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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校教师能力建设,满足现代化发展需要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七条 深化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满足北京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从师德素养、思政教育能力、教学能力、实践能力、数字化能力、教科研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国际化能力等多个维度,持续提升教师的综合能力。学校应组织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申报北京市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围绕北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为

北京市职校教师能力建设,满足现代化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深化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满足北京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从师德素养、思政教育能力、教学能力、实践能力、数字化能力、教科研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国际化能力等多个维度,持续提升教师的综合能力。

第十八条 学校应将提升师德素养摆在首要位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组织教师加强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

(二)树立教师良好的职业认同感,以“四有好老师”为目标,将师德素养融入“五育并举”“三全育人”;

(三)将工匠精神作为职业教育师德倡导的重要内涵,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中;

(四)组织教师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的能力;

(五)加强师德师风培训,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以便使教师的育人境界得到提升。

第十九条 学校应促进教师提升思政教育能力,健全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创新思政教育模式,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系统实施思政课教师教学改革。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系统构建适合学校特色、服务专业的必修课、选修课、社团、实践活动的思政课程体系,并将思政课程体系有机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形成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的思政教育体系。完善思政课程教学内容,开发契合专业特点、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内容与时俱进的教材及信息化教学资源。思政课堂教学实施以效果为导向的小班化教学,以学生为中心,改“满堂灌”为“研讨式、活动式”教学,提升学生对思政课的学习获得感,培养学生崇高的职业精神,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形成思政课定期教研机制。健全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学科专家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的教学管理评价制度,搭建起思政教育教学研究平台,形成专兼教师队伍定期教研的机制,保障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得以开展。

(三)加强非思政课教师的思政教育能力。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体系,深度挖掘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挖掘具有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教学元素,将思想政治教育润物无声、有机融入教育教学过程,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的高度融合。

(四)加强班主任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力。班主任应把握不同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思想品德发展情况,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制定班级日常管理制度,实施班风建设、环境建设,指导班、团干部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设计、组织、召开座谈式、辩论式、演讲式的班会。

第二十条 学校应促进教师不断提升教学能力,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提升教学设计能力。教师应能驾驭教材,根据职业岗位要求和培养目标选择教学载体,进行课程内容重构,能够开发校本教材和工作页,能够分析学情;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合理设定教学目标,确定教学重难点;能够基于职业岗位要求设计教学过程;能够选择恰当、有效的教学方法,运用设备、资源和平台等,有效解决重难点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个性化学习、团队合作学习。

(二)提高教学实施能力。教师能够根据课堂教学需要,创设学习情境,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控教学过程,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三)有效开展教学评价。教师应在教学实施前对学生的学习基础进行诊断性评价,以采取相应措施使教学顺利实施;在教学实施中开展形成性评价,及时调节和完善教学活动、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在一段时间学习之后,对学生达成目标的程度进行总结性评价;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学生的学习行为、学习成果、学习成效等进行全流程信息采集,及时调整教学策略。(www.xing528.com)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促进教师不断提升实践能力,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具有实训操作能力。教师能够按照操作规程,精准熟练地完成实训操作,同时进行实操要点讲解,指导学生实际操作,纠正操作错误

(二)具有企业实践经历。教师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实践工作经历,或定期参加企业实践锻炼,通过顶岗、轮岗、挂职等方式参加企业实践,了解实际案例,积累实际工作经验,以便使教学更贴近实际。

(三)教师应能够对出现的实践问题进行分析,分层次剖析问题的影响因素及其原理,设计解决方案,并进行验证,同时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法律、安全等问题。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促进教师加强专业建设能力。专业教师应掌握专业发展动态和最新科技发展应用水平,了解职业岗位要求及其工作过程,定期开展人才需求调研,梳理岗位典型职业活动、工作任务及应具备的能力,针对新变化调整教学。骨干教师应具备课程开发能力,能够组织职业分析会;能够根据调研和职业分析结论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设计课程体系及课程要求,规划教学实施保障条件;能够根据课程定位课程目标,设计教学项目或教学任务,编写活页式或工作手册式教材,开发或汇集教学资源,设计教学评价方案;能够适应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的课程教学。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不断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必备的素质,促进教师更新信息化教学理念,熟练使用信息化教育装备,具备资源检索能力、数字化资源制作能力、网络课程搭建能力;能够在信息化环境下进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能够在任教课程中积极培养学生的信息问题解决能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探索混合式教学改革。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高度重视提升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学校应组织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育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人文社科研究及应用技术研究等,促进教学改革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这部分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开展教学研究。学校应每年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课题立项与实施,对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课程教学、教材、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诊断和改进、质量监控和评价、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习实训、技能比赛、思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共享推广。

(二)开展教育研究。学校应组织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申报北京市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围绕北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为提高北京市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促进教育优质发展、公平发展,完善教育体系,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开展科学和技术研究。学校为提升教师科技创新能力,把握专业领域核心技术及方向,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引领发展、科教融合的指导方针,组织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北京市科研计划项目、基金项目等,结合高精尖产业发展需要,与龙头企业合作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依托人文社科类专业,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创新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促进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有效利用学校的师资、课程、场地、设备等资源,面向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职工转岗培训等;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开展人文艺术、职业技能、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等教育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进全民终身学习;

(二)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参与教育对口支援,参加专业共建、课程共享、西部援教、远程送课、师资培养等工作,实现对口帮扶,促进教育公平;

(三)教师应积极参与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发挥职教集团、工程师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促进校企合作;根据企业工艺改进、效率提升、质量保障等需求,校企协同开展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促进企业产品更新、转型升级,同时将研发案例转化为教学案例,利用科研成果反哺教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促进教师国际化能力的提升,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学校培养的人才要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应注重教师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理解能力的培育,支持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交流合作项目,积极承担相关企业的海外员工培训,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优质产能“走出去”,形成国际化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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