年。教育形式为学校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两种。教育机构主要有:各种职业技术专科学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有的学制为4年)、短期职业大学、职工大学、广播电视大学、普通高等院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等。此类教育着重于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以为国民经济部门输送高级应用型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为培养目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还要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能力的培养,为各级职业技术教育提供合格师资”[17]。
综上所述,所谓高等职业教育,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而又颇具中国特色的概念[18]。从国际上看,其他国家很少有人直接使用这一名词,即使有,也与我们所理解的内涵不尽一致。例如,俄罗斯将除基础教育以外的一切教育都归于“职业教育”的范畴,他们的“高等职业教育”就是泛指所有的高等教育,并非我们所指的与“普通高等教育”相对应的那部分高等教育。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以上论述多偏重于对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描述,并未以定义的方式确定高等职业教育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没有正面阐述高等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高等教育的本质差异和分工。这使得高等职业教育显得十分模糊:究竟是培养技术人才,还是技能型人才,还是高级实用技术人才,还是各科类专业辅助人才,不得而知。
那么,到底如何来理解高等职业教育这一概念呢?我们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随着社会经济及教育的发展以及内涵的不断丰富,高等职业教育(有学者称职业型高等教育)是与研究型高等教育(这里未指普通高等教育)并行的、以培养素质型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一种高等教育类型,是职业教育的高级层次和一种全新的教育形式。在学历教育上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在非学历教育上包括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培训和闲暇教育。如果按照这个定义划分,现行的研究型大学以外的本科院校、专科学校、成人高校、高职院校及实施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高级专门机构等均属于高等职业教育范畴。其主要特征应该是兼有高等性、职业性和教育性。
第一,高等性。高等性就是高等教育属性。所谓高等教育属性是指它是在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的基础上进行的高等教育,即国际教育标准概念的第三级教育[19]。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性,是相对于初等、中等职业教育而言的,是其培养目标的纵向定位,其内涵又有别于传统高等教育的高等性。纵观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国际公认的教育标准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先从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来看,华中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杨近、姚启和二位学者的《高等职业教育概念的界定》一文,在论及高等职业教育概念和高等教育类型时说:“结合我国目前高等教育的实践以及人们已有的对高等教育的认识,笔者建议对高等教育类型作如下的区分:普通高等教育——主要实施面向理论基础、研究准备和高深专业的课程计划,培养学术型、工程型人才为目标的高等教育;职业高等教育——主要实施实际的、技术的、职业的特殊专业课程计划,培养技术型人才的高等教育。由此而来,高等学校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指主要实施普通高等教育的机构,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职业高等学校——指主要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机构,包括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20]中国科学院院士贺贤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中大学定位不准的现象,直截了当地说:“我认为高等教育中的大学定位明确的实际上是两类,一类是研究型大学,另一类就是高等职业教育型院校。这样说,不是要贬低一些高校,而是有利于这些学校找准办学定位。目前,我国有近1 400所全日制高等学校,其中有600多所本科院校,有博士点的100多所,这100多所我认为有一半左右可以归为研究型大学,其余的500多所大学定位是不清楚的。有人认为大学进行的是通才教育,这在具体办学的操作上是容易模糊的,我不太同意……把高职的学制局限在3年也不合适,高职教育是专业(prefession)教育,不是就业前的培训班,限制发展本科高职教育是没有道理的。”[21]再从国际公认的教育标准来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6年制定、1997年3月推出的新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1997),对教育横向上(即类型)分类的主要标准就是教学计划;在高等教育阶段,即第五层次教育,按照不同的课程计划分为5A、5B两类:5A为“面向理论基础/研究准备/进入需要高精技术专业的课程”(theoretically based/research preparatory/giving access to professions with high skills requirements programes),5B为“实际的/技术的/职业的特殊专业课程”(pratical/technical/occupationally specific programmes)[22](如图2-1所示)。(www.xing528.com)
图2-1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示意图
(资料来源:郭扬:《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新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中的定位》,《职业技术教育》,1997年第8期,第63页。)
第二,职业性。职业性就是职业教育属性。所谓职业教育属性,通常是指它的培养目标以技术型和技艺型为主。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展需要各个层次的人才。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区别研究型高等教育的一个教育类型,从一开始就承担着为经济界输送以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为主的技术后备力量的任务。年轻人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获得将来从事生产第一线职业工作的基本能力,为他们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准备。所以,这是高等职业教育区别于研究型高等教育的功能特征[23]。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性既可以是学历教育,也可以是非学历教育,而且在终身教育体制下更多的是面向职业的高级培训。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吕鑫祥教授在界定高等职业教育内涵时对此有过详细的论述。他认为“高职是培养技术型人才的教育,它包括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两部分。……高职的非学历教育是一个形式多样、内容广泛、幅度较大的领域,其主要方面是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技术等级培训”[24]。由此可见,高职教育的职业性目标具有较宽泛的范围,其上限为技术型人才,下限为技能操作型人才,而主体则为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25]。根据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实用人才”的规定,2002年以来,高职教育的培养重心正在降低,教育部及高教司领导都提出了高职教育培养实用型人才[26]的命题。最近,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282个专业教改试点方案,绝大多数专业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但有六十多个专业的培养目标表述多样,诸如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技术型人才”“操作型人才”“实用型专门人才”等。这种现象说明,“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这一概念还不能涵盖高职教育所培养人才的全部,各个专业应根据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实际需要和专业特点来确定培养目标。
第三,教育性。教育性就是教育属性。所谓教育属性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施“全人教育”,让人成为一个“真正的人”[27]。高等职业教育要培养各方面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这是其教育性的体现。首先,职业技术教育不应仅仅由“需求”驱动,也应该由“发展需求”驱动,应该是人的整体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28]。高等职业教育不仅要教会受教育者基本的职业技能(learn to do学会做事),还要教会他如何发展他的职业技能(learn to learn学会学习);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有能力从事某种职业,还要使他有能力融于社会(learn to live together学会相处)。职业教育应使受教育者得以开发自己的潜能,以社会的一员的身份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成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learn to be学会做人)。其次,高等职业教育不等于专业技术教育。其所应当传授的知识不应只是专业技术既定的“技术工具”性知识内容,而是专业技术知识所衍生的社会与文化意涵。毕竟人是活在人群里,追求的是受历史与文化制约的人生意义。即使是医生、工程师与教授,也都不可能、也不愿避开存在的意义而甘心成为职业的奴隶。专业知识只是提供人存在价值的社会基础,并不等于存在价值本身。把高等职业教育简单地视为培养高级实用技术型人才的观念已经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了,21世纪需要的是更具人文素质和文化底蕴的技术人文主义者[29]。高等职业教育仅仅限于培养实用技术型人才,不符合教育的目的,因为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发展全人。这是社会发展的选择。21世纪的教育,所要吸收的最重要的信息就是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这是因为现代人拥有并为现代科学技术所加强的技术,是过去时代所难以比拟的。现代社会发展已经表明,如果人类的能力缺少自我精神制约,就会出现不择手段地去掠夺自然而创造财富,以致生态问题日益严重,反过来威胁自己的生存状况。因而,作为教育的一种类型的高等职业教育应把人放在中心位置。
以上我们对广义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特征进行了论述。本书所指高等职业教育,仅指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而言。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名词解释,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教育一般称职业教育,培养技术型人才的教育称为技术教育,综合称为技术与职业教育。我国现在通称为职业教育,但其内涵仍然包括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类教育。本书所谓高等职业教育应理解为高等技术与职业教育,其内涵基本与我们理解的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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