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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果及建议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但是,高考法治建设滞后于高考改革,“高考法”缺位是当前高考改革面临的现实。进一步规范注册入学改革,有针对性选择部分高职院校实行注册入学,并加强对学校注册入学实施过程的监督。一方面,通过考试结果分析,遴选并评估学生学习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考试结果分析,评估考试合理性与科学性,以达致调整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的目的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果及建议

效率导向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需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国家为主体的教育实现社会流动功能向院校为主体的教育实现个人发展功能转变;二是考试制度公共政策的公共性的价值理性向考试制度的科学遴选的工具理性转变。这两个转变的目的都是指向回归考试的评价遴选功能。由以“公平”取向的国家服务向“效率”取向的院校服务转变,这也是考试招生制度功能重塑的过程。当前,我国高职院校通过分类招生考试,通过优质与差异化并存的教育机会供给,以实现供给方主导的高职教育改革基本目标。这就要求建立起协调考试的“评价”功能与“公平”责任的实践机制。中国特色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选择性)向选择性与非选择性并存平稳过渡。

第一,加快高考立法,落实地方统筹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权责利。分类考试的成功不在于考试的次数,也不取决于考试的形式与时间,关键在于观念的转变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但是,高考法治建设滞后于高考改革,“高考法”缺位是当前高考改革面临的现实。因此,加快制度建设步伐,推进高考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在高考法治建设中,推动分类考试条目中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单列,凸显考试招生的专门性、专业性与针对性。这也有助于进一步理顺分类考试招生与分类管理的同步推进。考试制度应从两个角度来看,作为国家角色的“公平”维护,作为学校角色的“选才”职能。因此,法制建设当前应在公平底线基础上向“科学选才”倾斜,明确权责分配,如国家负责“公平维护”,省级政府负责统筹改革,举办方参与改革,高职院校贯彻落实省级政府责任,关注科学“选才”,提供生源需求信息。

第二,在分类考试改革思路下,根据生源特点,完善多元招生录取形式。分类考试招生提出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基本方向,考试招生录取机制与考试组织管理依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建立多元录取机制,改革“救济”性质的注册入学制度,探索生源分类基础上的注册入学改革。如美国二年制社区学院和初级学院采用开放性入学方式,少数市立大学和州立学院也采取这种模式。只要学生具有高中毕业资格即可以进入该类学院学习。许多低收入群体和少数族裔学生(亚裔除外)往往选择二年制学院作为过渡。[2]除此之外,澳大利亚TAFE及早期的德国高等专科学校也实行注册入学制度。近年来,江苏省(68所高职院校参与)、山东省、辽宁省等省份已经推行的注册入学改革,但这种开放入学实质上是“补录”,而非立足于高职院校发展诉求的改革。进一步规范注册入学改革,有针对性选择部分高职院校实行注册入学,并加强对学校注册入学实施过程的监督。改革高职院校加分政策,重点向有“技能证书”或者其他技能水平证明的生源倾斜。

第三,完善行业企业参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的机制。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基本理念,应体现在完整的高等职业教育过程之中。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依然是政府、院校为主导,行业企业参与亟须改善。首先,制定并完善行业企业参与考试招生制度规范。从已有的制度安排来看,行业企业参与考试招生明显存在制度缺位现象。虽然部分考试招生实践中明确了行业企业参与的必要性,但制度缺位造成参与无序,参与程度与效果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应将行业企业参与考试招生的具体形式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参与的常态化。相关制度安排应明确行业企业在考试招生中的身份,明确其作为关键参与主体的政策定位;其次,行业企业参与考试招生管理的主要内容应根据不同的考试招生形式来确定。如现代学徒制招生中,行业企业必须参与生源对象确定、考试(考核)内容的设计与评价及录取工作。其他考试招生模式中,行业企业应重点参与考试内容设计(如职业适应能力测试的内容与考核应主要由行业企业人员主导完成),使得考试招生的内容与形式实现与行业企业需求的对接,并推动行业企业参与的考试招生过程机制建设;最后,建立第三方监督与评价机构。分类考试背景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需要进一步参照高职教育的“职业性”,同时,并以“专业性”“专门化”的考试招生组织管理,提升其在多元主体中的公信力。建立第三方机构,以第三方参与的形式解决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需求之间的冲突,针对高职院校考生的组织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并提出专业性指导与服务。(www.xing528.com)

第四,通过招生宣传,加深公众及潜在生源对高职院校的认识。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招生宣传主要有两类:一是学校基本情况及招生信息宣传,二是基于“关系网络”的生源游说。这两种招生宣传形式对于高职院校扩大生源规模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当前的招生宣传的主导者是高职院校,如何借助政府平台及其他社会组织平台,扩大招生宣传,提高宣传质量与效率,从而提升高职院校的认同度,则是当前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宣传的阶段性主题。如借助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教育成果展示会、国际职业教育合作交流等平台,设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及典型学校平台,举办职业教育博览会等等。另外,也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宣传形式。新的宣传形式有利于扩大信息传播范围,提高宣传效率。总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宣传需要坚守其真实性的底线,抓住当前高职院校招生宣传的核心命题——科学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发挥专业人员的高职院校信息优势,保障考试招生宣传信息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五,加强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理论研究,实现理论指导实践。考试招生的理论研究已经受到广大理论研究者的关注,部分学校也开始设立基于院校发展诉求的考试研究机构。但是,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首先要确立高职院校考试改革理论研究的基本概念框架,重点对考试招生的形式、内容及录取方式进行理论研究与比较研究。其次基于理论研究建构生源数据信息。探索建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数据库,全过程跟踪不同类型生源发展,及时总结并跟踪不同招生类型生源发展情况,并按照调查结果调整招考内容与招考方式。最后是充分挖掘考试招生结果中隐藏的反馈信息。走向效率的公平不仅是对招生考试形式与内容的设计,更为重要的是对考试功能认识的转变,及考试结果所蕴含的信息的利用。一方面,通过考试结果分析,遴选并评估学生学习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考试结果分析,评估考试合理性与科学性,以达致调整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的目的。不能让考试数据仅仅作为生源遴选的标尺,或者作为公平遴选的工具。在此目标约束之下,教育主管部门应逐步开放考试结果数据,既是对高考开放性、透明度的提升,也是提升高考的科学性与可利用性的一条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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