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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可靠性与安全性:基本概念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系统安全性涉及的概念较多,主要有安全、危险、风险、事故、事故隐患、危险源等。安全就是被判断为不超过允许极限的危险性,也就是没有受到损害的危险或损害概率低的通用术语。根据事故发生后造成后果的情况,在事故预防工作中把事故划分为3类,如表6.1所示。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隐患一旦被识别,就要予以消除。

系统可靠性与安全性:基本概念

系统安全性涉及的概念较多,主要有安全、危险、风险、事故、事故隐患危险源等。

1.安全(Safety)

安全与否是一种认识,因人而异。目前存在两种安全观:绝对安全观和相对安全观。

(1)绝对安全观(Absolute Safety View):安全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即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安全特指:不存在危险和风险;免于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条件;安全意味着系统不会引起事故的能力;安全即无事故,没有遭受或引起创伤、损失或损伤。

(2)相对安全观(Relative Safety View):安全是相对的,绝对安全是不存在的。安全就是被判断为不超过允许极限的危险性,也就是没有受到损害的危险或损害概率低的通用术语。

安全的内涵如下:首先,安全是相对的,绝对安全是不存在的;其次,安全不是瞬间的结果,而是对某种过程状态的描述;再次,衡量一个系统是否安全,不应仅仅依靠事故指标;最后,在不同的时代及生产领域,可接受的损失水平是不同的,因而衡量系统是否安全的标准也是不同的。

2.危险(Danger)

危险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人或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超出了可接受范围的一种状态。危险与安全一样,是与生产过程共存的过程,是一种连续型的过程状态。危险包含了尚未为人所认识的(航空),以及虽为人们所认识但尚未为人所控制的各种隐患、自然灾害等,如地震

3.风险(Risk)

风险是描述系统危险程度的客观量:一是把风险看成是一个系统内有害事件或非正常事件出现可能性的量度;二是把风险定义为发生一次事故的后果大小与该事故出现概率的乘积。

一般意义上的风险具有概率和后果的二重性:

R=f(P,C)

式中 R——风险(Risk);

P——概率(Probability);

C——后果(consequence)。

为简单起见,风险表达为概率与后果的乘积:

R=P×C

从整个系统的角度出发,风险是系统危险影响因素的函数,即风险可表达为

R=f(R1,R2,R3,R4,R5)

式中 R1——人的因素;

RR2——设备因素;

R3——环境因素;

R4——管理因素;

R5——其他因素。(www.xing528.com)

4.安全性(Security)

安全性为衡量系统安全程度的客观量。与安全性对立的概念是描述系统危险程度的指标——风险(危险性)。

假定系统的安全性为S,危险性为R,则

S=1-R

可靠性是系统或元件在规定条件下、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而安全性是系统的安全程度。可靠性越高的系统,其安全性也通常较高,但“可靠性≠安全性”。

5.事故(Accident)

事故一般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事故包含如下含义:

(1)事故是违背人们意愿的一种现象。

(2)事故的随机性。从表象上看,事故的发生是不确定事件,但其发生形式受必然性的支配,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偶然性的影响。

(3)事故的因果性。目前尚未认识到的原因(航空);已经认识,但目前尚不可控制的原因(地震);已经认识,目前可以控制而未能有效控制的原因(雾霾)。

(4)事故的潜伏性。事故一旦发生,可以造成以下后果:人受到伤害,物受到损失;人受到伤害,物未受损失;人未受伤害,物受到损失;人、物均未受到伤害或损失。

事故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由于人们受到科学知识和技术力量的限制,或者认识上的局限,当前还不能防止,或能防止而未有效控制所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事件序列。它的发生,可能迫使系统暂时或较长期地中断运行,也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或者其中二者或三者同时出现。事故的主要特点有事故的因果性,事故的偶然性、必然性和规律性,事故的潜在性、再现性和预测性。

事故后果的分类:事故≠事故后果。根据事故发生后造成后果的情况,在事故预防工作中把事故划分为3类,如表6.1所示。

表6.1 事故分类

6.事故隐患(Accident Potential)

隐患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由于人们受到科学知识和技术力量的限制,或者认识上的局限,而未能有效控制的有可能引起事故的一种行为(一些行为)或一种状态(一些状态),或二者的结合。

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隐患一旦被识别,就要予以消除。对于受客观条件所限,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要采取措施降低其危险性或延缓危险性增长的速度,减少其被触发的“几率”。

7.危险源(Dangerous Source)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拥有能量的能量载体作为第一类危险源来处理。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环境三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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