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其在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作用不言而喻。为了保证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建筑业投资规模仍将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此外,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外国建筑企业涌入国内,中国的建筑企业也不断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同时,机遇与挑战并存,在参与国际化竞争过程中,不难发现国内企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类似企业间的差距,管理水平相比落后甚远。其中,合同管理水平的差距尤其突出,合同意识、管理水平、合同体系完善程度、制度建设及人才培训与储备等方面均有很多不足。建设工程合同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业主(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安装、施工等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委托至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为上述行为支付对价,属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担此项任务的只能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个人不得承揽)。常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有EPC(设计—采购—施工)、DB(Design and Build设计+施工)等。
(二)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用于明确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活动双方主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依据,也是双方根据合同履行义务、主张权利的根本,它指导并约束着合同双方的行为。
(三)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建设工程一般投资较大,涉及众多材料和设备,这些材料、设备供应的正常与否直接关系工程的正常实施与进展,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就是为满足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而进行的关于材料、设备所有权转移的合同,合同内容主要涉及标的物交付(时间、地点)、价款支付、风险分担、质量保证以及保修、违约责任和索赔等。
(四)咨询、服务合同(www.xing528.com)
建设工程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专业技术领域,为保证工程完工质量以及解决合同主体双方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往往会聘请第三方来为合同一方或双方提供技术支持(如造价咨询、幕墙咨询、招标代理等),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就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书面协议。
(五)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是进行工程施工的前提与基础,由于作为施工合同承包人与发包人通常均不具备相应的勘察与设计资质,所以需要引入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第三方为工程进行相应的勘察、设计,从而为工程的建设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与施工依据。根据《合同法》规定,勘察合同、设计合同与施工合同三者并列,统称为建设工程合同。
(六)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简称为监理合同,是指国家规定的必须实施监理的项目,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为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属于委托合同。合同标的物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自身经验、知识、技能,以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对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其他合同
除上述合同类型外,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往往还会涉及其他一些类型的合同,如工程保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合同以及融资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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