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和建造,都必须依法依规完成法定审批流程,否则就属于非法设计和建造,建造项目不能获得相关的合法手续并付诸施工。全套景观工程的施工图,须按照以下依据来完成:
(1)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图纸
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景观平、立、剖面图纸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对与重要工程相对应的模型和透视图进行详细审查。
(2)政府有关部门对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
政府有关部门至少应包括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绿化主管部门和消防主管部门,一些特殊的项目还有待其他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如人防、防汛、文物、市政、卫生防疫部门等,这些部门在审查认可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后,会出具审批意见和批准文件。
(3)建设方对方案的批复
建设方如果对前期设计表示认可,应出具正式的批复,以作为设计方进行下阶段设计的依据之一。
(4)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还有一些重要的设计依据需由建设方负责提供,如地质钻探资料、水文地质资料、市政设施资料(道路、供电、燃气、给排水等)、地形测绘图等。
(5)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www.xing528.com)
与设计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以设计规范的形式出现,它们除对设计质量有着明确的要求外,还包含大量的技术参数。这些规范既有强制性的,以“GB”开头(汉语拼音国家标准的缩写),如《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等;也有推荐性的,以“GB/T”开头(汉语拼音,国家推荐性标准的缩写),如《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7)等。
设计依据还包括一些建筑行业的标准,如JG(建工行业标准)和JGJ(建工技术标准)等系列。前者主要针对建筑行业内各类材料和制品的产品质量而设,如《天然石材用水泥基胶粘剂》(JG/T 355—2012),后者主要针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某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施工等方面的内容,如《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行业标准中也有带“T”的推荐性标准,如《工程抗震术语标准》(JGJ/T 97—2011)。
此外,还有CJJ(城市建设技术规程)系列,如《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1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风景园林标志标准》(CJJ/T 171—2012)和《风景名胜区游览解说系统标准》(CJJ/T 173—2012)等。这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在设计和施工时注意区别并严格遵循。
另外,与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图有关的制图标准,目前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7)、《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10)、《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和《风景园林制图标准》(CJJ/T 67—2015)等。
(6)住建部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的要求
住建部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有相应的要求,目前最新的版本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其中对不同设计阶段、应有的设计深度和相应的图纸内容,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对景观工程设计也有指导意义。
(7)其他条例或地方的规定
如国务院2011年修订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其中详细规定了建筑物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对一些场地的建筑布局和定位设计,有强制性约束;各个地方制定的规定,如北京市的《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15)和《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也对当地的景观工程设计在某些方面具有约束力,设计者应熟悉并在设计中严格遵循这些条例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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