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二年郭行余撰《汤贲夫人侯莫陈约墓志》,侯莫陈超、侯莫陈遥为父子关系,而侯莫陈遥同行兄弟有昙、晕、昌。库本《姓纂》亦作侯莫陈超生“遥、昙、升、晏”。“晕”“晏”形近,疑为同人,二字皆有表示天气的意思,同昙、升命名规则相同,似以石刻作“晕”为准;而“遥”字从命名规则上看,则与其同行人物大相径庭。墓志还记载侯莫陈遥同行兄弟有“通”“懔”二人,疑即《姓纂》之“逌”“懍”(“懍”为“懔”之异体字)。但《姓纂》将二人列为侯莫陈涣子,与侯莫陈超同行,为侯莫陈遥父辈。在这一点上墓志与《姓纂》矛盾,二者必有一误,或者俱误。
从排行看,侯莫陈氏族人澄、涣、涉为一行;其后起、超、越、逌、进等为一行;其后昙、升、晏、昌等为一行;其后怤、恕、协、应、懔等为一行。排行十分有规律,异例只有厦。而侯莫陈超生子遥,与侯莫陈昙等同行,这就与前、后都出现紊乱,疑点最大。如果是《姓纂》有误,“涣,都官郎中,生逌、懔”中间就有阙文,“逌、懔”实际上与侯莫陈遥为同行,或者“生逌、懔”等为错简,本不应接在侯莫陈涣之后。这样虽然可以牵强墓志,但是也打破了侯莫陈氏同行的排行体系,而且这种情况也无法证明。那郭行余所撰墓志是否有问题呢?
侯莫陈超官,《姓纂》作“都官郎中”;徐申、于佶撰志皆作“正议大夫、颍王府咨议,赠荥阳(郡)太守”;郭行余撰志作“朝议大夫、恒王府咨议,赠荥阳太守”。而侯莫陈遥官为“恒王府司马、陇州别驾”。据两《唐书》和《唐会要》:开元十三年三月甲午玄宗第十三男沄封为颍王,开元二十三年改名璬,建中四年卒;开元二十一年九月壬午,封第二十七子潓为恒王,开元二十四年改名瑱,代宗时卒。从官阶来看:侯莫陈超在第五女开元二十六年册为永王妃时称“右羽林军长”,诸卫羽林长上为从第九品下阶;都官郎中,从五品上;亲王府咨议参军,正第五品上;亲王府司马,第四品下;陇州为上州,别驾为从第四品下。侯莫陈超从羽林军长上到恒王府咨议参军,存在显著的阶差,即便可以因为女儿永王妃的身份加官晋爵,也要相当的时日。汤贲妻大和二年卒,年七十二,生于至德二载。汤贲夫人“始十岁,父卒”,据此侯莫陈遥卒于大历二年。若侯莫陈超、侯莫陈遥为父子,考虑年龄差距、官历迁转速率及二人活动时间,其父子几乎同时为官恒王府,或者侯莫陈超在恒王府成立之前为恒王府官,这于情于理皆不合。
又考虑到侯莫陈遥卒时可能较年轻,我们再以其兄弟作为参照推测其生平。据(3)(4)墓志:徐浩夫人侯莫陈氏贞元七年卒,年四十九,生于天宝二年;侯莫陈恕元和元年卒,年六十一,生于至德元年,二人皆侯莫陈昙子女,且排行靠后,则侯莫陈昙的生年应该在开元前期。《姓纂》列侯莫陈遥为侯莫陈昙兄,可见侯莫陈遥生年更在侯莫陈昙之前,而他们的父亲侯莫陈超的为官时间大致在这个时候开始甚至更前,但也不至于20余年间方官至从九品下阶的羽林军长。
总之,侯莫陈超与侯莫陈遥父子关系在活动时间和官历上存在重重疑点,因此我们猜测:侯莫陈遥与侯莫陈超可能并非父子,而为兄弟。如此一来,上面的一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汤贲夫人侯莫陈氏为郭行余岳母,郭行余为之撰墓志,把岳母的家系记错,是可以理解的。况且《姓纂》也有如此记载,更证明这种错误不是偶然。事实上,唐人墓志误记、漏记祖父以上名讳、官爵的例子并不鲜见;而前面也指出《姓纂》本身脱夺、讹误甚多,因此郭行余和《姓纂》都有可能出错。
