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计量农家的必要支出之前,有必要先明确普通小农家庭的规模与结构。关于唐代家庭的规模,学界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唐代以规模较大的同居共财的家庭为主[4];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唐代仍以五口左右的结构简单的小家庭为主,多世同居的复合家庭仅存在于少数大官僚地主家庭中[5]。具体到唐前期华北地区,根据两《唐书·地理志》的户口数据统计,贞观中河南道户均口数为4.24,河北道为4.3,天宝十一载(752)河南道户均口数为5.83,河北道为6.88[6],整体来看,唐前期华北地区小农家庭户均5口,大体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家庭结构,学者们结合唐代户籍实例指出普通农民家庭以夫妻加子女两代组成的核心家庭为主,在具体量化考察时将其结构设定为丁口二人(夫妇)、中口一人、小口二人[7],具体的家庭结构可能比这复杂得多,不过上述模型当具有较普遍的代表意义,也便于计量,兹从其说。
在明确农民家庭的规模与结构之后,我们开始考察农家生计的必要支出,包括三部分:一是赋税支出;二是基本生活资料支出;三是基本生产资料支出。
再看基本生活资料支出。这部分主要包括口粮、食盐、衣物、住房等必要开支。对唐代农民口粮消费数量的估算,多根据《唐六典》卷六《刑部都官郎中员外郎》所载对官户、官奴婢的给粮标准“丁口日给二升,中口一升五合,小口六合”[14],结合上述家庭规模可以得出五口之家的农民全年需要口粮折合粟40石左右[15]。如果结合敦煌文书中的给粮标准和家庭人口数字计算,也可以得出五口之家的年口粮消费相当于粟40石[16]。至于食盐量,徐畅结合复原的《仓库令》所载唐人给盐标准计算出五口之家全年用盐29.2升[17]。按唐前期盐价每斗10文左右[18],则每年食盐消费约为30文。衣物消费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很难说清农民一套衣服的使用期限。这里暂从韩国磐的估算,假定单衣每人年需一套,每套需布一丈,冬衣三年一套,每套需布一丈八尺,并需丝绵一屯,总计一家五口每年需布一端(五丈)三丈,绵一屯(六两)[19]。除此还需要头巾、鞋袜等,且以每年消费二丈计[20]。总计,五口之家全年衣物支出约为布2端、绵1屯。为便于计算,这里根据比价折算成绢,布与绢的比价,据胡如雷研究为四丈绢的价值与五丈布的价值相等[21],而绵与绢的比价,自北朝一直到天宝时代,绵一两之价相当于绢4尺[22]。由此得出五口小农家庭每年衣物支出约为绢2.6匹。住房支出方面,限于史料,暂按敦煌文书P.3331《丙辰岁宋欺忠卖宅舍契》中的房屋价格“计斛斗六十八硕四斗,内粟麦各半”[23],即房屋价格大约相当于粮食70石,若按20年的使用年限计,平均每年支出粮食3.5石[24]。
最后看基本生产资料支出。这部分包括耕牛、农具、种子等开支。唐代耕牛的价格,《唐律疏议》卷一五《厩库》载:“假有一牛,直上绢五匹。”[25]《册府元龟》卷五〇三《邦计部·屯田》也记载:文宗太和中,殷俏为沧、齐、德等州观察使,为管内河北两州百姓“每户请牛一具,支绢绫五匹”[26]。这应该是包括华北在内的内地耕牛的价格,耕牛与绢之间的比价较为固定,如果是普通绢,一头牛应该值五匹以上。再据大谷文书3786号记载开元时期西州用练买牛:8岁的黑色犍牛用9匹练;6岁的灰犍用7匹练[27]。二者结合来看,一头牛大约相当于绢5—9匹,取其中数大约为7匹。耕牛的服役期大约为12年[28],则相当于每年支出绢约23尺(约0.6匹)。另外,耕牛不仅食用草、作物秸秆等“粗饲料”,在工作期间还要辅以“精饲料”[29]。据《唐六典》卷一七《太仆寺·典厩署》载:“驼及牛之乳者、运者各以斗菽,田牛半之。”[30]即耕田之牛每日需菽5升。华北旱作农业区耕牛使用集中期在春耕和秋耕时节,假设每年春、秋各有一个月需要饲喂“精饲料”,其余时间饲喂“粗饲料”,则共需粮食3石。生产工具开支方面,张国刚根据《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之一七《营田》所载政府安置“归正人”提供农具的标准[31],以及大谷文书所载农具价格,推算出农家每年的农具支出大约相当于粮食3石3斗到4石7斗之间[32]。为便于计算,这里且取4石。至于种子支出,据《齐民要术》载,种粟“良地一亩,用子五升,薄地三升”[33]。取其中数,一亩需要种子4升[34]。种小麦“八月上戊社前为上时,掷者,用子一升半也。中戊前为中时,用子二升。下戊前为下时,用子二升半”[35]。也取其中数,一亩需要种子2升。按当时二年三作或一年一作考虑[36],二者平均起来相当于每亩用种子3升,即0.03石。
综上,我们把唐前期华北农民家庭维持生计的必要支出统计如下:(www.xing528.com)
表1 唐前期华北地区农家维持生计所需必要支出统计
注:1.T-10为纯种粮地亩数加间作桑田栽桑外剩余可种粮地亩数之和,即实际种粮亩数(详后文)。
根据胡如雷研究,唐代一般情况下粟价为米价的60%左右,而匹绢值米总是在十五斗上下摆动[37],即1匹绢大约相当于1.5石米(粟2.5石)。唐前期的粮价基本稳定在每石米50—200文之间[38],取其中数约为粟每石75文。由此计算出唐前期华北农民家庭维持生计的必要支出总计约为粟70.4+0.05T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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