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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预(结)算》解读及计算规则说明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册说明的主要内容《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九册《消防安装工程》册说明的主要内容如下。册说明一、第九册《消防安装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的消防工程。3)“E 消防系统调试”章说明和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九册“E 消防系统调试”章说明和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建筑消防工程预(结)算》解读及计算规则说明

1)册说明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第九册《消防安装工程》册说明的主要内容如下。

册说明

一、第九册《消防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的消防工程

二、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阀门、消防水箱、套管,按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按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3.不锈钢管、铜管管道安装,按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按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5.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安装,按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6.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按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7.本定额凡涉及管沟、基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垫层、基础、砌筑、地沟盖板预制安装、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混凝土支墩的项目,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三、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35%。

2.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操作高度,均按5m 以下编制;安装高度超过5m 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

3.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65%。

4.在地下室内(含地下车库)、净高小于1.06m 楼层、断面小于4m2 且大于2m2隧道或洞内进行安装的工程,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2。

5.在管井内、竖井内、断面小于或等于2m2 隧道或洞内、封闭吊顶天棚内进行安装的工程,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5。

6.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按照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2)“D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章说明和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第九册“D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章说明和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点型探测器、线型探测器、按钮、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空气采样型探测器、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消防广播(扬声器)、消防专用模块(模块箱)、区域报警控制箱、联动控制箱、远程控制箱(柜)、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联动控制主机、消防广播及电话主机(柜)、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备用电源电池机柜、报警联动控制一体机的安装工程。

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

三、本章均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压接端头、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2.本体测试。

3.探测器安装包括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发生时按《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册定额子目执行。

1.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安装。

2.构件加工、制作。

3.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4.消防系统应用软件开发。

5.火警119 直拨外线电话。

五、有关说明

1.安装定额中箱、机是按成套装置编制;柜式及琴台式按落地式安装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闪灯安装,按声光报警器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3.线型探测器安装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安装时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均执行此定额子目。

4.按钮包括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启/停按钮、消火栓报警按钮,执行时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5.控制模块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入、多输入,单输出、多输出,单输入单输出、多输入多输出形式,执行时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6.区域报警控制箱安装中“点”是指区域报警控制箱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的数量。

联动控制器安装中“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控制模块的数量。

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安装中“点”是指火灾报警控制主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的数量。

联动控制主机安装中“点”是指联动控制主机所带的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www.xing528.com)

报警联动一体机安装中“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关说明:

(1)报警控制器安装,区分点数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安装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探测器模块安装,按输入回路数量执行多输入模块安装定额子目执行。

(3)剩余电流互感器安装,按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4)温度传感器安装,按线性探测器安装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火灾报警系统,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点型探测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三、线型探测器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四、按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五、控制模块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六、区域报警控制箱安装,区分安装方式及“点”数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七、联动控制器安装,区分安装方式及“点”数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八、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安装,区分安装方式及“点”数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九、联动控制主机安装,区分安装方式及“点”数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报警联动一体机安装,区分安装方式及“点”数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一、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二、远程控制箱安装,区分控制回路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三、消防广播主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四、消防通信系统中的对讲电话主机安装,区分话机数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3)“E 消防系统调试”章说明和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第九册“E 消防系统调试”章说明和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防火控制装置联动调试、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工程。

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的消防工程系统调试。

三、有关说明:

1.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连通,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的全系统检测、调整和试验。

2.定额中不包括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如发生应另行计算。

3.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4.切断非消防电源的点数以执行切除非消防电源的模块数量确定点数。

5.气体灭火系统调试,是由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等组成的灭火系统。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按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区分不同点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系统”计算。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按水流指示器数量以“点(支路)”计算。

三、消火栓灭火系统调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数量以“点”计算。

四、消防水炮控制装置系统调试,按水炮数量以“点”计算。

五、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信系统调试,按消防广播喇叭及音箱、电话插孔和消防通信的电话分机,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只”或“部”计算。

六、防火控制装置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点”计算。

七、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区分调试、检验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量总数计算。

八、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区分模块点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系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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