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采用桩基的主楼及裙楼下地下室底板应采用梁板式加桩基承台或平板式桩筏基础的形式。倒无梁楼盖结构仅用于主楼、裙房外纯地下室区域的底板。
6.4.2 采用梁板式加桩基承台的地下室底板厚度:单层地下室不应小于400mm,二层地下室不应小于600mm,三层地下室不应小于800mm。此时所有桩基受力均由承台承担,所有承台均有基础梁拉结,基础梁高度不应小于柱距的1/8。
6.4.3 主楼部分采用平板式桩筏基础的筏板厚度:八层及以下不应小于600mm,且不小于梁板式基础底板厚度,十八层不应小于1300mm,二十六层不应小于1800mm,100m高住宅不应小于2200mm,其余层数可以采用内插方式确定。另外当底板内部柱网区域为矩形双向板时,其底板厚度与最大双向板格的短边净跨之比不应小于1/14。
6.4.4 倒无梁楼盖结构底板的厚度:一层地下室不小于500mm,二层地下室不小于700mm,三层地下室不小于900mm。
6.4.5 筏板基础、地下室底板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以及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要求。
6.4.6 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筏板基础,除了按倒楼盖法考虑局部弯曲作用外,其内力配筋还应考虑基础变形的影响,采用弹性地基梁方法进行分析计算。主楼下平板式筏基的整体挠度值不宜大于0.05%。
6.4.7 纯地库底板采用倒无梁楼盖结构时,需进行复杂楼板有限元计算;计算时应注意有限元的合理划分,判断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1 倒柱帽配筋可采用柱边弯矩控制,倒柱帽内均匀布筋。
2 底板配筋可采用无梁楼盖柱上板带柱帽边弯矩控制,底板内均匀布筋。
6.4.8 无人防荷载组合时,应验算地下室底板的裂缝宽度,控制底板裂缝宽度不大于0.2mm。平板式筏基可不验算其裂缝宽度。
6.4.9 筏板基础、地下室底板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不宜高于C40。(www.xing528.com)
2 筏板基础、梁板式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5%;人防地下室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5%;倒无梁楼盖结构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35时,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0%。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
3 当筏板厚度大于2000mm时,应在板厚中间设置直径不小于12mm、间距不大于300mm的双向钢筋网。
6.4.10 倒柱帽平板式筏形基础(无梁底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倒柱帽平面尺寸A:A≥0.35L(L为跨度)和A≥bc+4h(bc为柱宽度,h为筏板厚度)中取大值;倒柱帽的高度必须满足抗冲切、抗剪要求,一层地下室不小于1000mm,二层地下室不小于1500mm,三层地下室不小于2000mm。
2 下柱墩构造可参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形基础、桩基础)》16G101-3第109页。两桩和三桩的下柱墩应满足承台规范相关配筋要求。
3 柱网不规则处、人防与非人防分界处以及标高变化处应设置地梁。
4 不应布置通长排水沟,应采用集水坑排水。
5 应验算柱底局部受压。
6.4.11 同一主楼的高层建筑基础,基础埋深应一致。
6.4.12 带裙房的高层建筑基础,当高层建筑与相连裙房之间不设沉降缝时,裙房部分的基础埋深不应大于主楼部分的基础埋深。
6.4.13 基础底部处于软土层时,应设置厚度不小于150mm的碎石和150mm厚C15及以上的混凝土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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