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分析历史建筑物的受力特点,客观地评价历史建筑的结构体系,构造连接方法、工艺特点,设计、施工所依据的标准,建立符合实际受力状况的力学模型,对历史建筑计算模型和承载力验算结果的准确性有着重大影响。
计算模型要根据结构布置和节点构造等实际情况、相邻构件共同作用以及非结构构件的贡献等影响进行综合考虑,几何尺寸、荷载作用根据实测结果取值,钢筋(钢材)、混凝土、砂浆等强度应根据实测值确定,并考虑材料老化与损伤、截面削弱、地基变形、环境作用等不利影响。
历史建筑结构承载力的验算,一般按正常使用状态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
正常使用状态是指结构或构件在静力荷载作用下,未出现下列影响正常使用的状态:①影响外观的变形;②影响耐久性的局部损坏(包括裂缝);③其他特定的状态。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是指对应于荷载设计值时的结构、构件最大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包括:①整体结构或部分结构失去平衡;②构件或连接超过强度而破坏或产生过度变形;③结构变为机动体系;④结构构件丧失稳定;⑤地基失稳。
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结构安全性复核验算时,应严格判断软件的设定条件与建筑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对验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合理评价。
承载力验算的荷载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永久荷载:按现行荷载规范执行或按建筑用料实测值,荷载分项系数取1.1。(www.xing528.com)
(2)可变荷载:一级建筑修缮,应按现行荷载规范确定;二级建筑修缮,应按现行荷载规范基本组合的标准值确定,荷载分项系数取值不小于1.1;三级建筑修缮,当有可靠的控制措施时,按实际使用荷载确定,但不低于现行规范标准值的80%,荷载分项系数取值不小于1.0。
建筑结构的承载力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材料的强度值,应根据房屋质量检测认定的强度值采用,必要时应增加抽样检测校正。
(2)基础及上部结构承载力和抗震能力验算,应与建筑修缮安全等级对应,并符合下列规定:①涉及改变结构体系或增加荷载大于总荷载组合值5%的修缮工程,应按一级建筑修缮要求执行;②以恢复原有风貌为主的修缮,应满足二级修缮要求;③建筑修缮应采取有效构造措施,改善原有建筑的受力性能。
当建筑物结构刚度好,沉降变形稳定,地基与基础能有效共同工作时,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可比原设计值提高20%。
多层混凝土的柱、梁、板体系结构,当其柱间砖墙砌体强度大于MU2.5,厚度大于220 mm,砌筑质量好,砂浆强度大于M1.0时,可考虑墙体的抗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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