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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羊拉乡志:森林管护与经济发展相关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结合具体情况,提出农、林、牧三者相互依赖,缺一不可,充分认识保护森林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保护森林的积极性;严格遵守制度,未经办理手续不准擅自进入林区砍伐,不准私人买卖木材,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林区砍柴。对轻微破坏森林群众进行批评教育,违法者林业部门有权没收或罚款,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德钦县羊拉乡志:森林管护与经济发展相关

1963年,羊拉乡发生三次火灾,烧毁林木面积约860亩,损失林木约160平方米,折合人民币154800元,扑火用工827人,火灾是由烧荒和放牧人员用火引起。

1964年,羊拉区各乡、社均有不同程度的毁林开荒现象。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共毁林开荒127亩,造成森林的损失,主要是牧民对保护森林和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生产的关系认识不足,对毁林开荒和合理开荒的界线等不清,错误地认为,要发展土壤必须毁林,没有从长远利益着想。个别地区乱砍滥伐比较严重,未经批准就大量砍伐木材盖房子,有的甚至出售。在砍伐当中,不按照掠伐规程办,不保留适当小树全部砍光。没有经区、乡批准,也没有计划地砍木材,这样既破坏了森林,又影响了农业生产。

1971年10月28日,德钦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转发农业局委员会《关于迅速制止当前林业生产上乱砍乱伐的意见》,意见指出,“希望各级委员会遵照毛主席‘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和‘农、林、牧相互依赖缺一不可’的伟大教导。经常开展保护森林的重要性教育,提高保护森林的自觉性,严禁乱砍乱伐,对破坏森林的人予以严惩,人民内部问题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教育无效,不悔改者应给予法律处分”。

1971年10月25日,德饮县农业局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迅速制止当前林业生产上乱砍乱伐意见》。有的小队社员不经林业部门同意,私自砍伐出售木材和制成品,甚至个别国家职工私自购买木大搞木箱,有些木匠擅自进入林区购买木料,任意定价出售,外地单位也有到德钦县不经林业部门擅自与社订木材购销合同的现象。结合具体情况,提出农、林、牧三者相互依赖,缺一不可,充分认识保护森林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保护森林的积极性;严格遵守制度,未经办理手续不准擅自进入林区砍伐,不准私人买卖木材,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林区砍柴。外来单位的确需要木材者,必须持有地区林业局证明,然后到德钦县办理手续后才能砍伐。对轻微破坏森林群众进行批评教育,违法者林业部门有权没收或罚款,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羊拉乡关于森林管护的主要意见及措施有:第一,依靠贫下中农建立和健全护林防火组织机构。各级组织及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和布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二,各级护林防火组,在群众中广泛地开展爱林护林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学习“《森林保护条例》和森林管理保护暂行办法”,根据其具体情况发动群众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止火灾、禁止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第三,严禁毁林开荒。对耕地多的社帮助他们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单产;对耕地少的社教育扩大田边地角和适当安排一部分荒林地头开垦扩大耕地面积,保证农业增产。第四,进一步学习林业政策,落实山林所有权,社与社之间存在的问题由乡协调解决。乡与乡之间的问题报区解决。在集体与集体、集体与国家界线不清的应组织力量搞好抽牌定界,落实下来。第五,进一步贯彻谁造谁有的造林政策。各乡、社还必须认真发动群众,做好造林计划和安排,大力营造经济果木林。在春季到来时,在田边地角和不影响耕地的空地上以及房前屋后,大力营造经济林木。

1983年9月,德钦县组织665人的工作组,开展了划分自留山、承包山的工作,于1984年1月结束。此时,针对羊拉的林权也进行了划分。

1982年5月17日,羊拉公社邮电所负责人李国辉、职工黑吐两人在到集体林中砍柴,烧火造成火灾,火场面积786亩,灾害森林面积470亩,烧毁林木4700多立方米,烧死幼树140100株,人工扑火502工日,消耗粮食750斤,支出扑火费用602.78元。(www.xing528.com)

1984年12月28日,《迪庆州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林业是迪庆州的一大优势,森林蓄积量多,要有计划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要积极贯彻“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永续利用的方针”。坚持采育并举,积极发展木材加工,综合利用,开展林化工生产,大力发展林产品和林副产品的商品生产,每年采伐量不超过年生长量的原则下,安排采育任务,杜绝过量采伐和剃光头的采伐办法,为羊拉乡森林管护明确了方向。

2009年8月,羊拉乡正式启动集体林权主体改革。8月25日,羊拉乡甲功村党总支书记扎西在集体林权改革工作会上作了题为《众志成城全力以赴稳步推进羊拉乡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发言。本次集体林权改革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领导林改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冷静分析当前全县林改形势、客观评价前一阶段工作成绩、积极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强力推进林改进程,确保全乡林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顺利实施、稳妥推进”。

2013年5月26日下午5点10分左右,羊拉乡甲功村别吾小组因雷电导致引起森林火灾,此次森林火灾经规吾村罗米小组组长夏巴同志发现,后经电话通知甲功村别吾小组组长,再由别吾小组组长向乡党委政府报告。经全体人员齐心协力,截至2013年5月27日早晨6点所有火源全部扑灭。

2013年以来,全乡加强了林政资源的管理力度,根据上级林业部门下达的采伐指标共发放采伐许可证70张,破获林证案件4起,受理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32起。同时,全面完成了林改工作,完成111条村组界线划分工作,完成踏勘认界和林权证发放工作。

2015年至2018年,羊拉乡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点的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监测情况。开展对农村经济林木的病虫害防治,在森防站的支持下安装了4台太阳能杀虫灯,发放农药60余瓶。有效控制了农村经济林病虫害的扩散。根据《德钦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关于要去各乡镇成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通知》(德林防指〔2018〕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羊拉乡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确保羊拉乡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结合羊拉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羊拉乡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并制定《羊拉乡2018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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