据汤贲夫人侯莫陈氏墓志的记载,贞元七年汤贲卒后,夫人徙家洛阳,贞元十四年以长女嫁郭行余。及郭行余为京兆少尹,夫人抱病入京依附,大和二年四月廿三日终于长安县善和里福寿之佛寺。此时汤贲家正处于家道中落的时候,志文云:“汤氏之男子子始有七人,女子子四人,未及中年,零落过半,今所存者四矣。”汤贲子嗣凋零,年龄尚小,对于母亲家族的世系可能并不清楚,郭行余据其家人传闻以入志自然会出现错误。可资对比的是,徐申、于佶作为“中外”之亲对于侯莫陈氏家族谱系的记载就要比郭行余准确得多。(www.xing528.com)
另外,大和二年郭行余撰《汤贲君夫人侯莫陈约墓志》时,《姓纂》已经编成流行于世,汤贲子孙在无法提供母系家族准确信息的情况下,可能会引用《姓纂》的内容为家状呈给郭行余。或者说此事本来就全权委托于郭行余,他在没有第一手资料的情况下,直接参考《姓纂》为汤贲夫人侯莫陈氏编织家系。墓志和《姓纂》在侯莫陈超与侯莫陈遥关系上独特的“契合”,说明当时《姓纂》的文本已经是这样了。一种可能是林宝元和年间编成的《姓纂》至大和年间已经有散佚、脱误,郭行余所见之本就是这样;另一种可能是《姓纂》和郭行余所撰墓志共同渊源于某一“错误”的家状。我们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前面提到徐浩夫人侯莫陈氏、侯莫陈恕姊弟的墓志,都阙侯莫陈冽(澄)一代,可见当时侯莫陈氏家族的谱牒已经多有问题。这两方墓志都在《姓纂》编成之前,《姓纂》参考这些家状谱,其后果可以想见。郭行余所撰墓志与《姓纂》的契合之处,还表现在对侯莫陈氏族源的记载上:
其先为刘氏,实汉姓楚元王交之裔也。晋末有刘琨越石陷于并州,琨族人洪收其余种入匈奴中,始以烬枿,终又炽茂,比拓跋宇文之代。洪子白,白子延,延子提,提子允,立功疏爵,自北而南。故夫人之家,克复其始,即前史所载,姓侯莫陈氏,清河公、彭城公、庄闵梁公、修武恭公、三巴文公,曰兴、曰顺、曰崇、曰琼、曰凯是也。[50]
郭行余所撰墓志对侯莫陈氏家族族源的叙述,攀附汉楚元王交、刘洪之后,并非其独创,在此前的侯莫陈氏族人墓志中已经有类似文本[51]。但不同的是,郭行余这一文本将刘洪与《姓纂》侯莫陈崇家族之祖先侯莫陈白连到一起,形成连续的世系。侯莫陈崇本传只是说:“五世祖曰太骨都侯。其后,世为渠帅。祖允,以良家子镇武川,因家焉。”[52]而依《姓纂》谱系计算,侯莫陈白正好为侯莫陈崇五世祖,对应“太骨都侯”其人,只是已经将胡名变为汉名。郭志、《姓纂》所载谱系,当是侯莫陈氏家谱层累的结果,二者的契合,进一步证明它们可能源于同一家状或类似文本。
但《姓纂》侯莫陈超官“都官郎中”以及“逌、懔”作侯莫陈超同行,又不同于郭行余撰墓志,这可能是因为《姓纂》参考的家状来源不一。总之,郭行余所撰墓志与《姓纂》之间,存在明显的同源关系,其涉及的家状版本具体情况如何,还有待新出史料的进一步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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