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建筑是为了满足人类社会活动的需要,利用物质技术条件,按照科学法则和审美要求,通过对空间的塑造、组织与完善所形成的物质环境。建筑泛指一切建筑物与构筑物。建筑物有较完整的围护结构,审美要求也较高,如住宅、学校、办公楼、影剧院等,人们习惯上将它们统称为房屋;构筑物围护结构不完整,审美要求也不高,如水塔、烟窗、蓄水池等。有的建筑虽然没有完整的围护结构,但审美要求很高,也可称为建筑物,如纪念碑。
2)民用建筑的分类
建筑物按照使用性质的不同,通常可分为生产性建筑和非生产性建筑(图2.1)。生产性建筑指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非生产性建筑即民用建筑。
图2.1 建筑的分类
民用建筑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①按使用功能分类,民用建筑可以分为住宅建筑(图2.2)和公共建筑(图2.3)。
a.住宅建筑:如住宅、公寓、宿舍等。
b.公共建筑:按照其功能特点,又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生活服务性建筑、文教建筑、托幼建筑、科研建筑、医疗建筑、商业建筑、行政办公建筑、交通建筑、电信建筑、观演建筑、体育建筑、展览建筑、旅馆建筑、园林建筑、纪念性建筑等。
图2.2 住宅建筑
图2.3 公共建筑
②按规模和数量分类,民用建筑可以分为大量性建筑和大型性建筑。
a.大量性建筑:量大面广,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校、商场等(图2.4)。
图2.4 大量性建筑
b.大型性建筑:规模宏大,但修建量小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场)、影剧院、航空港、火车站、展览馆等(图2.5)。
图2.5 大型性建筑(www.xing528.com)
③按层数分类,民用建筑可以分为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和超高层5类,见表2.1。
表2.1 民用建筑按层数分的分类
续表
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将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又分为一类和二类建筑,见表2.2。
表2.2 民用建筑的分类
续表
3)民用建筑的分级
(1)按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房屋耐久性的定义:房屋耐久性是指组成房屋建筑的各类构件、装修和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和规定条件下能保持其正常功能状态的性能。
按照我国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将建筑分为4类,具体见表2.3。
表2.3 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2)按耐火等级分级
耐火极限的定义:是指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发生穿透裂缝,或背火一面温度上升到220℃时止的这段时间为耐火极限,用小时(h)表示。
按照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可分为一、二、三、四级。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4的规定。
表2.4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单位: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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