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十条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和规定环节,均需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第十二条 学校的责任教学实施部门应在教务部门统筹下负责课程标准的制定。第十三条 在课程标准的执行过程中,教学任务由相关教学实施部门归口承担,各教学实施部门必须根据课程标准,落实教师、教材及必要的教学条件,安排好各教学环节,并据此进行教学管理,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进行教学设计,编制教案。
第十条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和规定环节,均需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适用于不同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可编制一个课程标准,并进行相应的说明。课程名称相同,但授课专业、要求不同的课程应制定不同的课程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课程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每年进行优化调整与修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 学校的责任教学实施部门应在教务部门统筹下负责课程标准的制定。根据学校对课程标准的总体要求,各专业组织相关教师起草并经专家论证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 在课程标准的执行过程中,教学任务由相关教学实施部门归口承担,各教学实施部门必须根据课程标准,落实教师、教材及必要的教学条件,安排好各教学环节,并据此进行教学管理,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进行教学设计,编制教案。教务部门和督导部门等质量监控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各教学实施部门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www.xing528.com)
第十四条 适应“互联网 + ”职业教育新要求,应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能够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课程资源,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服务学生终身学习。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模拟仿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开展信息化教学改革与创新,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和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
第十五条 在课程标准的执行过程中,更改课程的内容、时间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订课程标准,需要按程序重新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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