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社会建设必须立足当地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的、宣传的多种措施,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水平的提高。在水资源管理上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积极培育水市场,形成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和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在生产上建立起清洁型、循环型用水的工业,低耗水、高产出的农业和普及节水型器具、大量利用非常规水资源的服务业;生活上达到供水保证率高、用水效率高;生态上使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的水生态。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实现“城乡一体,以水定产,配置优化、用水高效,污水回用,技术先进,制度完备,水权明晰,水价合理,宣传普及”的目标。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个渐进过程,其建设期按不同阶段可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景三个阶段。近期为启动及实施阶段,利用五年左右时间,通过建立各种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建设硬件节水设施,形成节水型社会雏形;中期为成长提高阶段,此阶段主要是完善机制、制度建设和节水设施的充实更新,形成稳定的节水型社会整体框架;远景是巩固完善阶段,对前两阶段建立的制度和机制经实践检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修改完善,使其更便于运作,以先进的科学技术引领节水技术不断提高,以各种综合措施促进节水水平的不断提高,使节水型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行政区域内的主要用水指标在近、中、远各个时期达到节水水平下的用水目标,使缺水地区实现干旱年份的水资源供需基本平衡。建设目标通过评价指标来体现,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性指标、节水管理、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生态用水指标五类32项主要评价指标,其中节水管理指标是定性指标,其他指标均为定量指标。
(一)定性指标
(1)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与管理机构指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都有节水管理机构,县以下政府有专人负责,企业、单位有专人管理,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
(2)制度法规。制度法规包括用水权分配、转让和管理制度、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排污许可和污染者付费制度、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用水计量和统计制度等,具有系统的水资源管理法规、规章,特别是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法规与规章。
(3)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需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4)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具有取用水量总量控制指标和科学适用的用水定额,两套指标的贯彻落实情况。
(5)建立节水防污的水价机制。建立充分体现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状况并有利于促进节水防污的水价机制。
(6)节水投入保障。政府要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稳定投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
(7)节水宣传。将水资源节约保护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节水意识深入人心,全社会形成节水光荣的风尚,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举报机制。
(二)定量指标
定量指标中各分类指标的组成分别为:
(1)综合指标。人均GDP增长率、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取水量及下降率、三产用水比例、计划用水率、自备水源供水计量率、其他水源替代水资源利用比例。(www.xing528.com)
(2)生活指标。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节水器具普及率、居民生活用水装表率。
(3)生产指标。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主要作物用水定额、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主要工业行业产品用水定额、自来水厂供水损失率、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污水处理回用率。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解为渠系水利用系数和田间水利用系数。灌溉水利用系数及渠系水利用系可参照表3-1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表3-1 水利用系数
注 本表数据源自SL207—98《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4)生态指标。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地表水水功能区达标率、地下水超采程度(地下水超采区使用)、地下水水质Ⅲ类以上比例。
各项定量指标解释及计算分析法见表3-2。
表3-2 用水指标解释与计算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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