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数据是一个GIS应用系统的最基础的组成部分。空间数据是GIS的操作对象,因此设计和使用GIS的第一步工作就是根据系统的功能,获取所需要的空间数据,并创建空间数据库。
(一)空间数据的来源
建立GIS的空间数据库所需的各种数据的来源,主要包括地图、遥感图像、文本资料、统计资料、实测数据、多媒体数据、已有系统的数据等,可归纳为原始采集数据、再生数据和交换数据三种来源。
1.地图数据
地图是GIS的主要数据源,因为地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不仅含有实体的类别和属性,而且含有实体间的空间关系。地图数据主要通过对地图的跟踪数字化和扫描数字化获取。地图数据不仅可以做宏观的分析(用小比例尺地图数据),而且可以做微观的分析(用大比例尺地图数据)。在使用地图数据时,应考虑到地图投影所引起的变形,在需要时进行投影变换,或转换成地理坐标。
地图数据通常用点、线、面及注记来表示地理实体及实体间的关系,如:
点——居民点、采样点、高程点、控制点等;
线——河流、道路、构造线等;
注记——地名注记、高程注记等。
2.遥感图像数据(影像数据)
遥感图像数据是GIS的重要数据源。遥感图像数据含有丰富的资源与环境信息,在GIS支持下,可以与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球生物、军事应用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信息复合和综合分析。遥感图像数据是一种大面积的、动态的、近实时的数据源,遥感技术是GIS数据更新的重要手段。
3.文本资料
文本资料是指各行业、各部门的有关法律文档、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条文条例等,如边界条约等,这些也属于GIS的数据。
4.统计资料
国家和军队的许多部门和机构都拥有不同领域(如人口、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指标等)的大量统计资料,这些都是GIS的数据源,尤其是GIS属性数据的重要来源。(www.xing528.com)
5.实测数据
野外试验、实地测量等获取的数据可以通过转换直接进入GIS的地理数据库,以便于进行实时的分析和进一步的应用。例如,全站仪观测的数据、GPS(全球定位系统)所获取的数据等都是GIS的重要数据源。
6.多媒体数据
多媒体数据(包括声音、录像等)通常可通过通信口传入GIS的地理数据库中,目前其主要功能是辅助GIS的分析和查询。
7.已有系统的数据
GIS还可以从其他已建成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中获取相应的数据。由于规范化、标准化的推广,不同系统间的数据共享和可交换性越来越强。这样就拓展了数据的可用性,增加了数据的潜在价值。
(二)空间数据的类型
空间数据根据表示对象的不同,又具体分为七种类型,它们各表示的具体内容如下:
(2)面域数据。例如随机多边形的中心点,行政区域界线、行政单元等。
(3)网络数据。例如道路交点、街道、街区等。
(4)样本数据。例如气象站、航线、野外样方分布区等。
(5)曲面数据。例如高程点、等高线、等值区域等。
(6)文本数据。例如地名、河流名称、区域名称等。
(7)符号数据。例如点状符号、线状符号、面状符号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