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共白云区委、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文件认真贯彻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镇集体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文件精神,开发区将此作为优惠政策依据,予以贯彻实施,这是白云经济开发区的第一个优惠政策。该优惠政策只针对乡镇企业,但开发区内除乡镇企业以外的企业却无法享受该优惠政策,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在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沿海发达城市的先进经验,制定下发《中共白云区委、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文件增加以地方财政返还为主的方式,平衡各类企业之间的政策优惠。为使区内国营企业所属的集体企业也能享受开发区的优惠政策,白云区人民政府在文件实施后一个月,又出台《关于区内国营企业所属集体企业纳入地方经济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
是年6月11日,区政府规定:凡自愿纳入地方经济计划管理的区内国营企业所办的集体企业,均与区属乡镇企业同等对待,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是年12月5日,区政府出台6条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驻区国有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兴办附属企业,发展地方经济。该项政策出台后,贵州铝厂、贵阳车辆厂、贵阳耐火材料厂在保证主业生产的同时,将多余的厂房腾出,由开发区帮助其招商引资,有联营联办的,有出租厂房的,有独资自办的。特别是贵阳车辆厂,在短短几年间,就引资办起十余家合资企业,被贵州省顾问委员会主任何仁仲称为“都拉现象”。贵州铝厂、贵阳耐火材料厂也纷纷把他们办的“二国营”企业转到开发区,享受开发区的优惠政策。此举,既盘活国有资产,又解决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增加地方税收,维护社会稳定。是年7月,国务院决定对外开放重庆等5个长江沿岸城市,哈尔滨等4个边境、沿海地区省会城市,太原等11个内陆地区省会城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政策,贵阳市属于11个内陆地区省会城市之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重庆等市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快贵阳市对外开放步伐,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赋予贵阳市相当于省级有关部门的管理权限,这些权限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利用外资审批、外经外贸管理、物价管理、金融管理、土地管理、城市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外汇管理、外事管理、旅游业管理、开发区及海关等15个方面。是年12月10日,白云区出台《关于执行区发〔1991〕13号、区发〔1992〕12号文件有关优惠政策的实施暂行办法》,对农转非、耕地占用税、配套费收取、土地使用等8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1993年5月29日,白云区人民政府制发《关于加强白云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的意见》,就地类认定及补偿标准、土地出让、地价、被征地农户安置、征地拆迁费用、土地管理等问题作出规定。白云区人民政府委托白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开发区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同时,设立白云区土地管理局白云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所,在白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开发区土地管理的职责。7月,白云区批转区拆迁安置办《白云经济开发区被征用土地农户安置暂行办法》。对因经济开发区建设征用土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使他们既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又能为社会作出贡献的精神,本着分级负责、多渠道、多形式,国家集体扶持与自谋出路、开拓就业的原则,采取有组织有领导的方法,进行妥善安置。还制定白云经济开发区户籍管理办法。对台、港、海岸同胞、华侨、外籍华人投资者,国内投资者,引进资金人员,兼并白云区企业,调入乡镇企业工作中级职称人员,获专利并将其引入人员,捐赠款举办教育卫生、公共设施等公益事业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农转非优惠,作了具体规定。对非农业户口迁移,暂住人口管理也制定了具体办法。
1994年5月,白云区印发《鼓励来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参与开发建设的优惠办法》,鼓励国有(军工)、集体、三资、私营企业和个人前来投资。在土地出让、规费收取、税收返还、资金扶持等11个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是年,白云区批转《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鼓励个体、私营经济放心、放手、放胆地发展。
1995年,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的通知》,正式明确白云经济开发区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并直接赋予开发区一些权限。据此,白云经济开发区进一步调整政策,并修订《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投资指南》。是年5月24日,白云区出台《引资奖励实施办法》,对引资中介人进行表彰奖励。是年6月,白云区制定《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的意见》。11月,出台《区政府关于对企业及其经营者奖励的暂行办法》,对经营管理好、创造良好效益的企业和经营者个人实行奖励。(www.xing528.com)
1996年6月《贵州省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管理试行办法》出台。是年10月12日,白云区印发《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优惠办法》,从建设用地、返还税款、资金扶持、引资奖励、减收费用、法制环境、福利待遇、安置人员、产业导向、服务措施等多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1997年12月,贵州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扩大开放工作会议,会后下发《贵州省进一步放宽政策,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规定》,贵阳市于1998年2月召开全市扩大开放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贵阳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新目标;实现六个新的突破,营造对外开放的六大环境。同年6月,白云区召开全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印发《中共白云区委、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白云经济开发区政策、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文件要求结合创卫、城市建设、亮丽工程等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出台《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一站式”服务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一站式”服务的相关规定。是年,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宽白云经济开发区政策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对投资者在土地供给、税收、资金扶持等12个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2000年10月,贵阳市委、市政府召开开发区工作会议,通过《中共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决定》,白云区遂即出台《中共白云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工作的意见》。是年12月,新修订“一站式”限时办结。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区建设、环保、财政、国土、工商、质监、纪检、监察等部门派员常驻开发区管委员办公室,全程为投资者办理各种手续和提供咨询服务,区计经、城管、技术监督、供电、国税、地税、银行、公安、消防、供水、卫生、文化、农林水利、人事劳动、交通等派驻部门也指定专人参加办公。
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2013年3月,白云区成立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职责,确保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申报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快推进白云区经济社会转型、提升,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是年11月25日,白云区修订《中共白云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白党发〔2009〕31号),出台《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白府发〔2013〕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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